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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電子報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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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電子報  (創刊日期:1998年6月4日) 2009年2月號 190期        本期主編:鄒宗翰

台權會二月重要聲明與 行動(詳見連結)

道歉之外,更要有行動,我們對政府向漢生病患公開道歉之聲明。

反恐、保安、監視器

郝龍斌別消費二二八 

2008 . ATSS 。曼谷(之二)


  圖,文/台權會文宣部主任 邱伊翎
  
        第三天的第一堂課是「國內與國際的人權標準」。
Ruki發下了一張表,最左欄是世 界人權宣言三十條的權利,第二欄是要我們勾選國內法有保障到的有哪些權利,第三欄是在「緊急狀況、反恐、國安法」的情況下,哪些權利仍會被保障。這讓我想到FA給我們那四個的家庭作業,這樣子的表格比較,似乎就清楚多了。

  第二堂課是「國內與國際的人權保障機制」,我記得我在回 答這個家庭作業時,好像只寫下了「監察院」之類的東西,而且後面還括號寫:「但這個機構很少在運作」。不過事實上,應該是包括像「法院」也都應該算是國內 人權的保障機制,大概因為在台灣,對於司法公正度的極度不信任,讓我根本完全沒有想到,它也應該要算是一個「人權機制」。當然,如果國家裡面有「國家人權 委員會」的也當然是很重要的「國內人權機制」,還有其他成文及不成文的法律、公約、宣言、原則等,其實都算是「人權保護機制」的一部分。


  第三堂課討論「人權捍衛者的定義、狀態與挑戰」。Ruki要我們先討論什麼是「人權捍衛者」?這個聽起來好像「無敵鐵金剛」一樣炫的名詞,其實充斥在我們生活 周遭。它的定義很簡單,只要是為了「人權」而努力的人們,都可以是「人權捍衛者」,舉凡在樂生院捍衛自己生存權及居住權的阿伯阿嬤們、同樣是在捍衛自己居 住權生存權的都市原住民、或是每一個在人權組織裡幫忙翻譯作簡報的志工、宣導人權觀念的老師們、報導人權事件的記者們、為侵害人權案件打訴訟的律師們。

 
 人權捍衛者都做些什麼事情呢?監督、 發現事實、整理文獻、作研究、透過媒體或出版或教育來傳播、政策倡議及遊說、聲援受害者(不論是在物質上、生理或心理層次上的救助)、向政府及聯合國的人 權機制提出建言。人權捍衛者應該要有冷靜的頭腦(要有知識)、炙熱的心(要有使命感)、要接受普世性、不能有歧視(不管受害者是怎樣的對象)、要有勇氣、 要果決、要有敏銳的察覺力、要有行動力。

  最後提到了人權捍衛者的「權利」,其實人權捍衛者就跟一 般人也需要所有的基本權利,但是除了基本權利之外,人權捍衛者因為他們所作的事情,更需要擁有免於被威脅、騷擾、受虐的權利。在聯合國的「人權捍衛者宣 言」裡面便主張人權捍衛者應有:集會、遊行、言論自由、人權教育、獲取資源(像是募款或取得資訊)的權利,及若侵害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時,應有獲得救濟的 管道。


  在討論到人權捍衛者的狀態時,特別討論到一些特殊狀態的人權捍衛者可能處境更加艱困,如:女性、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本身是移工的人權捍衛者、或本身是難民的人權捍衛者。他們都需要透過各種國內或國際的人權保障機制來維護他們權利。

  在第四天的課程裡,Ruki則為我們介紹了國際上關於「人權捍衛者」的人權機制,並用很實際的範例,教我們如何寫信給聯合國的專門負責「人權捍衛者」的特別專員(
Special
Rapporteur
,以下簡稱SR)陳情。Ruki說寫信給SR是一項特別程序,因為一般到日內瓦陳情的案件,其實聯合國的回應速度是很緩慢的,通常要做出回應或處理,已經是一年或二年以後了。而特別專員似乎可以跳脫這種繁瑣的行政程序。我問到像台灣並不是聯合國的一部分,也可以向SR陳情嗎?Ruki說可以。印象中,台灣有向聯合國專員陳情的案件,應該是樂生院。當時(2005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負責「健康權」的SR還發表過聲明,呼籲台灣主管機關保證所有痲瘋病患的人權要受到尊重,並與療養院居民諮商,探討任何可行的替代方案,並提醒台灣政府,國際人權法下的義務,包括保障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國際公約中有關健康及充分居住的權利。(待續)
 

KSH               Forum Asia 電子報翻譯/林偉勝;圖/FA電子報

促進公民社會倡議的東南亞國協人民中心於雅加達開幕    

一月十五日,東南亞國協人民中心(APC)於雅加達開幕的新聞稿: 

東南亞公民社會團體聯合呼籲東南亞國協和東南亞國協人民中心充分合作、落實東南亞國協「以人民為本」的目標。亞洲人民倡議陣線(Solidarity for Asian People's Advocacy, SAPA)東南亞國協小組透過成立這個中心來促進公民社會和政府之間的互動。SAPA為一個由四十多個公民社會團體組成的網絡、活躍地影響東南亞國協的政策;其關注的議題包含女性、孩童、移工、原住民、人權、民主化、和平與安全、農村發展、貿易以及環境。東南亞國協憲章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東南亞國協的運作也將進入新的法制架構和結合新成立的機構以促進共同體營造。東南亞國協人民中心的短期目標為促進公民社會參與草擬東南亞國協人權機構權限草案、監督落實保障和促進移工權利宣言以及起草移公權力保障的多邊機制。

 非政府組織堅持依照原訂計畫於泰國華欣會見東南亞國協領袖

 泰國政府決定將東南亞國協高峰會延至二月二十七日三月一日、東南亞國協人民論壇以及第四屆東南亞國協公民社會會議也因此延至二月底。公民社會代表將在二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於曼谷會面、並於二月二十七日在泰國華欣和東南亞國協領袖會面。SAPA東南亞國協以及人權小組將於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舉辦工作坊蒐集對於東南亞國協人權機構權限草案的評論和想法。

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舉辦亞洲公民社會對德班檢視會議的意見撰寫工作坊

一月八日至九日,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於曼谷成功地舉辦了亞洲公民社會對德班檢視會議的意見撰寫工作坊。該工作坊為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以及反歧視國際運動組織合辦。德班檢視會議則是於四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在日內瓦舉辦。第一屆寫作坊於去年二月舉辦;非政府組織運用該次寫作坊的最後結論文件於去年德班檢視會議籌備會時對政府進行遊說。

 孟加拉:新政府必須優先處理人權議題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 孟加拉國會選舉為兩年的臨時政府和緊急狀態統治劃下了句點。孟加拉民盟黨在三百席中贏得兩百六十三席、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外國選舉觀察團,包括亞洲人權 與發展論壇以及歐洲觀選團,皆肯定這次國會選舉結果的可靠性。選前,孟加拉選舉委員會針對一九七二年的人民代表法進行修正、使其可以調查任何違反選舉法規 的行為和候選人、糾舉了超過一千萬份無效的選民資料。在野黨和執政黨的領袖先前皆因為貪污而入獄服刑。這一次國會選舉雖然為向健全的民主邁進的第一步,但 是接下來的幾個月才是包容國會政治建立的關鍵。而重視人權議題、廢止先前軍政府侵害人權的法案。根據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的會員組織Odhikar統計,超過五萬人遭到非法拘捕。新政府有責任處理這些限制公民權利的規定和維護民主法治。

緬甸:甲良婦女要求軍政府對女孩的遭受強暴殺害負責

甲良婦女會要求緬甸軍政府立即逮捕涉嫌於甲良省北部強暴並殺害一名七歲女孩的350輕步兵團士兵、以及懲罰該團團長針對該犯罪事件的怠惰態度。該女孩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家附近被發現胸部重彈、疑似受到強暴。女孩的父母親和村長隔天對350輕步兵團團長揭發此事,但該團長無任何作為。甲良婦女會呼籲國際社會對緬甸軍政府施壓、迫使其採取行動、並確保女孩的家人及村民不會因為尋求正義而遭到報復

中國:人權捍衛者要求聯合國重視五個重要面向

中國維權網於一月五日發表聲明、呼籲聯合國於普遍定期審查時,特別著重以下五個具體的面向:
1.
中國必須確實執行反酷刑公約;2. 中國必須非除非法拘捕的體系;3. 中國必須停止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犯罪化;4. 中國必須停止政黨及政府對司法體系的控制;5. 中國必須確實落實其對保護人權捍衛者保護的承諾。

印尼:區域非政府組織質疑法院對於Munir遇害一案的判決

身為KontraS失蹤者以及暴力受害者委員會(The Commission for “the Disappeared” and Victims of Violence)執 行長、印尼法律扶助會執行官、印尼人權觀察執行長的Munir,關注印尼軍隊及警方對於工會行動者的攻擊、亞齊、巴布亞以及東帝汶的人權侵犯事件和中國裔 少數民族的權利。他於二零零四年在前往荷蘭的飛機上因砷中毒遭到殺害。南雅加達地方法院宣判前國家情報局副局長、軍事特種組組長的Muchdi少將無罪。 Munir的案件是一九九八年蘇哈托下台後第一件軍方迫害人權的司法案件。亞洲人權與發展論壇對於該判決表達失望,並指出:案件審理過程中極可能出現了威 脅和賄賂證人的情形;證據比對不完整。Muchdi少將遭指控於一九九八年涉嫌綁架要求蘇哈托下台的學生;Munir透過調查揭露軍事特種組成員的綁架犯 罪事實、並迫使Muchdi少將退伍。

新加坡:學者因為身著袋鼠T-Shirt遭判刑、司法部門遭到批評

新加坡民主黨副秘書長陳約翰和其他兩位人士遭檢查總長以蔑視法庭罪名起訴、坐牢十五天並遭到罰鍰。三人在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及現任總理李顯龍對新加坡民主黨秘書長徐順全提起誹謗訴訟時,於最高法院前穿著身著法官袍的袋鼠T-Shirt。陳約翰也因為遭到起訴而被澳洲的詹姆斯庫克大學(James Cook University)於新加坡的國際校區執行長停職。國際律師協會於去年七月出版的報告「經濟發展對上基本權利」(Prosperity versus Individual Rights)批評新加坡的司法體系也引起了熱烈的討論。

 斯里蘭卡:報紙主編遭到暗殺

斯里蘭卡報紙「週日領袖」(Sunday Leader)的主編Lasantha Wickramatunge一月八日在 上班途中遭到不明人士殺害。案發後附近居民立即將其送醫急救、但仍不治。「週日領袖」以坦率批判政府政策、揭露醜聞及貪污而聞名。主編先前即已接到多次生 命威脅以及遭受攻擊、報社遭人侵入並縱火。斯里蘭卡國防部長也對他提起誹謗訴訟。該主編遭到殺害的前兩天、另一獨立的廣播電台也遭到侵入。亞洲人權委員會 擔憂政治暗殺事件升高、政治異議者將遭到政府連續性的殺害。國際人權團體、新聞團體、外國政府接譴責該兇案;在野黨聯合國民黨也迫使國會提早休會。斯里蘭 卡政府否認涉入、並展開全面調查。

第三屆人權捍衛者論壇於一月十八日至二十日於曼谷舉辦

論壇於一月十八日至 二十日舉行;聯合國特別報告員Margaret Sekaggya女士和亞洲的人權捍衛者針對亞洲各國不同的人權議題及經驗交換經驗。論壇的主題也包括國家人權機構以及人權捍衛者的保護。參與者也依照次 區域分組、討論具體的挑戰以及提出如何落實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的行動要點及建議。

光州人權獎開始接受提名

 光州人權獎為五一八紀念基金會設立,紀念光州市民於一九八零年發起的光州民主抗暴、頒獎給韓國國內外對人權以及和平有貢獻的組織或個人。人權獎受獎者到目前為止包括沙納納‧古斯芒(東帝汶)、翁山蘇姬(緬甸)等人。該獎包括五千萬韓圓、金牌以及一張證書;得獎者將受邀參加五月十八日於韓國光州的光州人權獎之夜。提名截止日為三月二十日

 台權會與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會面 

                                     /台權會秘書長    蔡季勳
 

台權會在11820日參與泰國曼谷所進行的第三屆亞洲區人權捍衛者論壇,和來自亞洲20個國家,近150位人權捍衛者交流分享各國的人權狀況、學習國際人權救援機制新資訊。而台灣的代表在此次國際場合中,會見了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Mrs. Margaret Sekaggya 女士,當面報告台灣人權捍衛者所面臨的困境挑戰,並得到正面的回應。

 

聯合國在1998年 的會員大會上正式通過了「人權捍衛者宣言」(其宣言全名為:「個人、群體、與社會組織的權利及責任以促進與保護普世承認的人權及基本自由宣言」),為推廣 人權捍衛者宣言,聯合國積極透過具有諮商地位的區域人權組織,促成區域、國際和國內人權團體對於此份重要人權文件的認識與應用。在亞洲由亞洲人權與發展論 壇(Forum-Asia),自2003年起陸續在20062008年舉第一、二、三屆人權捍衛者論壇,促進亞洲區人權工作者彼此的交流互動。(原訂於200812月舉辦的第三屆亞洲人權捍衛者論壇,因為當時泰國國內政治情勢的緊張,延宕至20091月份舉辦。)

 

台灣自1972年 退出聯合國後,人權狀況也幾乎失去了國際人權條約的保護傘,更不幸的是因為一個中國政策,台灣再也沒機會正式請求國際人權援助的管道和經驗。過去三十六年 來,台灣人以自己的努力,好不容易廢除了戒嚴令,由一黨獨裁漸進式改革成為政黨競爭,台灣的政治公民權利逐步得到改善、保障,

然而,這廿年來許多台灣人所奮鬥得來的民主政治與人權價值,卻在國民黨政黨重新掌握立法、行政一黨獨大優勢後,對中國採積極開放的政策,卻打壓了其它聲音意見。從63年 來,兩岸第一次由中國談判代表來台訪問,國民黨政府所採取的高規格警力維安佈署與執勤手段,遠遠超過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的表現。爾後執政者所掌握的媒體資 源,一再地把表達不同意見不同聲音的抗議者醜化成為暴民。相較於亞洲地區其它國家,台灣社會的政治民主與人權狀況是由早年的政治運動者、國際人權工作者付 出監禁、恐嚇、犧牲生命的代價,一步一步爭取而來的成就。因此守護台灣民主的現代意義,就是確保人權捍衛者所遭遇處境持續改善,人權價值成為一個成熟社會 普遍的支持。Margaret Sekaggya女士當面就台灣政府近來對言論集會自由的鉗制,提出陳情呼籲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專員應予重視。

 

Sekaggya女士去年三月受命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出任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專員(UN Special Raportaur on HRD),在過去九個月中,Sekaggya 女士已密集地在非洲、美洲、歐洲旅行,聽到了各國人權捍衛者的工作狀況以及所面臨的挑戰。這次第三屆亞洲人權捍衛者論壇的場合,她仔細地聽取了亞洲十八個國家人權捍衛者的處境,希望做為她四年任期內與各國人權捍衛者一起奮鬥的基礎,共同實現正義與人權保障。

 2009高中生台大法律營演講紀實

                                              文/台權會政策倡議部主任  黃佳平

 

過年前的最後一個上班日,寒流的前鋒伴著綿綿細雨,把台北盆地的氣溫硬是壓低好幾度。抱著整箱的TAHR報, 走在每次來每次迷路的台大校園,心想著幸好有人帶,不然又得迷路一次了。過去每次來台大,總是聽演講或上課,這次卻是應法律系同學邀請,來跟法律營的高中 同學談人權。過去,常聽到一種有種普遍的迷思是,人權這麼抽象艱深的概念,要怎樣跟中學生談呢?又或者,有人會說現在的學生就是太自由太有「人權」,所以 都管不動。說起來人權好像是什麼很玄妙的玩意一樣。不過,我也不打算告訴同學人權就是很簡單的東西。因為,對我而言「人權」儘管就存在我們的生活中,但也 並非是信手拈來、三言兩語就可以搞定的。

    考 量到下午一點正是睡覺時間,以及人權常被搞得晦澀難解,在課程上刻意翻轉了傳統的「老師講學生聽」,而是讓同學們自由討論、提問分享。對我這樣年輕的工作 者來說,每次帶領團體討論都是重大的挑戰,同時也獲得不少驚喜。挑戰是,你不太確定同學們會把焦點帶到天涯海角。但同樣地,溢出常規的思考往往也為我帶來 新的視野。因此,我設計了兩個問題讓同學分組討論:1.請討論並選出一個你認為自己生命中最重大影響到自己人權的事件,2.我們身邊有各種不同的人、性少數、移民、老人、勞工、小孩...,這些人的人權都跟我們一樣嗎?他們有哪些權利特別要保障或限制的?事實上,這些問題都可以回答得非常大,就連我自己也未必有能力回答。但,我相信看見與交流彼此的不同是理解他人的第一步,當我們跨出自己的生活經驗,才能體認自己的位置。

    討論果然是避免睡覺的好方法。不知是否前面兩天課程的關係,在各組的討論裡,已有許多人能提出校園以外議題的看法。例如對死刑、外配、愛滋感染者權益等...。只是令我感到難過卻又不意外的是,十年前我就讀國高中所發生的鳥事至今仍在發生。老師依然打學生校方依然進行著過度的服儀檢查...。 同時,在討論中也可以看見,他們對於權利的主張不再是單純的宣稱,而會在討論中逐漸出現對彼此的懷疑、辯論。的確,我們對於權利的理解不應只是簡單的宣 稱。因為,在一個有機的社會中,我們很難單獨存在,也因此,人們的各種權利需要不斷地折衝協商。若要能進行折衝協商,具備理解他人,與看見權力關係的能 力,便是件重要的事。可惜的是,主流的教育一向只重視規訓,也未能看見校園中的權力關係。於是同學們對於權利的認識便只流於單純的宣稱。

    最後,由於討論分享佔用了過多的時間(但我覺得很值得!讓他們有彼此激盪的機會),只能放了機車遊行的小短片與野草莓MV做結。希望最後這兩部短片所呈現的國家暴力,能讓他們對過去課程所談的抽象概念有些瞭解與映證。

台權會二月國際聲援     翻譯/台權會志工邱靖雲
守望塔:由國際人權聯盟(FIDH)以及世界反酷刑組織(OMCT)共同發起的保護人權捍衛者聲援行動。

烏茲別克:十位來自Ezgulik”人權組織的人權捍衛者因聲援去年12月的和平抗議,遭罰款210美元

 亞洲人權委員會緊急聲援計畫

緬甸:少數族裔洛興雅人(Rohingya)U Kyaw Min一家人的公民權遭撤銷,2005年後被政府囚禁至今

   
03/09(一) 高雄祈福法會   03/10(二)台北祈福晚會;高雄圖博遊行
03/10(二)~13(五)圖博之鏡_靜態影像展 03/14(六)台北圖博遊行
03/10(二)~03/14(六) 自由之路_西藏記錄片展(高雄電影圖書館)
圖博抗暴50週年網站http://310tibetanuprisingday50th.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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