══════════════════【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12-10》 |
本期內容 | |
◎教育論壇:教師必須面對的真相(五)退撫基金第三次精算結果報告 | |
◎「基本工資凍漲」背後的政治經濟學 |
教育論壇:教師必須面對的真相(五)退撫基金第三次精算結果報告 | |
■羅德水 | |
在討論過「退撫基金」基本財務狀況後,本週,我們將探討退撫基金的第三次精算結果,以進一步呈現退撫基金財務困境對未來退撫制度可能變革的關連性。 所謂退休金精算,即是應用數理統計模型對退休基金長期財務風險進行估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明訂:「本基金財務管理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基金管理會為評估基金財務負擔能力,應實施定期精算、精算頻率採3年一次為原則。每次精算50年。」「退撫基金」自民國84年7月1日成立以來,期間總共委託民間精算顧問公司經過3次精算,分別以民國88年6月30日、91年12月31日、94年12月31日作為精算評價日,茲將第三次精算結果關於教育人員部分之重要數據整理如下: 一、基金最適精算假設: (一)領取給付人員:截至94年12月31日,尚在領取給付之教育人員共計5萬8,533人,年度平均給付金額計13萬3,063元。 (二)在職人員:參加退撫基金全體教育人員計20萬1,004人,平均年齡39.1歲,平均年資為13.3年,平均俸點416,平均俸額(本俸)3萬4,042元。 (三)折現率及資產預期報酬率:採用4%作為折現率及資產預期報酬率之基礎假設。 (四)基金新進成員假設:第1年至第10年,總人數每年以0.5%遞減;第11年起,總人數維持不變。 (五)遺族年撫卹金之給與年限:假設為平均給與年限11年。 (六)退休給付選擇方式:本次精算採用92至94年度之近3年平均經驗值87%,作為月退選擇比例假設。 二、釐定基金最適提撥率 (一)攤提過去未提存負債之基礎下 1.最適基金提撥率:針對目前參加人員組成之原團體及未來新進人員組成之新進團體,原團體之未提撥精算負債攤銷數為16.8%,未來服務成本為24.8%,合計之最適提撥率為41.7%;新進團體之最適提撥率則為22.9%,兩者合併組成團體之最適提撥率為33.1%。 2.應達成之相對投資報酬率水準:攤提過去未提存負債並維持現行提撥率12%之下,以確保基金財務健全為目標,基金應達成之相對投資報酬率至少為9.9%。 (二)不攤提過去未提存負債之基礎下 1.最適基金提撥率:原團體之最適提撥率為24.8%;新進團體之最適提撥率則為22.9%,兩者合併組成團體之最適提撥率為23.9%。 2.應達成之相對投資報酬率水準:不攤提過去未提存負債及維持現行提撥率12%之下,以確保基金財務健全為目標,基金應達成之相對投資報酬率至少為7.1%。 (三)敏感度分析 1.月退選擇比例:當月退選擇比例上升為100%時,基金提撥率上升2.9%,成為36%。當月退選擇比例下降為0%時,基金提撥率下降19.6%,成為13.5%。可知,月退休金之成本約為一次退休金成本之2.7倍。 2.死亡率:當死亡率假設為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之100%時,基金最適提撥率為31.1%,較最適假設下之提撥率下降約2%。當死亡率假設為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之60%時,基金最適提撥率為34.3%,較最適假設下之提撥率上升約1.2%。 3.通膨相關俸額增加率:當通膨相關俸額增加率下降為0.4%時,基金最適提撥率為31.9%,較最適假設下之提撥率下降約1.2%。當通膨相關俸額增加率上升為0.8%時,基金最適提撥率為34.4%,較最適假設下之提撥率下降約1.3%。 三、潛藏負債 (一)潛藏負債之精算結果 領取給付人員部分,精算基準日之潛藏負債合計1,375億,以領取給付人員5萬8,533人計算,每人平均潛藏負債為234萬9,862元。 在職人員,精算基準日之潛藏負債合計3,523億,以在職人員20萬1,004人計算,每人平均潛藏負債為175萬2,825元,合計二類參加人員,精算基準日之潛藏負債共計4,899億。 (二)潛藏負債之敏感度分析 分別變動「折現率」、「月退選擇比例」、「死亡率」等精算假設,分析其對潛藏負債的影響: 1.折現率:當折現率增加1%時,潛藏負債下降約13%至16%。當折現率減少1%時,潛藏負債上升約21%至23%。 2.當月退選擇比例上升為100%時,潛藏負債上升7%。當月退選擇比例下降為0%時,潛藏負債下降44%。 3.當死亡率假設為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之100%時,潛藏負債下降5.8%。當死亡率假設為壽險業年金生命表之60%時,潛藏負債上升3.5%。 四、最適精算假設下精算結果 (一)退撫基金之收支分析 提撥率自民國96年後維持12%不變,民國105年將首次出現當年度收支不足現象。就精算結果而言,民國99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149億元,至民國104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下降為101億,至民國145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為負974億。 假設提撥率自民國96年後調高至15%不變,民國110年將首次出現當年度收支不足現象。就精算結果而言,民國99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207億元,至民國104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下降為175億,至民國144年,退撫基金之淨現金流入為負914億。 (二)退撫基金之累積餘額分析 提撥率自民國96年後維持12%不變,基金資產累積餘額出現虧損年度為民國117年。就精算結果而言,於民國99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1,805億;至民國104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2,311億元,至民國144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負2兆1,928億元 假設提撥率自民國96年後調高至15%之下,基金資產累積餘額出現虧損年度為民國121年。就精算結果而言,於民國99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2,020億;至民國104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2,858億元,至民國144年底;基金資產累積餘額為負1兆8,508億元,較提撥率12%下增加3,420億元。 五、二次精算結果比較 (一)最適提撥率 前次精算(91年12月31日為評價日)教育人員之最適提撥率為28.6%,本次精算則為33.1%,較前次精算上升了4.5%。 (二)潛藏負債 前次精算教育人員之潛藏負債為2,828億,本次精算則為4,899億,較前次精算增加了2,071億(上升了4.5%)。 必須承認,前揭退撫基金第三次精算結果,正如之前討論過的基金財務狀況一樣,均有極為沈重的財務壓力,針對這樣的財務壓力,退撫制度未來可能面臨什麼改變?教師又該如何因應?值得吾人持續關注。 (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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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基本工資凍漲」背後的政治經濟學 | |
■陳書涵 | |
「大環境不好,所以全體勞工應該要共體時艱。」這是勞委會對於今年決議不調漲基本工資的主要解釋。加上勞委會日前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出《96年基本工資調整後經濟效果評估〉研究報告,透過學術樣貌加持後指出「基本工資調整可能不利邊緣勞工」,更成為了勞委會說服社會大眾「今年不適合漲基本工資」的有利說詞。 儘管中經院報告指出:調漲基本工資「實質對GDP影響方面,短期有使民間消費力增加的影響」,可持續4年的挹注效果。然而,勞委會選擇性地擷取訊息、對媒體強調:中經院該份報告從勞保資料中發現,在基本工資開始調整的民國96年6月到97年3月間,共有5萬8,051名邊際勞工(即投保薪資第1級者)退出職場,也就是約有2成邊際勞工離職,不排除與基本工資調整有關。 基本工資調漲就會造成2成邊際勞工離職,所以不利邊際勞工?事情是否真的如此簡單?針對此點推論,我們認為這份研究報告中,尚有許多疑雲重重的的爭議點,需要釐清。 勞委會推論草率 引用失真報告 其一,光是中經院的研究調查對象是從「勞保資料」中取樣,可能就有嚴重脫離現實的問題。九五聯盟從去年7月開始受理申訴至今,接獲近上千的筆申訴案件中,就有高達7成5的勞工皆未獲得雇主依法為其投保供勞工保險,而這些申訴者便多半都是「僅領取基本工資甚至不到基本工資的邊緣勞動者」。倘若有為數眾多的邊緣勞工根本就不在勞保資料庫當中,那麼中經院的研究報告對台灣整體邊緣勞工來說,恐怕就不具備有效的解釋力。 再者,同樣的問題,在該份報告指出共有5萬8,051名邊際勞工「退出職場」,假使中經院是從勞保資料中取得調查樣本,那這5萬8,051名的邊際勞工究竟是退出職場,還是退出勞保?如果是退出勞保的話,這些勞工是因為失業而退出,還是根本就只是轉職到了一份沒有勞保的工作,而被視為「退出職場」呢? 更別說是即便有兩成的邊緣勞工退出職場,如何證明是與調漲基本工資有直接的關係?「不排除與基本工資調漲有關」的說詞,事實上便是等於「不排除與任何經濟變動或是其他因素有關」。另外,在沒有與去年同期的資料相比之前,其實也無法得知,邊緣勞工離職率是否相對有提高的現象。 單純就這樣一份取樣上可能有嚴重瑕疵、解釋力也略顯薄弱的研究報告,勞委會便直接斷言「今年調漲基本工資恐不利邊緣勞工」,根本令人難以信服。而王如玄對媒體表示,「適用基本工資者多半是邊緣產業、邊緣勞工,調漲基本工資,會讓邊緣產業營收狀況雪上加霜」的說法更是荒謬。領取基本工資的勞工是「邊緣勞工」,不代表發放基本工資的雇主便是身處在「邊緣產業」,倘若王如玄主委肯身走麥當勞、肯德基、7-11等年收鉅額的跨國企業一趟後,便該知道聘僱這些邊緣勞動者、只給他們極低薪資的最大宗雇主,便是來自於這些跨國富商財團,調漲基本工資充其量只是讓他們鉅額利潤些許下滑,何來雪上加霜的營運狀況? 未被正視的基本工資正面效應 撇開這份研究報告不談,或許還是會有許多人質疑,即便基本工資的調漲並宋不利邊緣勞工,但是台灣今年經濟如此不景氣,難道還適合再調漲基本工資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其實首先更該看的是:究竟在過去台灣與他國的經驗上,調漲基本工資是否會對整體經濟帶來負面的效應、傷害勞動市場?根據1998年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黃仁德教授,和2002年莊奕琦教授對基本工資的調查研究都顯示,事實上,基本工資的提高,對青少年有正面的就業效果。另外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教授David Card及Alan Krueger以1988年加州、1990和1991年美國聯邦政府和1992年紐澤西州3次提高最低工資實證研究,亦顯示提高最低工資並非如過去許多經濟學者所指,會導致青少年和低收入工人失業率上升。英國低工資委員會(Low Pay Commission)2004年發表的資料,更指出少數族裔和殘疾人士這兩項一向最飽受低工資困擾的組別,自最低工資實施以來,就業率反而皆有些微的增加。 既然基本工資的調漲對於整體經濟不會造成嚴重衝擊,甚至可能有助提升弱勢勞工的就業率,那麼經濟不景氣就不適合調漲基本工資的直接邏輯究竟在哪?況且,台灣目前經濟狀況面臨需求不足的問題,讓馬政府宣布要發放消費券來刺激消費。然而事實上,調漲基本工資卻更可能相對消費券能有效刺激消費市場。 因為真正只領取基本工資的,多半為弱勢的邊緣勞工,而這些領取最低薪資的勞工,在根本連基本需求都滿足不了情況下,若每個月多了幾千元的工資,勢必會全數拿出去消費市場上,作為支付基本生活的需要。相對於消費券不分貧富地一次發放,中產階級以上的家庭,卻有可能只拿消費券抵用原本的生活開銷,節省下來的現金便做為儲蓄之用。政府在面對消費市場需求不足的情況下,寧可拿人民的納稅錢發放消費券,卻不願透過調高基本工資政策,讓弱勢勞工得以脫離無尊嚴的貧窮生活,同時促進消費市場活絡;這種不怕國家破產、卻擔心資本家利潤會少了一分一毛的作法,實在令人不解。 務必回歸基本工資基本精神 再者,迴避經濟事實不談,每年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說穿了根本只是一個進行「政治角力」的場合,誰的聲音大、勢力大,誰來決定。然而,這是我國當初制定基本工資政策的本意嗎?究竟我們為何需要訂定基本工資? 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第26號公約的規定,最低工資(亦即我國之基本工資)的意思是「可提供勞工及其家庭依當地經濟和社會狀況的最低需求」。而我國當年便是在身為聯合國成員下,簽署了該號公約,並在國內推動落實該公約的規範。由此可見「基本工資」不只是要能支付「一個人」生活的基本開銷,而是應能支付「一個家庭」的基本所需。 而今,台灣從1997年至2006年之間,基本工資連一塊錢都沒調漲過,別說是一個家庭,在都會地區,連「一個人」要以基本工資度過一個月的生活,恐怕都不是件簡單的事。然而在去年與今年所召開的審議委員會當中,卻根本未依照客觀調查出的「家庭最低開銷」事實與數據,實質討論、計算出今年合理的基本工資為何。反而是在資本家恐嚇之下,去年微調了9.09%(連支付10年來的物價上漲都不夠),今年更是分文未調。這種審議亂象,根本讓我國當初制定基本工資的本意完全變了調。 台灣在產業結構逐漸轉型的過程中,已有越來越多的「非典型勞工」(外包派遣勞工、部份工時勞工等)出現,而這類非典型勞工未來將會成為領取「基本工資」的最大族群,可想見的,我們將有越來越多勞動者走向一個工作不穩定、缺乏勞動保障的工作現場。倘若我們在每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戰鬥場域節節敗退,未來的處境只會更加艱難。當然,面對勞動力市場彈性化、勞動條件不斷惡化,基本工資絕非唯一的議題,其背後如何讓非典型勞工組織化,進而在政治公民社會中擁有發聲、影響政策的權利,肯定會是更直接該處理與面對的挑戰。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行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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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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