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2-03》 |
本期內容 | |
◎環境前線:環境災害事件還有續集 | |
◎試論地方(Local)在環境與保育問題中的重要性 | |
◎美國法院禁止出租猶他土地開發石油 | |
◎歐巴馬救經濟 綠領工作將大增 | |
◎有毒礦渣數據遭隱瞞 加國法院搜查 |
環境前線:環境災害事件還有續集 | |
■傅恩過 | |
1984年12月,印度波帕爾、一家美國聯合碳化公司(Union Carbide)所屬的殺蟲劑工廠,發生大量的毒氣外洩事故,當時超過7千人中毒死亡,有1萬5千人陸續離世,其後20多年,仍有人因此遭受慢性病痛折磨,或是因為減損了工作能力,陷入貧窮的循環。 在這場引發世界震驚的工安事件發生前,工廠宣稱其產生的危害「不過是」造成喉嚨痛症狀,而公司堆積在廢棄廠房的有害廢棄物,污染當地土壤、地下水,嚴重威脅著居民健康。 2008年12月,台灣高雄大寮鄉、大發工業區4天6度傳出臭氣外洩事件,導致鄰近潮寮國中、國小百餘名師生以及居民不適送醫,嚴重者甚至全身抽搐、嘔吐,直到如今,環保署宣稱的深入調查,仍找不到確切的答案,環保局、工業局也說不出誰該負責,僅能先將學生疏散到更遠的地方上課。受害居民組織在地方、北上首府抗爭,也無法獲得確切的回應。 在這之前,大發工業區中的廢五金產業、其後引駐的石化產業、化學工業,以及從未升級的污水處理設備,讓該地區空氣時時混雜著怪味,但因空氣感到不適、呼吸困難的居民、師生,被視作敏感,幾年下來的指控無成,最終,人們得在最嚴重的健康威脅下,提出沈重的控訴。 時間、空間的距離,並沒有改變太多故事的結構、橋段,在住家、學校、村落與工業區之間,有許多牽扯不清的情仇,在台灣,一連串的反公害運動,寫下一件件環境災害的血淚歷史。 然而若非出現立即性、情節嚴重的污染,撼動居民健康、生活權利,甚至是生命時,人們總是刻意忽略周遭潛藏的危機,所謂的「刻意」,並非鄰近工業區、污染源的人民聞不到、感受不到污染,而是他們的不滿、不適「刻意」的被政府、被其他未收污染之苦的人壓抑、忽視。 因為當人們追求的是經濟成長、追求的是開發至上,最簡單的作法即「刻意的忽視」,人們並不想「解決問題」,並不想將環境的污染成本、人民的健康風險評估納入考量,因此受害人唯有在忍無可忍下、組織起來抗爭,才勉強鬆動了些「刻意」,這次大寮鄉居民的怒吼,是許多人在身體、精神煎熬下換來了關注。 然而,還有多少的大寮鄉居民,還有多少的潮寮國中、國小的師生,是在忍受著非鼻子聞得著的毒氣,非五官可感受、描述的污染?大發工業區一個月內、6度的毒氣外洩絕非偶然,也絕不是台灣的單一事件,但因為政府對環境風險評估的忽視、對污染管制的縱容,人們對這一切一切、顯而易見環境健康傷害的冷漠,讓環境災害事件仍有續集。 許多人問,真找不到污染得元凶嗎?在環保署、地方環保局、經濟部工業局的相互推諉下,不難發現現有的管理、監察遠遠不夠,遑論要求阻止下一個連環災害事件的發生,污染的元凶絕對不僅一家工廠、不僅一座工業區,而是整個刻意冷漠、忽視的制度。 建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區隔社區與工業區的空間,才是負責任的作法!我們不可能繼續刻意忽視環境、生存、健康為工業、污染的犧牲,這些刻意忽視的成本,已經成為我們社會債務的一部分,要從現在償還起。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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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試論地方(Local)在環境與保育問題中的重要性 | |
■倪世傑 | |
地球資源耗盡速度加快,早在1987年聯合國與環境發展委員會所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 The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中,即已提出了「永續發展」的觀念,其中對於漁業資源,也進行了相當篇幅的描述。然而,21年過去了,狀況卻出現了大改變。 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指出,1979年全球的包括養殖漁業與捕撈漁業的漁獲量為7,101.3萬公噸,此一過度剝削海洋資源行徑將造成漁源衰竭、漁種減少的困境。但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卻也同時認定:「在慣常的管理下,漁業成長的時代已經告終。」令人相當訝異的是,根據聯合國農糧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的統計,在2006年,全球的漁業收穫量竟高達1億6千萬公噸,28年間翻了一番有餘。人類捕撈行為越來越猛烈,表示對海洋蛋白質的來源需求加倍,這又與人類成長脫不了干係,尤其與開發中國家的人口成長至為相關,因為自1979年之後,已開發國家的漁獲量開始下降,但開發中國家卻直線上升,今天已開發國家的漁獲量佔全球的20%。但必須指出的是,小漁民捕獲的量仍少,企業化經營的漁業企業才是大捕獲量的推手。 大量捕撈下,一些魚種甚至永遠消失了,2006年的《科學》(Science)雜誌也說,鮪魚、比目魚和龍蝦等水產經濟性物種,將在21世紀中期消失。這問題就出在海洋資源,看似無窮無盡,而且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聲稱可以對廣大的海洋所有權,因此,沒有人願意對此加以維護,造成漁業資源的枯竭,也就是哈丁(Garrett Hardin)教授於1968年提出的「公共草地的悲劇」(the tragedy of the commoms)相同論旨的再次重現:沒人管理的公共資源終究淪為過度開發,最後耗盡因而無人能夠再次使用。 這當中涉及一個嚴重的集體行動問題:從奧森(Mancur Olsen)的《集體行動邏輯》出發,要維護公共資源的使用,必須依賴第三方介入,因為理性的個體缺乏足夠的動機去組織起來維護公共資源,因為總會有人去做,當個搭便車者就好。要克服此一困境,往往要靠國家的力量。另一派「公共池塘派」(common-pool resources)則對奧森的解決辦法發出質疑,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認為,與國家強制相較,地區民眾之間對維護共有資源的合作行為對公共資源的保育成效比國家強制更好。 奧斯特羅姆指出,就漁業保育而言,1982年召開的聯合國海洋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Law of the Sea)規定了2百海浬的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s)概念,其用意在於利用「財產權」的概念,讓擁有海岸線的各國政府能夠保育經濟海域內的資源,但造成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各國政府反而加強開發經濟海域內的資源,而不是保育它。 美國東北部緬因州沿海亦擁有豐富的龍蝦資源,州政府訂定一些法規限制龍蝦捕撈陷阱的數目、哪些港口能夠停靠龍蝦捕撈船、青少年期的龍蝦不得捕撈等相關規定,但顯現出的保育成效卻不是因為法律直接規定下的結果,而是從事龍蝦捕撈的漁民自己願意遵守這一些規範,同時,能夠相互監管彼此的行為。這也是為何在龍蝦資源豐富的迦勒比海地區,由於漁民之間並未培養出足夠的信賴以及責任感,保育工作無法有效推動的主因。 我們在這邊談的問題是,國家和跨國家組織的規定在實際運作起來往往還是需要人的合作,沒有人願意遵守的制度往往只有走向自我廢棄一途,國家在全球化下的治理,需要與地方合作,將地方治理與國家治理、全球治理接軌,而不是將地方視為毒蛇猛獸。在寫作的此刻,初聞大寮鄉長聚眾攻擊廢水廠,這不啻反映出環保署無能下的民眾反撲,無力納入地方民眾的環保政策,只不過是一張廢紙罷了。 (政治大學政治所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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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美國法院禁止出租猶他土地開發石油 | |
編譯■潘忠廷 審校■莫聞 | |
美國聯邦方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法院法官伍爾皮那(Ricardo Urbina),1月17日晚間審理環保人士訴訟案件,最後裁定石油公司暫緩至少11萬坪的猶他原始荒地開發案,防止了土地管理局(Bureau of Land Management)進一步出租土地。 此案是由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南猶他州荒野聯盟( Southern Utah Wilderness Alliance)與地球正義(Earth justice)組成的陣線聯盟,於2008年12月17日針對公有土地出租案提出訴訟。NRDC資深律師布奇諾(Sharon Buccino)表示:「這項裁定使得土地免於受到油氣鑽井破壞,是荒野保育上一大進展,荒野沒必要成為未來安全能源下的犧牲品。」 法官伍爾皮那在審判中發現,環保團體的法律論據充足,此外「與能源開發比較起來,避免環境與公有地遭受不可挽回的破壞,後者所彰顯的公共利益更為重要」。 南猶他州荒野聯盟會長布洛赫(Stephen Bloch)表示:「審判結果真是振奮人心。土地管理局試圖出租土地,當作是布希政府離開前給石油公司的贈別禮,好在法官伍爾皮那的審判及時踩下煞車。」 大峽谷信託基金執行長海頓(Bill Hedden)認為:「在布希政府的領導下,土地管理局透過資源管理計畫(Resource Management Plans)將不少美國最敏感與美麗的公有土地轉讓,成為石油公司的私人遊樂區。」 山巒協會(Sierra Club)代表拜比(Myke Bybee)也認為:「當我們開始容忍鑽油公司以拱門國家公園(Arches national park)作為商標背景時,我們知道有些事必須改變,該停止交出珍貴的自然讓油公司獲利。相反的,我們應更投資能源效率與乾淨能源發展,才能讓大家受益,也為我們留下最後一片淨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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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歐巴馬救經濟 綠領工作將大增 | |
編譯■王牧農 審校■蔡麗伶、禾引 | |
氣候保護和綠色工作將會是2009年全美市長會議之重要議程。由超過一千個主要城市組成而影響力非凡的全美市長會議,1月19日於華盛頓結尾的會議,將環保尖兵西雅圖市長尼可思(Greg Nickels)選為會議準總裁。 尼可思於2005年提出全美市長氣候保護協定,承諾履行或超越京都協議書於國際間所制定的綠色氣體減低排放,也就是在1999年至2020年末達到7%的氣體排放減低。至今已有910位市長簽署此協定。尼可思表示:「當我們的國家和都會區致力於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同時我們的決心將會為乾淨能源和綠色工作打開契機。」 1月17日市長們已發表第4次也就是最新的經濟復甦報告結果顯示,其中刺激經濟配套支持在能源、水和污水基礎建設、公共運輸和鐵路改進等的綠色工作,將提供幾十萬人立即的工作機會。國內由779個城市所提出的專案可立即上路,並且於一至兩年內完成。 在歷史性的總統就職前,超過250個美國國內市長所組成的全美市長會議,由會議總裁邁阿密市長戴椰茲(Manny Diaz)所帶領的冬季會議,討論國家重點及歐巴馬所提出的一項數十億美元的「美國復甦與再投資計畫」(American Recovery and Reinvestment Plan)。 歐巴馬日前表示,「讓大家重新就業,於明天起減低我們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倍增替代能源的生產量,翻修公共建築以確保省能。建造一個21世紀的經濟,我們須含納橫跨全國的承包商以創造工作機會來重建國內搖搖欲墜的道路、橋樑和校舍等」。 這些計劃包含公共和私人建築的能源翻新,針對地方建築物的電能生產量安裝太陽能板或風力渦輪發電機,部署新能源分配科技,如分佈式發電及區域供冷熱系統,提高節能並且發展系統以捕捉堆填區的甲烷以用發電。 市長們力勸新總統及國會制定一個在2050年達到國家排放減低80%的目標,這標準同時為多數科學家公認為要避免全球暖化最糟效應的必要標準。市長們同時訴求國會和歐巴馬制定碳總量管理與立法以支持地方政府的措施,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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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有毒礦渣數據遭隱瞞 加國法院搜查 | |
編譯■謝芳怡 審校■蔡麗伶 | |
加拿大聯邦法院於1月10日召開聽證會,針對加拿大環境部長未盡責任要求採礦業者、就其每天所製造出的2百萬噸礦渣有毒物質進行回報,做出判決。 加拿大非營利性法律事務所「生態正義」(Ecojustice)於2007年底代表「加拿大看守礦業及五大湖聯盟」提出告訴,此國際聯盟做為環境保育人士、狩獵魚釣人士、社會團體、加拿大原住民部落的代表。 生態正義在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中指出,環境部長或其下屬指示採礦公司,不需向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回報他們送往尾砂庫和廢石場的污染物。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中,公開明列加拿大各工廠所排放、處理和回收的污染物。 生態正義受雇律師登肯表示:「我們認為環境部長忽視了他在加拿大環境保護法下所被賦與的職責,也就是讓民眾能了解礦業公司所排放的所有污染物。」 在加拿大,礦渣一般多屬酸性,若沒有被適當地控制,則會滲出硫酸至表層水和地下蓄水層,此外也含有砷、汞、銅、鎳、硒及其他有毒物質。 從2006年開始,礦業公司在環境保護法下得以免除回報污染物的要求,此項規定讓採礦業者不需再回報冶礦萃取或粗碎過程中所排放出的污染物。 生態正義指出,雖然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但根據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的分析數據顯示,許多礦場截至目前,都沒有確實回報2006年礦渣和廢石區所排放的物質。 為了提出告訴,「加拿大看守礦業及五大湖聯盟」比較了美國和加拿大礦業公司回報污染物的標準。 在等同於加拿大全國污染物釋放清冊的美國聯邦有毒物質釋放清冊制度下,美國政府要求各礦業公司回報他們所排放的污染物,而這項措施已實施近十幾年。 生態正義及原告團體也點出,礦渣和廢石場中所產生的污染物,這些加拿大民眾所不知情的數據,在2005年的數量約佔美國礦業回報污染物的97%。 來源/ENS環境新聞通訊社 提供/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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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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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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