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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8-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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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
回顧2008年的金融海嘯 | |
大寮空污抗爭絕非地方事件 | |
寰宇縱橫:杭亭頓悖論的偽善之處 | |
扣問求音集:無薪休假的抗爭之道 |
【社論】 |
回顧2008年的金融海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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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1929年,2008年將以金融海嘯、並衍生為全面的經濟危機,而為未來歷史所記載。這個金融海嘯遠遠還未平息。在回顧這個金融海嘯,或許比較19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會有參考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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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左右看】大寮空污抗爭絕非地方事件 |
【左看】 |
擴大內需靠賠償加碼 |
文 |
康世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
高雄縣大寮鄉大發工業區一個月內3次飄出惡臭,環保單位承諾立即公布污染源,但環保署長與學者專家召開污染專案小組會議,又遲無結論,可見該地平日監督說穿了只是表面功夫。當這群官員專家甘冒「爽約」也要關起門開會,憤怒地守候在工業區服務中心外的潮寮村民,當然該攔官求公道! |
【右看】 |
別放任工廠成為現代暴君 |
文 |
沈鴻高/文字工作者 |
高雄縣大發工業區惡臭遲遲無法查出污染源,一句話道盡一個可恥的事實:「政府把我們當白痴嗎?」當地有居民念國中的女兒從本月初工業區發生惡臭,至今已3次「被毒倒送醫」,嚇得不敢去上學;潮寮國小女學生目前還躺在病床上,對母親說:「媽媽,我好害怕上學!」民民還得為了照顧住院的女兒,光這個月就向公司請了近半個月假,公司經理警告她:「不可以再請假,否則只好請妳辭頭路。」工廠污染像惡人當道一般魚肉地方,政府單位卻遲遲無法確定肇禍元凶,惡人權勢之大,儼然成為現代版暴君當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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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寰宇縱橫:杭亭頓悖論的偽善之處 | |
文 |
■王北固(社會評論者) |
倡言「文明衝突論」聳動全球、縱橫美國外交思想界十幾年的政治學者杭亭頓,在小布希卸任總統之前不到一個月過世,走得很是時候──基本上,他的國際政治理論,是以略帶自由派色彩而為美國新保守派護航的說辭。比他早兩年過世的巴勒斯坦裔美國思想家薩伊德,痛批他「不是為了煽動人心,就是出於徹底無知」;這話說對了一半,杭亭頓絕非無知,而且有高度智慧,但是用於偽善罷了。 1993年杭亭頓提出轟動全球的「文明衝突理論」時,正值後冷戰第一個慘絕人寰的大煉獄:前南斯拉夫聯邦解體,所演變出的波黑「內戰」宗教種族屠殺。杭亭頓理論把這場30萬白骨、兩百萬難民的慘劇,解釋成基督教文明對伊斯蘭教文明的衝突,就是為當時偽善之極的北大西洋公約國家作掩護。 波黑「內戰」的真相是:統一之後的德國,支持「前奧匈帝國屬邦」天主教的斯洛文尼亞、克羅埃西亞率先脫離南斯拉夫獨立,聯邦主體東方正教的塞爾維亞(雖然宣傳上高呼「納粹陰謀」)無力鎮壓阻撓,於是拿第三邦跟進者伊斯蘭教的波黑為代罪羔羊,支持其境內的塞裔民兵進行「種族淨化」屠殺──至今仍被西方媒體主流掩蓋的,是當時波黑境內的克羅埃西亞裔民兵的血手,並不遜於塞裔。 從歐洲大格局來看,這本是「西方基督教」的天主教與新教國家,聯手對俄羅斯影響力為主的東方正教民族的文明衝突;杭亭頓悖論把它化了粧並扭曲面貌,誤導欺騙世人。 杭亭頓理論中特別強調:「不民主」的伊斯蘭文明與中國文明,對西方文明衝突。實際上,這兩個曾經在歐洲尚是中古野蠻時代就十分燦爛的古文明,到19世紀時已十分衰弱沒落,而飽受近代歐美西方文明的侵略壓迫,至今仍無力招架,根本說不上「衝突」。 真正衝突的是:自20世紀第一次大戰到1990年代中期的波黑「內戰」,長達80幾年歷經兩次大戰、兩度摧毀歐洲、東方正教文明與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地獄深層式大浩劫衝突。這個衝突至今尚未結束:4個月前俄羅斯出兵鎮壓想加入北約的喬治亞,現在又以威脅切斷天然氣供應,警告烏克蘭勿加入北約。 比杭亭頓早20年的美國外交理論重鎮季辛吉,在這方面要老實得多;當時美國無力對抗蘇聯而要拉攏中國,就祖述後拿破崙的奧地利首相梅特涅「均勢理論」,強調1970年代新的均勢。梅特涅、季辛吉理論至今仍可用,但他們不偽善,他們擺明了對歷史的解釋,是供當代戰略所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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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扣問求音集:無薪休假的抗爭之道 | |
文 |
■姚欣進(社會評論者) |
無薪休假,已成為目前各企業應付不景氣時代的最佳策略。 對於企業老闆來說,要求員工無薪休假可以兼得三方面好處。首先,企業可以透過無薪休假的方式來彈性支付員工薪資,而毋需每月在市場需求嚴重不足的現實下,還要付出當初依正常情況而訂定雇用契約所規定的固定薪資。其次,既然是暫時性「休假」,而非解雇,所以一旦景氣好轉,需要員工及時加入生產行列時,資方不必花費資源來招募、訓練員工,這又省了一筆訓練費與磨合期。另一方面,這無薪休假是不限定日期的,所以在這漫長的無薪休假期間,即使員工根本沒法上班賺取薪資,但員工與老闆之間還是有著僱用關係。老闆可沒解雇員工,所以員工無法領取資遣費。 綜而言之,在無薪休假的大帽子下,資方可說是佔盡了一切好處:既可規避資遣費用、實質減薪,又可隨時依實際需要而及時復工,而不必付出額外費用。 然而,誠如許多工運團體們指出,這無薪休假擺明是違反勞基法的。簡單的說,若非勞工同意,則這無薪休假的措施是實質減班、減薪,而違背了原先雇用契約的薪資給付規範。 連日來,在工運團體的嚴厲批評下,勞委會總算於日前(12月16日)發布了聲明說:「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而且,在此無薪休假期間,雇主給付勞工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換言之,連勞委會都承認,若勞工不同意或給付薪資少於基本工資,則無薪休假是違法的。 但政府的政策大方向乃是鼓勵勞資雙方各退一步,來協商達成無薪休假的措施。一方面,政府大力宣揚勞工可進修學習,而且政府可提供學習津貼,另一方面,則讓這無薪休假就地合法,使資方得到實利而又擺脫了違法顧慮。 勞委會這聲明是依法行政的立場,但,我們必須追問更現實、也更關鍵的問題:在當前如此嚴峻的就業環境下,台灣勞工是否應接受資方無薪休假的提議?如果不接受,台灣勞工又有多少籌碼、多少條件立足於職業市場上? 我們認為,勞工絕對有談判籌碼,也有相當大的空間來在談判過程中為自己權益取得更好的保障。 首先,無薪休假必須是明確限期。其次,勞工不應接受無薪,而是「共體時艱」,接受這特定時間內的勞工彈性休假,而該企業以積欠工資方式暫不發放工資。其三,在此約定期限過後,企業必須全額償還該期間契約規範的工資;否則該企業應由政府入股接收。 我們認為,這才是照顧到勞工權益,又兼顧的企業現實困難的兩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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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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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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