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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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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8-12-29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英九救我 自身難保
中國影視產業人員登台
  哈巴狗電台:想參加外星移民計劃嗎?
  看守台灣:釐清環評專家會議的真相



【社論】
英九救我 自身難保
 
 

身兼中華民國生命線協會榮譽理事長的總統馬英九訪視高雄縣生命線,表示各縣市生命線可增加一支專線電話,讓生命線發揮更好的功能。面對一年4千多人自殺成功的殘酷現實,馬總統仍發揮講「冷笑話」的功力,說生命線「一九九五」專線,原本諧音為「要救救我」不好記,應該改成「英九救我」,在場官員、志工也非常捧場的鼓掌叫好。

馬政府官員連連失言,先是行政院長劉兆玄拿中國時報裁員開玩笑;再來是交通部長毛治國說「放無薪假就去遊台灣」而挨轟。如今,馬英九雖不是以自殺者為消遣的對象,但是當自殺人數遽增,生命線應接不暇而需要增加專線電話時,他仍輕挑的叫自殺者向他呼救;要受害者向加害人求救,真是莫大的諷刺。

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在其經典之作《自殺論》談到「預防自殺的措施」,他論證宗教、家庭和國家之所以能預防自殺,並非它們能激起某種特殊情感,而是由於它們都是「團體」的事實。尤其是職業團體更能發揮作用,因為團體成員的工作是一樣的,可形成聯合體,在工作中互相合作,所以職業團體能獨立成一個道德環境,使成員逃離道德的孤獨狀態而免於自殺。

放眼當下,工會算是比較接近涂爾幹所謂的職業團體,不過職業團體需要針對不同的工作,提出除了全民一致的權利義務之外的道德準則,而且每一種職業所具有的特殊紀律,都要有不同的職業團體來執行和維持,這與台灣當前工會的職能相去甚遠。台灣工會不僅組織率偏低,體質羸弱,對外無法集體發聲,對內無法整合成員意見,況且馬政府放任企業實施無薪假,甚至裁員;「三挺」政策也只補貼銀行並要求銀行挺企業,卻不管企業挺不挺勞工,在在都是對工會的打擊。

正當馬英九宣示增設生命線和講冷笑話時,生命線的志工卻由於被裁員、減薪而大量流失,無以為繼。「英九救我」生命線的自身都難保,如何發揮降低自殺率的功能呢?馬政府將經濟不景氣歸咎於國際大環境,又認為自殺是緣於不景氣,彷彿事不干己而可以惺惺作態。殊不知,自殺者呼喊「英九救我」正是自殺的原因,一是其缺乏人際奧援只有直接向象徵國家的總統求救;二是不識其生活困窘之因,於是暴力向內自戕,反求助於加害者。舉世滔滔,唯我台灣如此錯亂。

(回目錄)



【左右看】中國影視產業人員登台

【左看】
救失業還是救資本
厲卓正/學運工作者

行政院新聞局日前宣布:將規劃開放中國影視演藝產業之相關從業人員來台,並報請行政院審議相關規則。面對演藝工會的質疑,新聞局雖再三強調以「增加台灣影視工作人員就業機會」為目的,但若再加推敲,新聞局口中的「拯救措施」恐怕不會有太大的效果。

就台灣演藝影視產業之從業人員而言,中國影視產品影響其飯碗的方式並不特別。如同來自好萊塢與日韓影視產品,它們一方面佔據電視頻道與電影院的播映時段,另一方面同時對台灣人的「影視品味」進行重塑。因此,若不規劃增加本土影視作品的播映機會、繼續默許戲院或頻道業者只從事進口生意,影視工作人員何來工作機會?

更何況,除了今年意外大放異彩的《海角七號》外,台灣過去所謂的「本土影視作品」大致上只有兩類:內容偏狹而無法引起大眾共鳴者與移植翻拍作品;幾乎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本土影視作品」——亦即其主要內容能充分展現本地人民的生活情境、能與當下文化產生對話。從而也就不必然需要由台灣工作人員進行詮釋。

新聞局所謂的「美意」或許為兩岸影視資本提供了新合作模式,卻無撼於上述近因與遠因,不得不讓人想起「不管能不能救到勞工,先救資本再說」的三挺政策。




【右看】
政策門檻恐適得其反
江仰德/文字工作者

新聞局擬開放中國演藝相關工作人員來台、與台灣影視產業合作拍製作品,並宣稱「大陸工作人員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主要場景應在台灣地區」、「後製作業應於台灣完成」等細節規範可以有效增加台灣演藝工作人員的就業機會。新聞局對於保障本土人員就業機會的設想看似周到,但若納入影視產業的商業考量,此政策實效如何恐怕值得觀察。

首先,倘若要拍攝製作符合新聞局「保護本土工作者」標準的影視作品,首先就必須在「場景」一環捨棄許多選項,甚至可能必須為了配合政策而影響劇本內容,例如在原本與台灣無關的故事中強行加入台灣場景。因此,單單對於劇本創作者而言,新聞局這些所謂的保護措施大概只會徒增困擾。

其次,倘若除了場景必須因規定之外,更規定後製作業必須在台灣完成,則一方面總製作時間將因此增長,一方面製作成本亦將隨之提高。不僅給導演或製作單位而言增加非必要的壓力,更可能直接影響出資者投資意願,使這類「合拍劇」根本難以成案。

因此,與其罔顧成本考量、要求兩岸影視工作人員按某種比例進行混血,何不讓大陸劇歸大陸劇、台灣劇歸台灣劇,再透過政策催生優質而具有競爭力的本土影視作品?

(回目錄)


哈巴狗電台:想參加外星移民計劃嗎?
■陳真(醫師)

美國近年來積極發展星戰計劃,企圖軍事化外太空並獨霸之。該計劃名為「否決」(Negation),意即非經美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太空。初期將在2014年前研發一批前所未見的太空飛船,足以摧毀敵國衛星,並隨時攻擊地球上任何一個反美角落(例如哈巴狗電台),屆時傳統國防將失去意義。

這下可好,武力稱霸人類世界後,連上帝老家也敢征服。跟這些人同住地球真是有點倒楣,哈巴狗電台決心啟動外星移民計劃,移民到離美國遠一點的地方。月亮恐怕還不夠遠,美軍那麼猛,萬一不久又登陸月球,豈不是又要再移民一次?火星似乎也不太好,冷熱溫差大,不適合哈巴狗記者龍體。而且火星人長得像小捲(即花枝),聽說那邊動物保護運動做得很積極,過去吃了太多烤小捲,這項罪行萬一被火星人揭發就麻煩。

不如移民到冥王星好了,小而美,氣候宜人,夏季平均氣溫才38 度,而且有很多美麗海岸隨溫度變色,有「蔚藍海岸」(媲美法國),有「黃金海岸」(媲美台南),海面鱗光閃閃,各種好處說不完。光是天上小太陽就有五、六顆,白天到處是陽光,夜裏星光燦爛,特別適合未婚男女。如何?心動了嗎?想參加外星移民計劃嗎?心動不如趕快行動,請逕洽哈巴狗日報各地經銷商。

據我長年觀察,美國防部長倫斯斐和布希都很有哲學素養,他們說,美星戰計劃是一種「moral imperative」(道德指令)。真是蠻謙虛的,我還以為他們會說是「categorical imperative”(道德無上指令)。這是康德提出的概念。簡單說,道德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本身便能獨立存在,具有「先驗成立」(a priori valid)的絕對必要性,而非人類自創,因此任何情況下任何人都非遵守不可,這就是「道德無上指令」。另一種則是「假設性的道德指令」(hypothetical imperative),這是帶有目的性的道德指令。比方說你若想去台南黃金海岸,那麼請搭7號公車。這個「搭7號公車」的動作就是一種假設性的道德行動;它不是絕對的,因為並非大家都想去黃金海岸。換句話說,一個「道德指令」唯有經過「先驗必要性」的「加持」,才能成為道德無上指令。

美國新總統誕生了,但不管誰當家,對人類的危害似乎都差不多。美國其實不是在選總統,而只是在選出維護資本家及軍火商利益的執行長。羅素說得對:「美國總統是世襲制,永遠為資本家服務。」哪天美國也許會跟世人說:美國有錢人利益之維護,不光是一種道德指令,更是道德無上指令!屆時大家恐怕得移民到銀河系以外,才能免於這個天字第一號恐怖份子的肆虐無度。

(回目錄)


看守台灣:釐清環評專家會議的真相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新政府上任後,火速通過了違背其「節能減碳」政見的中龍鋼鐵環評案,而遭到環保團體強烈批評。新任署長為減少環評爭議,因此提出「專家會議」的想法,即針對有重大爭議的環評案件,在環評專案小組決議之前,另召開專家會議,由持不同立場的利害相關者各推派其信任的學者專家,釐清事實真相(即開發案的風險與利益),再由環評委員主導的專案小組草擬環評決議,送交環評大會決議。

表面上看來這是個公平的程序,然而仍不免讓人對此新增程序是否能解決問題根源,充滿疑惑。在幾個案子試行此程序後,終於讓人了解這不過是個操弄程序的手法,意圖以此專家會議,杜絕環保團體的悠悠之口,事實上環評委員仍可不顧事實真相通過環評。比如中油三輕案,主導的環評委員早持預設通過立場,而不管參與的專家們提出了許多應該考量的風險。

當然,我們很期盼以上的結論並非環保署設計專家會議的初衷,而只是少數環評委員一時的擦槍走火。不過,我們仍認為,環保署應正視環評問題的根源,修正環評法,而不要在既有的不合理制度上疊床架屋。

首先,環保署必須思考的是,為何要多出一個專家會議來釐清事實真相?須花幾百萬、好幾個月製作的環評說明書,不就是為了呈現真相?環評說明書無法呈現真相,是不是因為其為由開發單位直接委託顧問公司之故,使顧問公司為迎合開發單位而必須於環評說明書中掩飾或偽造真相?如果能改由開發單位繳交環評費用,由環保署委託專業機構來進行環評說明書的撰寫,是不是就可減少這種問題的發生?如果環保署不能設法讓環評說明書呈現真相,而冀望事務繁忙、且只領2千元出席費的學者專家與環評委員們,於收到環評說明書的短短幾天內釐清真相,不僅是緣木求魚,更是浪費行政資源,且無行政效率。

其次,環保署必須思考的是,是否只有專家才能釐清事實真相?其實有些具有決定性的事實真相並不需花費多少時間、也不需什麼專業就能發現,即使環評說明書刻意隱瞞。而這些事實真相通常可在民眾參與下被發掘,學者專家反而常因為忙碌加上對當地不熟悉,又非切身利益相關者,而無法發現或在政治壓力下予以漠視,比如爭議多時的台南縣東山掩埋場案,其環評說明書指稱場址地下水位很低,然而環保團體訪談當地不識字的長者卻發現,該場址曾是水池。因此,環保團體與受開發案負面影響之民眾的參與是很重要的,其意見亦應正視。故該強化的是環評法中的民眾參與,包括第一階段環評即應有公聽會,第二階段環評應召開聽證會,讓有受到負面影響之虞的民眾意見能受到正面處理。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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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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