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核子武器擴散條約 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摘 自】大英簡明百科 【中文詞條】禁止核子武器擴散條約 【外文詞條】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知識分類:世界歷史篇>史學與歷史事件(運動、條約、戰役)
正式名稱為《反核子武器擴散條約》(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意在防止核武技術擴散的國際協定。1968年由美國、英國、蘇聯和其他59國簽訂。其中3個主要簽約國同意不幫助無核子武器國家取得或製造核子武器,其他無核子武器國家則同意不試圖取得核子武器,但要以協助它們發展和平用途的核能作為交換條件。兩個核子強權法國和中國直到1992才同意簽署協議,而其他一些擁有核武的國家,例如以色列和巴基斯坦,則從未簽署該項協議。1995年條約即將期滿之際,174個國家在聯合國一致投票通過將該條約無限期延長。參閱核子禁試條約(Nuclear Test-Ban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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