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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0∣出刊日期2009/03/25(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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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次開庭,蘇律師表示李昌鈺博士將在2009年3月底回台,可以撥空配合出庭接受交互詰問,但陳法官考量本案還有刀器與骨骸鑑定必需處理,要等這部份的鑑定有結果後,才能進入審理程序,進行合議庭的交互詰問。所以決定三月不安排李博士出庭,等刀器與骨骸鑑定告一段落再說。 法官請雙方陳報專家名單,供法院參考;另外,請被害者家屬考慮要不要提供骨骸鑑定。 ● 第七次開庭,辯方推出石台平法醫是首席,吳木榮法醫為次席(也可以一起做),檢方推出的專家是警大林茂雄教授。被害者家屬表示如果在國內鑑定的話,他們願意配合提供骨骸。 聽完雙方意見後,陳法官決定先做刀器的檢驗與保全,再視結果決定要不要進行骨骸的比對。但當庭陳法官沒有表示如何做?誰來做?而是裁定後核辦(不預定下次開庭的日期),說明會在一個半月內發出囑託鑑定的公文,請雙方依公文辦理。 這二次開庭,預告了蘇案接下來幾個月應該不會開庭,而是要等「現場重建」與「刀器與骨骸」這二份專家鑑定的結果出爐後,再進行密集的合議庭審理程序,時間上可能是今年八、九月以後的事情。今年是蘇案的第十八年,希望在蘇案二十週年以前,能夠獲後無罪確定這個圓滿的判決。 蘇案專案秘書 蕭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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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蘇案,終結司法專斷
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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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觀察】 發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新竹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主嫌犯邱和順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因為疑點重重,加上警方因刑求遭判決有罪確定,引起爭議,致使案件遲遲未能確定,歷經不斷上訴與更審,纏訟羈押二十二年,目前無出其右者,引起學界及社運團體之高度重視。 1987年12月21日,當時年僅十歲的新竹市東門國小學童陸正,在新竹市聯美補習班下課後失蹤,陸家於稍後接獲多通歹徒勒贖電話要求贖金,但陸家在交付贖金後迄今仍不見陸正平安歸來。 本案震驚當時社會,陸家並透過媒體發佈巨額懸賞。事隔九個多月後,當時的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宣告破案,涉案被告共有十二人均遭提起公訴,除了邱和順等四人,另八名共犯都已分別被判十年至十六年不等徒刑定讞。除陸正案外,邱和順等人並被指控在1987年11月間另外犯下女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如同陸正案,該案的指控同樣也是建立在刑求被告所取得之自白上,也同樣疑點重重。邱和順等人因這兩案被判處死刑,但上訴後屢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目前在更十審審理中。 被告邱和順等人表示當年因為慘遭警方刑求而作出不實的自白,其中八名已定讞的被告雖因為不堪長年訴訟之苦而放棄上訴,但此八名被告至今仍喊冤,而當年偵辦本案的其中數名警員更因刑求而遭判刑有罪確定。 究竟,事實的真相是哪一個? 偵查中向陸家下跪請求原諒的被告,所坦承一切的犯行,是真相嗎? 抑或,被告因不堪警方刑求而作不實的自白,才是本案唯一的真相呢? 現在,您有機會,直接參與此案,我們邀請您,在3月27日開庭當日,一起到法院做最直接的觀察,不透過媒體的渲染與旁人的傳言,您可以直接坐在法院裡,聆聽邱和順等被告的陳述、陸正父親的意見、律師團的辯護。 他們的觀點有沒有問題?法律的程序有沒有瑕疵?您都可在現場親身體會! ----------------------------------------------------------------------------------- ■陸正案22年,更十審言詞辯論,法庭觀察活動 98年3月27日全天,陸正案將進行言詞辯論。 集合時間:星期五上午9點0分,(工作人員會發放文件和引導進入法庭) 集合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門口(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可搭捷運至小南門站下車) 開庭時間:星期五上午9點30分起(09:30後請自行前行刑事庭專用第一法庭) 法庭觀察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執行秘書 楊宗澧 人本教育基金會 蘇案專案秘書 蕭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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