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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9-03-31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9-03-31》

本期內容
  ◎環境前線: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體檢拉美左派政府環保政策之一:仍待努力的綠色價值 
  ◎投書:回應「吸菸不可赦,污染沒關係」 



環境前線: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馬康多
當世界各國自3月底,因氣候變遷議題齊聚德國波昂,為年底的哥本哈根協議爭辯之時,僅能旁觀的我們,在台灣也同步舉行與抗暖化政策高度相關的第三次全國能源會議。

行政院表示這次能源會議是為討論去年所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以及「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中,中長期性及爭議性之能源基本議題,如:重大投資案、能源稅、能源市場自由化、核能定位等。

但去年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是立基於「633」經濟發展目標,所建構的成的政策論述。面對當前金融危機衍生的經濟失序,各國紛紛提出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為振興經濟的主力,創造綠領工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指出需建構一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以同時兼顧經濟危機以及對抗暖化。在這個時間點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若能有效掌握台灣即將面臨的國際溫室氣體減量壓力,並確切回應過去幾年間電廠與耗能產業個案開發所造成的社會衝擊,有機會促使台灣在邁向永續能源的長征上,跨出顯著的一步。

但這樣的盼望,光從其會議定位以及議題設定兩層面加以觀察,已經註定會落空。

矛盾的會議定位

這次的全國能源會議,是繼1998年以及2005年後,第三次的全國能源會議。然依據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去年就應該召開。當去年6月5日行政院興高采烈推出「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各部會進一步研提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即賦予原能會跟台電將核能延役的相關費用編入預算的正當性。然而上述兩個「綱領」與「方案」,內容牽涉的廣泛性,本來就應該屬於全國能源會議的應討論的範疇。但「綱領」的研提,只是來自能源局的應景式的政策宣示,若能經由全國能源會議的機制,則可藉由各方利害相關人意見的投入,回饋至行動方案的研提過程。

然而下半年來臨的金融危機,讓行政院把「節能減碳」的口號,回收到倉庫裡,「行動方案」相關法案的審議(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仍持續進行,但這一時間上的拖延,使這次的能源會議的定位,益顯尷尬。

雖然會議定位是要針對「綱領」與「方案」中爭議性的議題進行討論,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相關預算早已編列,如台電已將核能電廠延役的執照編入本年的預算,似在強調核電延役已成定局。此外,能源局於去年底已公告「97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表示這項計畫將作為未來10年電力開發的依據,計畫中更已預測出至2025年的能源需求量,並設定未來的電源開發方式。其中,爭議中的火力電廠興建案都將持續推動,更將於民國102年,提出原訂民國107年除役的核一廠提昇出力計畫。由以上情勢可知,行政部門對未來的能源結構與電源開發早有定見,這次全國能源會議的內容,又能產生多少影響?

在相關法案方面,溫減法、再生能源條例與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已送交立院審議,前兩者已進入朝野協商的程序,後者更在上週時再立法院一讀通過。此外,能源稅不但已有民進黨版本,先前亦被列入賦稅改革委員會的議程,財政部也委託特定學者進行研擬,但財政部不僅未參與這次會議的籌辦,能源稅議題的討論中,也未將不同的版本提出比較。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要落實,需仰賴「預算」與「法案」兩項工具。但如上分析,無論「預算」或「法案」,行政部門已有定見,因此接下來的全國能源會議將如同「農業再生條例公聽會」般,他方言者諄諄,唯有行政部門聽者藐藐。

發散的議題設計

定位上的模糊,若是能藉由具體的議題討論,形塑有意義的政策方向,尚能使全國能源會議不負其名。但經濟部與國科會共同擺出洋洋灑灑的名為「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源管理與效率提升」、「能源價格與市場開放」、「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等四大核心議題,意圖將「氣候變遷因應」、「能源供給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能源價格合理化」等,在這次會議得到解答。

不過,連承辦這次會議的相關行政與研究機構,都自承這次其實議題只有「核能政策」與「能源價格」兩項較為重要。或許可從「核能」與「能源價格」不但彼此相關,亦在前述四大核心議題扮演重要角色來解釋,但面對這些議題,行政部門又端出哪些資料,作為討論的依據?

以核能政策為例,在「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以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兩項,都成為討論的焦點,前者是由能源局負責,後者以國科會協同核研所提供討論。然在核能在未來能源結構中的角色,身為能源政策主管機關的能源局,僅敢以「低碳能源佔比」、「完成『核一、二、三電廠依可操作壽齡運轉評估』計畫」(即延役評估)來包裝以核能延役減碳的企圖。在「新核能科技」的引言簡報中,大剌剌的推銷「2025年應提升核能發電裝置比例,至全國發電裝置比20%~25%;2025年之後,以增加至30%以上為目標」,要達成這個目標,不但既有核電廠需延役,更將自2020年起在現有廠址每年新建一部核能機組。

而環保署的立場,雖於回應「2008年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既有核電廠延役的訴求時,表示既有核電延役無須經過環評,間接放鬆棄守了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立場;但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環保署高層,卻是抱持反對年代老舊核電廠延役的看法。

核能政策的調整,被視為整個會議的重點,但行政院部會間分歧仍劇,導致各單位將全國能源會議視為大放風向球的機會,也因此降低了會議欲達成的廣納各方意見的目的。如於舉辦北部的分區會議之時,只見台電、核研所與原能會相關代表,搶佔發言時間,拚命針對核電進行推銷。但分區會議本該是傾聽草根民眾對在地能源議題意見的契機,卻只見原能會的主委與台電的發言人屢次搶佔發言時間,核四在地居民要發表意見,卻被擔任主持人的經濟部長高聲制止。

更甚者,台電任憑台中區營業處的工作人員,以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的名義,搶佔寶貴的分組會議代表名額,但發言內容未能從勞工立場,呼籲政府應創造「綠領工作」,而是不斷呼應台電董事長以及原能會為核電提出的宣傳辭令。

部會之間意見的分歧,原該在行政院院會等場合由政務委員進行協調,如今卻赤裸裸的攤在企業與社會團體的代表面前,除了令人大嘆當前行政部會的無能,更降低各方與會代表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意願與積極性。政策方向與外在困境,因各部會的立場不斷浮動,使全國能源會議失去公共政策討論的功能。

(下週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回目錄)



體檢拉美左派政府環保政策之一:仍待努力的綠色價值
  ■倪世傑
在堅持綠色環保價值的研究取徑下,資本主義與先前「實存社會主義」生產方式下的環保記錄皆「罄竹難書」。在企業發達、國家失控的資本主義與國家發達、企業失效的社會主義,不約而同的採用泰勒制的大規模工業生產方式擴大產能,也一併的產生嚴重的經濟外部性問題。面對國內程度不等環保團體施加的壓力,以及綠色產業的廣大商機,資本主義工業民主國家的政府及企業,開始以審慎的態度,計劃性面對後工業社會中的環保問題,但究竟能有多少成效,涉及國際社會無政府狀態下的集體行動問題,還須多加觀察。另一方面,1990年代社會主義在蘇聯東歐潰敗,但社會主義的訴求卻逐漸在中南美洲站穩了腳跟。

當前中南美洲偏右的中央政府已屬少數,中間偏左政府的政策取向,與上個世紀初的左派主張仍然十分類似:對當前市場至上的新自由主義秩序抱持批判的態度、財富要進行更公平的社會分配、自然資源要收歸國家所有。其中對抗私有化、市場自由化與穩定幣值這3項新自由主義教條,是1980年代以來全世界左翼運動中的骨幹訴求,但也必須指出,站在環保運動的角度,資本主義所帶來的萬物商品化,使得自然資源大量消耗、環境品質降低,以及對民眾健康福祉的危害,亦不容忽視。但較為遺憾的是,這些旨在進行革新的政府,仍未跳脫過往消耗石化能源的經濟發展模式,對環境保護的承諾與實際施政依然不足。

來自委內瑞拉的教授賈西亞‧瓜地拉(Maria Pilar Garcia-Guadilla)教授表示,過去數十年間,拉美國家的社會運動,致力對抗新自由主義以及過去殘酷對抗人民的軍事獨裁統治者,但在過去10年間,政策的重點主要在於維持經濟發展、和平、國內政治與民主的穩定,可持續發展與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反而排在以上議題的後頭。

的確,拉丁美洲中間偏左政府的上台表現了民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甚至對資本主義的失望與唾棄,拉美國家自然資源豐富,過去往往被跨國企業把持開採權,因此將自然資源重新收歸國有化往往成為中間偏左政黨最重要的政見之一,尤其在前些年石油與礦材價格攀升之際,民眾一方面大力主張進行自然資源的國有化,利用高漲的原物料價格充實國庫;另一方面,就如同我們過去每每提到的,自然資源的開採 ,往往涉及地表動植物以及原住民居住地的破壞,像是公路與水壩的修築、管線的舖設,以及直接的開挖等,而這也引發當地環保與原住民運動團體的不滿與抨擊。

過去提到的半吊子改革者:巴西勞工黨總統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就是著名的例子,他在競選前半年,就答應了國際貨幣基金繼續償還巴西積欠的外債、保證貨幣不貶值,之後在國際原油價格飆漲之時大力推動生質酒精,巴西盛產的玉米投入了能源而非糧食市場,不僅造成國際糧食價格飆漲,引發週邊國家糧食恐慌,巴西的無地農民運動(MST)更是大力抨擊,並發動遊行抗議魯拉與美國,以犧牲人民糧食來源為代價,所共同推動的生質能源政策。

此外,委內瑞拉、厄瓜多與玻利維亞,在歷史上這三國的經濟皆依賴自然資源的開採,過去自然資源開採的收益盡皆被少數經濟壟斷階級瓜分,現在這些國家的中央政府透過國有化自然資源的收益,擴大社會建設、給予社會大多數貧困民眾更多的經濟支持,進行所得的再分配。然而,問題還是一樣,拉美國家能否進行可持續發展、兼顧社會正義與環境正義的社會主義經濟改革?

(下週續,政治大學政治所博士生)
(回目錄)



投書:回應「吸菸不可赦,污染沒關係」
  ■謝燕儒
貴報所載「吸菸不可赦,污染沒關係」(編按:本版3月24日刊出)一文,部分內容指稱本署針對此次高雄大寮空氣污染事件,後續卻逐漸悄然無聲,與事實有所出入。本人因參與此次事件處理,希藉 貴報一隅就本署及地方環保機關針對此次事件所投入之努力,及目前的執行情況,提供民眾了解。

中央主管機關負責制定管制法規及協助地方單位執行稽查管制工作,地方主管機關則負責稽查管制,分工機制良好。此次高雄縣大寮空氣污染事件,本署於污染發生當日(97年12月1日)接獲高雄縣政府通報後,督查人員即到達現場進行污染查證工作。此外,本署邱副署長文彥於次日也立即南下了解情況,而沈署長更是五度南下現場,隨時掌握事件發展,協助高雄縣政府進行稽查及糾紛處理工作,也引進專家代理制度,由爭議各方推薦專家組成「空氣污染查證小組」協助進行查證工作。

在此期間,本署及地方環保機關動員人力超過1千2百人次,執行超過283件次稽查,運用紅外線監測儀(FTIR)監測學校及污染源空氣污染之筆數超過9千4百筆,採集污染源排放之廢氣及學校空氣樣品53件以上,執行工廠評鑑5家次以上,並針對其中22件次違反環保規定情形停工或告發處分。除了查證出造成本次空氣污染事件之七家可能污染貢獻源,移請高雄縣政府依據公害糾紛處理法協助受害民眾進行求償之外,也使大發工業區周邊空氣品質獲得顯著改善。

而為防範大寮地區空氣污染事件之再發生,本署已補助高雄縣政府辦理相關監測及管制計畫,並運用4部移動式監測車,協助辦理當地空氣品質監測,也補助進行潮寮空污事件風險評估(含暴露污染物質及暴露評估)及流行病學調查計畫。並已建立空氣污染事件的緊急聯繫網,對可能之空氣污染事先防範,及對異常空污事件作即時應變,目前都持續進行中。此外,對於和大發工業區與周邊民眾生活緊鄰情形類似的其他工業區,亦與地方政府研擬完成空氣污染稽查管制及應變計畫,將持續進行各項工作,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政府所推動的工作相當多,非常感謝民眾對環保工作持續關注,有了民眾的支持,相信各級環保機關對於污染防制及捍衛國人的生活環境,也會更有衝勁!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副處長)
(回目錄)



長期徵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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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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