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勞動者電子報http://labor.ngo.org.tw ◇政治民主 社會民主 經濟民主◇ ★ ★ ★ ★ ★ ★ ★ ★ ★ ★ ★ ★ ★ ★ ★ 2001.06.18 ★ 您正與 4306 位讀者共同分享「勞動者電子報 」! ------------------------------------------------------------ ■主題文章:「法律人」對勞動「法」的陌生?(林良榮) ------------------------------------------------------------ 【編輯室報告】 大同工會現任理事長白正憲,在被資方明顯惡意解雇的情形之下,資 方的不當勞動行為卻必須透過3115天的司法訴訟,才能得到遲來的正 義。而台灣的勞資爭議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屬於權利事項爭議,簡 言之,就是雇主違反勞基法的爭議,但是這些爭議大都無法在勞工行 政機關的調解程序中解決,必須交由司法來判決,但是上法院對勞工 是最不利的,為了不到十萬元的資遣費,勞工大都自認倒楣,不想再 去法院訴訟,但是雇主就這樣更加無法無天,即使勞工為了骨氣與尊 嚴告上法院,也會被司法程序磨死,或被法官氣死。 台灣的法律系有開勞動法選修的,寥寥可數,因為司法官考試不考, 再則,幫勞工打官司賺不了多少錢,也不好意思收太多錢,因此不如 卻學海商法等法,去幫大公司打官司才有賺頭。因此,台灣司法官對 勞動法的理解可能比一些勞保黃牛還差。 本期文章由目前在日本研究勞動法的林良榮先生提供,文中說明了法 律人為何不懂勞動法,其從法律社會學的觀點認為,法律人的養成訓 練本身背後的階級屬性,並質疑到底法律人士要追求誰的公平?誰的 正義? 另外本期電子報,特別附上台灣勞工陣線的「杜絕抄襲歪風,匡正學 術倫理」記者會新聞稿,文中詳細說明了中華經濟研究院邱毅研究員 其在經前瞻中所發表的文章,是如何詳細抄襲勞陣出版的「台灣勞工 的主張」一書,請各位讀者佐以近日媒體的報導與邱毅的回應,自行 判斷。 ------------------------------------------------------------ 【活動快報】 ◎全球化與勞工問題暑期學生研習營◎ 甫邁入廿一世紀的台灣社會,「全球化效應」已不再只是學術界嚴肅討 論的問題。隨著資本外移腳步的日益喘急,加速失業率的攀昇,而對於 目前仍然於學校中就業的青年學子而言,不確定的未來,更已慢慢的咀 嚼著他們對未來的想像:「未來我們將要面對什麼樣的挑戰?」 因此,我們希望透過這次的研習營,邀請專家學者、工運第一線工作者 、工會幹部,以及承受切身之痛的失業勞工共同參與,我們希望提供更 多有關「全球化」與「當前勞工問題」的相關資訊,並直接接觸來自台 灣社會最低層的聲音,共同為全球化趨勢下的勞工問題把脈。 主辦單位:台灣勞工陣線 活動時間:2001年6月29-30日 活動地點:烏來巨龍山莊 地址:台北縣烏來鄉忠治村堰堤85號 電話:(02)2661-6333 招生對象:大專院校學生及研究生(限名額廿名) 費用:新台幣一千元整(含住宿、三餐與溫泉) 課程內容大綱: 主題一:全球化與失業問題剖析-一個組織工作者的觀點 主題二:資本外移下的產業與勞工 主題三:基層勞工的心聲 主題四:全球化脈絡下的台灣工運發展 主題五:面對全球化,勞動者的新出路 主題六:分享與檢討 報名表 姓名: 素/葷 學校系所: 男/女 聯絡電話: E-Mail: 地 址: 網路報名,請將報名資料E-mail至labornet@tpts1.seed.net.tw ------------------------------------------------------------ ◎「杜絕抄襲歪風,匡正學術倫理」台灣勞工陣線新聞稿2001.6.15◎ ------------------------------------------------------------ 台灣勞工陣線以累積了十幾年來的工運經驗,與無數對基層勞工痛苦遭 遇的第一手體驗,在經過研究、討論與歸納之後,終於在1999年11月出 版了台灣第一本民間版的勞動政策白皮書----「台灣勞工的主張---- 2000勞動政策白皮書」。該書出版之際,正值總統大選期間,勞工陣線 期待這本書能給各政黨候選人在制訂勞工政策能有所參考依據,並帶動 各總統候選人彼此之間對勞動政策政見的提出,能有向上提升地良性競 爭效果。 但是在今年五月初卻赫然發現,台灣首屈一指的民間智庫----中華經濟 研究院其三月出版的「經濟前瞻」雙月刊當中,113頁至118頁,由該院 一所研究員邱毅所撰寫的「解決日益惡化失業問題的積極對策」一文( 以下簡稱A文),明顯抄襲前述勞陣出版之「台灣勞工的主張-2000年 勞動政策白皮書」(以下簡稱B書)當中的若干章節。 A文共約4,500字,分五小節:(1)核四惡夢難;(2)失業問題嚴重;(3) 解決失業的對策;(4)失業保險宜單獨立法;(5)職訓局應升格為就業安 全署。其中除了前兩小節為引言,第三節另有出處外,其他第4、第5小 節,幾乎都抄自B書之第二章「官逼民反的勞資爭議處理機制」、第三 章「就業安全體系的重建」、第四章「催生大量解雇保護法」,總共抄 襲約1,500字。而以上之1500字,是指整段、逐字抄襲的,還不包括觀 念抄襲,片段句子抄襲的部份。A文的抄襲率高達1/3,原則上,已達到 國科會及國際間關於剽竊之定義,嚴重違反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也損及 「經濟前瞻」學術期刊以及中華經濟研究院之令譽,實令人感到惋惜。 「維護學術倫理本為學者的本份」。然而,長期以來勞陣投入各項勞工 及社會政策研究,以及工運十幾年來所累積的血汗經驗,絕不容學者惡 意的抄襲剽竊,因此,為維護本組織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勞陣 決定將此事件訴諸輿論,並對邱毅研究員提出最嚴厲的法律行動,以杜 絕台灣學術這種肆無忌憚的抄襲、剽竊歪風。 勞陣將於記者會後,立即至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要求邱毅研究員負 起完全之法律責任。勞陣在此更要求,中華經濟研究院必須於二週內, 召開專案學術倫理審查委員會,針對邱毅抄襲之事件,進行聽證審查。 《邱毅抄襲事件大事紀》 1999.5.23 勞陣執委會正式決議,撰寫「台灣勞工的主張」 1999.11.1 勞陣出版「台灣勞工的主張」一書 2001.5.4 於台北火車站誠品書店發現邱毅之文章 2001.5.16 勞陣發出第一封律師函,要求邱毅五日內回應。並同時行 文給經濟前瞻主編吳惠林,告知此事。 2001.5.17 下午四點三十分左右,邱毅來電,告知乃助理之疏失,並 提出以寫道歉函、請吃飯為條件來解決,但被以要公開道 歉拒絕。 2001.5.19 勞陣理監事會討論,確立邱毅必須三大報公開道歉與賠償 為處理原則。 2001.5.30 發出第二封律師函,要求邱毅必須於三大報公開道歉,以 及300 萬元之賠償。 2001.6.1 下午四點,中經院長麥朝成約見勞陣工作人員。 2001.6.15 勞陣召開「杜絕抄襲歪風,匡正學術倫理」記者會,會後 並按鈴申告。 《比較分析》: 1. (A)文 p.115 左欄下方「失業保險宜單獨立法」,至p.116 上方第 二行:列舉的五大缺點,全部抄自(B)書第三章「就業安全體系的重建」 p.29-30;除了一兩個連接詞外,幾乎是逐字抄襲。 2. (A)文 p.116 左欄第三行,至右欄第三段: 關於失業給付辦法的四大不合理處,抄自(B)書 p.30-32;逐字抄襲。 3. (A)文 p.116 右欄第三段「便宜行事的作法」: 抄自(B)書 p.37 「失業保險應單獨立法」一節;逐字抄襲。 4. (A)文 p.117 右欄關於勞資爭議處理法,約半頁:抄自(B)書 p.18-19;逐字抄襲。 5. (A)文 p.117 左欄第三段有關「大量解僱保護法」:抄自(B)書 p.44 「催生大量解僱保護法」一節,約50字。 ------------------------【主題文章】-------------------------- 標題\「法律人」對勞動「法」的陌生? 作者\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研究生 林良榮 -------------------------------------------------------------- 所謂的「法律人」,顧名思義,當然是對法律有所了解,甚至是屬於專 業上了解的人士,其中包括律師、法官、法學者、公或私的法務人員等 ,必須在工作上處理與法律有關的工作者。因此,一般人遇到所謂的法 律問題,總是會去找法律人幫忙,希望能將「一般問題」予以「法律問 題化」,在法律的秩序裡找到一個任何人都必須臣服的「法律回答」。 然而,在台灣的社會裡,一般的民眾,特別是屬於勞動階級的普羅大眾 ,一但遇到與勞動法相關的事務必須處裡的時候,例如勞動爭議的訴訟, 總覺得「法律人」所理解與判斷的「法律」好像與他們自己的認知或感 受有所距離,如同身處於兩個不同的法律世界(秩序)一樣,法律的用 語常常像是充滿密碼的符號與咒語,一個日常的現象或行為,一但經由 法律人解碼後,原本自己所熟悉的世界(社會)卻變的陌生了。這種對 世界理解的轉換(甚至是倒轉),特別是在當勞動者在法庭上面對法官 對法律咒語解碼後,更是強烈地感受到當事人-審判者/勞動者-法官所呈 現出來的兩個不同、甚至是對立的生活世界。 為什麼法律人(法官)對勞動世界的法秩序,與勞動者的認知會有如此 的差距? 這樣的疑問,我們不得不從社會階層的觀點來加以理解。 一般而言,就工作專業養成的教育過程與自身所處的社會階級來看,法 官與勞動者之間本來就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與距離;中產階級的法官 與普羅階級的勞動者(特別是體力勞動者)之間,不但因現實生活所處 的世界不同而有完全不一樣的生命經驗,進而在價值理念(包括生命觀 與世界觀的形成)的認同上亦各有進路與圖謀,兩者間甚至存在著無法 相互體認與相對想像的溝通基礎,是以,遑論「法理念確信」的接近了 。 從而,就目前台灣司法教育現況與勞動裁判長期之傾向言,若要期待法 官(或法律人)能夠體會職場工作中勞動者被迫從屬(於雇主)的真實 地位,瞭解勞資關係中勞動者團結活動與鬥爭進行的艱困處境,以及其 間經濟利益之種種衝突利害等,如果不是緣木求魚,至少也是可遇不可 求。誠如國內研究「法律發展理論」的學者黃維幸指出: 「法律訓練的本身就是在教導(未來的法律人,筆者註)遵守法律就是 正確的,而違反法律就是要受到處罰的服從意識。這種價值觀念剛好與 權貴階層的態度吻合。…所以法律專業的反省,使從事法律工作的人更 加注意到法律專業思想保守的意識型態和維持現狀的自然傾向;法學訓 練常常是躋身上流階層的階梯,以及事實在實務上為權貴服務的這些現 象」。 上述這種現象,在越來越資本主義傾向的台灣社會裡,勞動爭議的訴訟 裁判往往是以西方近代所發展出來的民法秩序來架構與理解勞動世界中 人與人的關係,完全忽略了西方當時在資本主義極盛情況下所建構出來 的民法秩序無法滿足勞動者正義而重新構造勞動法的這一事實,是以, 此一勞動司法的發展,不僅使得「法律人」逐漸脫離了勞動的「法」, 同時也使得勞動者的正義脫離了勞動法。 誠然,就勞資爭議裁判言,法律的正義與否並不是永遠存在於一個特定 的界線,也並不是勞動者與法官之間誰更貼近正義的問題,如何在「法 的過程」中接近正義,該當是法與社會不斷辯證的過程,而恰好是在這 個對於法正義理解的基礎點上,「法律人」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亦 即,在辯證的立場上,「法」所要發生作用的,是怎樣的社會性質與社 會發展? 我們不能否認,隨著台灣社會逐漸的民主化與開放,法律的教育不但較 以往普遍與平民化,同時法律做為一種知識上的工具也不只再被法律人 用來「積累貨幣」而已,諸如公平、正義、人性尊嚴等,作為法律之基 本教義的所謂「自然的法」,不但有愈來愈多的法律人願意在台灣這般 如此險惡、功利的社會中抵死捍衛它,同時也因為他或她們的捍衛,我 們的社會改造工程正點點滴滴地在進行著。 然而,在公平、正義與人性尊嚴等法理念的更深一層裡,身處資本主義 重重包圍的我們,仍要進一步追問,究竟是「誰」的公平、正義與人性 尊嚴?或許,這樣的逼索與質問,恐怕是法律人真正所要衡平與真正的 掙扎所在吧? ============================================================== 歡迎加入「勞動者之友」! 「繳稅給GOV,不如捐款給NGO!」 「台灣勞工陣線需要你的支持!」 只要贊助1000元,即可定期收到「勞動者」雜誌一年份八期。 又可獲得勞陣年度募款品一份。 「歡迎社會大眾的小額捐款,可抵扣所得稅喔!」 ★郵政劃撥帳號:10139422 戶名:勞動者雜誌社 ============================================================== 台灣勞工陣線、勞動者雜誌社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73號7樓B室 ◆電話:02-23655705、02-23654704 ◆電子郵件:labornet@seed.net.tw ============================================================== ═<智邦生活館電子報發報中心>═══════════════════ ˙欲訂閱或取消智邦生活館電子報: http://www.url.com.tw/enewsv2/ ˙收報、退報有問題,請洽智邦生活館客服信箱: mailto:cs@url.com.tw ˙歡迎申請智邦生活館免費電子信箱: http://www.url.com.tw ˙智邦生活館電子報發報中心: mailto:news@url.com.tw ˙您想要登廣告: http://www.url.com.tw/html/ad.htm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報主提供,智邦生活館負責發送。 ════════════════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