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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8-12-24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8-12-24》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改回官派豈不更省事 從國教法修法看校長遴選 
  ◎英語充電站:提升大學生英文素養的多元互動策略 



教育論壇:改回官派豈不更省事 從國教法修法看校長遴選
  ■羅德水
繼民國97年8月6日立法院修正公布國民教育法第9條第3項條文,開放連任中的現職校長得參與校長遴選後(國中未達15校或國小未達40校之縣市),97年12月11日,立法院再次審議兩件具有高度爭議性,分別由民進黨賴清德、陳亭妃以及國民黨江義雄領銜提案的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雖然在多數與會委員力守教育專業下,前揭兩法案並未審查通過,惟檢視兩案提案內容與立法說明,卻足堪作為檢討現行中小學校長遴選機制的參照。

賴清德、陳亭妃所提修正案案由為:

有鑑於現行國民教育法對國民中小學校長連任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之規定,因缺乏適當的延任設計,在實務上造成許多擁有豐富教學、校務行政經驗之校長,於連任任期屆滿後,因即將屆齡退休,極難尋覓教職回任而被迫提早退休,形同變相懲罰,也無助於教務經驗之傳承與延續。目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為兼顧校長本人之生涯規劃與所任職學校校務行政之安排,雖訂有延任規定,卻因未獲母法授權,恐有逾法律優越原則。故為使相關延任制度法制化,並齊一標準,特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九條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其所提國民教育法第9條第2項修正條文如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在同一學校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有於連任任期屆滿後二年內屆齡退休之情事者,得延長其任期至退休止。

江義雄所提修正案案由為:

鑑於國民中、小學連任校長若欲參加他校校長之遴選,依國民教育法第九條,須其第二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始得參加之規定,會因各該縣(市)學校數之差異產生實務上運作之困難,爰提出國民教育法修正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其所提國民教育法第9條第3項修正條文如下: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原條文: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

顯而易見,前揭二案之立法說明只有一個目的:提升修法之正當性,然而,觀諸其立法說明,部分內容恐有誤導視聽之虞,茲分別討論如下:

一、校長任期屆滿難以轉任教職嗎?

有關校長「於連任任期屆滿後,因即將屆齡退休,極難尋覓教職回任而被迫提早退休,形同變相懲罰」的說法,非但不符現行教育法制,更與實務面背道而馳。國民教育法第9-4條明訂:「現職校長具有教師資格願意回任教師者,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學校任教,不受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相關規定之限制。」足見法制面已禮遇願意回任教職的校長,絕無所謂「極難尋覓教職回任而被迫提早退休」之情事。相反地,回到中小學校園觀察,自從校長遴選法制化以來,全國究竟有幾位國中小校長欲回任教職卻苦無門路者?所謂校長任期屆滿難以轉任教職云云,實不足識者一笑,以此作為修法理由,何以服眾?

二、校長延任的正當性與必要性何在?

相信許多朋友看到這樣的立法說明大概想問:國民中小學校長一職究竟有何與眾不同的特性?為何任期屆滿後仍須有所謂的「適當的延任設計」?我們以為,中小學校長遴選制與任期制既已建立,即應回歸並落實法制,若校長在任期屆滿後即將屆齡退休,而仍有擔任校長之願意,即應參與遴選;若校長願意回任教職,如前所述,主管機關必定尊重其意願予以「優先分發」。詎料,國會議員對部分縣市為屆退校長延任一事不僅未置一詞,甚至反而提案修法為這些既不願參與遴選,又不願意回任教職的校長,大開延任的方便之門,此舉與便宜行事的縣市主管機關何異?

三、校長遴選的立法意旨為何?

上一會期,江義雄委員領銜力推任期未達二分之一以上之校長亦可參與遴選一事,已備受各界批判,怎知,此次竟然變本加厲,進一步為任期尚未屆滿的校長提供轉任的法源,所謂破壞法制,實莫此為甚。檢視本案之立法說明,似認若不開放任期未滿之校長參與遴選,小型縣市恐將發生部分學校無校長候選人可供遴選的情形,若假設為真,唯有於平日儲訓更多合格校長候用人選,方為治本之道,豈可本末倒置,反過頭來為現任校長量身修法?

經過這幾年來的倒退修法,原本由國會制訂的國中小校長遴選制度,原立法意旨已被破壞殆盡,讓人不禁感嘆,立委諸公與其這樣苦心孤詣、想方設法為校長的終生任用制費盡心思,倒不如回到戒嚴時期的官派制來得名實相符。

我們可以理解,在立法委員選舉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各選區的委員勢必得加強選民服務,問題是,為少數人權益不惜犧牲教育專業,如何可能贏得多數民意支持呢?

(教師)
(回目錄)



英語充電站:提升大學生英文素養的多元互動策略
  圖文■李振清
台灣各大學學生的英(外)文核心能力素養普遍不足;屬於技職體系的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尤甚。英語文能力每況愈下的現象,已經成台灣現代高等教育發展的絆腳石,更是國家培育21世紀國際菁英人才的隱憂。在歷年的大學評鑑,以及今(2008)年的大學校院新增專案計畫審查中,均可在學生填寫的調查問卷裡,看到大學生自覺英語文與專業能力不足的無奈與惶恐。

曾擔任美國教育部教育資料統計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主管的台灣師大教育系講座教授,兼教育評鑑與發展研究中心諮詢顧問彭森明博士和他的研究團隊,自2003年起,持續調查並研究台灣大學生英語文能力的落差現象,發現大學生在「多元能力自我評估」方面,「英語文能力」最差。這也證明時下大學生英文程度低落,並非危言聳聽。國立政治大學前外語學院院長陳超明教授,也在2003年11月7日發表的調查研究中,公佈對台灣大學生英文能力所進行的全面調查,結果發現:將近3分之1的大學生,竟然只有國中英文程度;更有甚者,研究生英文程度竟然還比不上普通大學生。

其實,若方法運用得宜,英語學習可以是一件很快樂、極具教育挑戰,且具有創新性與學習成就感的教育活動。只可惜國中與高中的綿密英語考試,以及缺乏實用和互動的考試導向教學法,完全抹煞了高中學生的英語文學習興趣與動機。等到進入大學之後,學習的心理壓力就會開始全面放鬆。假如缺乏有效的配套措施,大學生的英語文核心能力極可能會繼續滑落。

目前各大學均已體認到大學生英語文核心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從而積極規劃大二以上的英文課程開設、輔導參加「全民英檢」,以及設定「英文畢業門檻」等。此種見樹不見林的孤立式英文教學策略,對提升大學生的英語文能力之貢獻,恐怕相當有限。最有效的英語文教學與學習策略,還是要先鼓勵學生落實廣泛的閱讀後,配合教師的「全方位」(Holistic)英語教學活動的設計,進行口說與寫作的同步歷練。

筆者在最近一次的教學活動中,把學習的場域,帶進「2008國際媒體人論壇」,並讓學生盡情地接受臨場歷練的挑戰,同時發揮他(她)們的語言表達能力。學生的先前準備作業、國際論壇中的臨場表現,以及後續的寫作與口頭報告,令人不得不肯定全方位英語教學活動設計的功能,以及台灣大學生的英語文核心能力的可塑性。

國際學者對全方位英語教學的主張

首先,我們從事英語教學的老師應有的共識是「聽、讀、說、寫、譯」同步教學,確能有效促進學生的語言學習與認知發展,從而展現五種語言能力相輔相成的學習效果。

加拿大卑詩大學語言與語言素養教育系(Department of Language and Literacy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教授朵芙(Patricia Duff),在今(2008)年5月3日於嘉義中正大學舉辦的「英語文教學與評量國際研討會」中,特別強調大學生練習運用英文於實際的現實生活動之必要性,藉此將所學到的英語文,活化於真實的人際溝通之中。這才是外語學習的本質。朵芙教授在論文中指出,大學生在英語文學習的過程中,必須注意到聽、讀、說、寫、譯的互動功能與成效,如此方能落實英語文潛能能力之開發,以及往後的永續發展。

A generation of studies on input, interaction, and output in second language (L2) classrooms has shown convincingly, that all three of these elements are crucial for successful language development. New research drawing on sociocultural theory, activity theory, and language socialization also stresses the importance of sufficient exposure to language, suitable opportunities for interaction (e.g., in task-based activities), guided assistance or scaffolding by teachers and peers, and opportunities for practice (Duff 2008: 14)

學者們在30年來有關第二語言的輸入、互動與產出之研究,已經明確指出,此三者對於語言研究與發展影響甚鉅。最近所重視的研究如社會文化理論、活動理論,以及語言社會化等內涵,也強調充裕的語言呈現、適當的互動機會(如任務本位活動)、引導式協助或教師與同儕的鷹架理論運用,以及歷練機會等要點的重要性。

朵芙的論點,跟英語教學研究學者如Susan Gass、Mike Long、Merill Swain、Stephen Krashen、Peter Skehan,以及Rod Ellis等人的主張,十分契合。這也是筆者多年來呼籲,並在教學場域中不斷實施的策略(參閱筆者2008年12月3日在長榮大學的演講內容:「國際化趨勢中提升大學英語教育品質的挑戰與策略」,以及《台灣立報》「英語充電站」中的英語教學專論)。

今(2008)年11月在台北舉行的「第17屆英語教學國際研討會」(2008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English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