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教授們之間的鬥爭啊!

 

╭═【立報】════════════════════════════╮

                                   

╰═══════════════════════《2001/07/06》═══╯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教育論壇──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簡析

       博士女生秘密札記──教授們之間的鬥爭啊!

 

教育時事小測驗

 

有話大聲說!!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感覺,在每次

                 看完了教育專題之後有好多想法、意見

                 想要表達,可是又不知到小編會不會接

                 受。

                 現在,大家可以盡量向小編表達你們的

                 想法、意見喔!不管你是對電子報的內

                 容,或是現今教育議題,都可以mail給

                 小編大書特書一番,小編絕對是歡迎的!

 

***********************************************************************

 

教育論壇──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簡析

 

文/江心波

 

前言

 

我國各機關公務人員已自90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周休二日,而各級學校亦自2月1日起全面實施,雖是迎合世界趨勢,也符合國際潮流,不過畢竟是新措施,所以施行以來,各方有褒有貶意見紛紜;尤其更引發企業界勞資雙方所謂工時標準的大作戰,最後雖然以2周84工時落幕,但再加以近來的全球性不景氣,似已對企業體元氣造成大傷害。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在2、3月間向行政院就周休二日做專案檢討報告時,張院長曾就有關學校寒暑假及春假要否配合調整或縮減乙節,責成教育部本於權責通盤檢討,該部在教育改革事項繁雜的情況下,遲遲未見在政策上有所決定,遲至6月上旬才決定中小學自明年起取消春假,雖然獲得家長的一致支持,可是卻引起全國教師會及學校教師的大反彈,教育政策之決定大不易,由此可見一斑。

 

教育部為處理各級學校假期相關問題,早在民國34年10月8日即訂定發布「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以為規範,該辦法並曾分別於58年11月、66年6月、67年2月、71年4月、77年7月、80年8月、84年8月,歷經數次修正部分條文。

 

本文擬就現行「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所規定之內容加以分析及介紹,並提出一些建議意見,除可增進對該辦法的了解外,也可供研修辦法相關條文時之參考。

 

辦法重要內容

 

一、訂定宗旨在於劃一各級學校學年學期假期(第1條)。

 

二、規定各級學校以每年8月1日為學年之始,翌年7月31日為學年之終(第2條)。

 

三、規定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8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2月1日至7月31日各為一學期(第3條)。

 

四、規定各級學校除去暑假、寒假日數,每學期在學期內之日數,如下(第4條):1.第一學期專科以上學校137日,中等學校151日,小學151日;2.第二學期專科以上學校132日(閏年133日),中等學校133日(閏年134日),小學133日(閏年134日)。

 

五、規定各級學校暑假、年假、寒假、春假日數及起訖日期如下(第5條):1.暑假專科以上學校以75日為限(起7月4日訖9月16日),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均以60日為限(起7月5日訖9月2日);2.年假各級學校一律定為2日(起1月1日訖1月2日);3.寒假各級學校一律定為21日(起2月3日訖2月23日);4.春假各級學校一律定為3日(銜接民族掃墓節前3日或後3日,不包含婦幼節、民族掃墓節二國定假日)。

 

六、各級學校關於國定紀念日之放假及舉行紀念辦法,依中央之規定辦理(第6條)。

 

七、各級學校本校紀念日休假,每年不得超過1日(第7條)。

 

八、各級學校應於寒假或暑假期滿之翌日,一律開學辦理註冊等手續。除新生得酌予延長外,專科以上學校不得逾7日,高級中等學校不得逾3日,但國民中小學之註冊日期,得由省巿教育廳局視實際需要另行規定,並報教育部備查(第8條)。

 

九、各級學校對第5條所列各種假期起訖日期不得任意變更,但各地得因氣候或特殊情形,經呈准後酌予調整之(第9條)。

 

十、幼稚園之學年學期假期得比照小學規定辦理(第10條)。

 

檢討與建議意見

 

一、寒暑假與春假之調整或縮減宜儘速定案:

 

全國各機關、學校以自今年1、2月起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則有關寒暑假與春假是否檢討調整或縮減一事,由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一直遲未做最後決定,外界頗有一些怨言,其間台北市教育局因暑假在即,所以率先對外公布所屬學校下學年仍照舊。

 

而當教育部宣布明年起將取消春假的消息,卻又引發全國教師會及學校教師的不同意見,由此可以發現,教育政策的決定,影響所及為全國各級學校學生、教師及家長,不可不慎重,當然也應在徵詢各界意見及考量各有關因素後儘速定案,以免外界引頸企盼而致生怨言。

 

二、學校紀念日之補休日數宜再檢討:

 

依辦法第7條的規定,各級學校本校紀念日休假,每年不得超過1日。然而,在全面實施週休2日後,學校在辦理校慶相關活動時,有可能從週末延續到週日,則此時究應補假1日或2日,似值進一步探討。筆者服務的學校在討論此一問題時,學生代表指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校慶活動在哪一天舉行,而是補假的天數要求其平衡,也就是說如果只在周末辦理活動,則補假1日,如果活動延續到周日,當然要補假2日。不過,我們的教務長先生卻說:「校慶補假2天,是要抓去槍斃的」。此話雖然有些危言聳聽的嫌疑,但現行辦法對學校紀念日之補休日數宜再做檢討,想來,倒是不爭的事實。

 

三、因應地區特色宜充分授權地方政府:

 

前述辦法訂定之宗旨在於劃一各級學校學年學期假期,另依第9條之規定,各級學校對於第5條所定年假、寒暑假及春假之起訖日期不得任意變更。如許的規定雖可要求各級學校做到應有的統一性,但未能將各地區的特殊情形考量在內,而求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一致原則,似為美中不足。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及台灣省政府實施精省後,各縣市政府的職能業已調整,是以,為期因應各地區之特色,似宜充分授權地方政府斟酌決定,才能展現各自的特色。

 

四、教師與家長宜學習拋棄本位主義:

 

春假或寒暑假期間的研議取消或調整,是有其法源依據的,而春假的決定取消,之所以會引發全國教師會的反對,而卻普遍獲得家長的贊同,其實都是因為本位主義在作祟。因為全國教師會只站在老師的立場看問題,而家長也只考慮到自己要上班,無法照顧孩子,與其讓他在家裡打電動玩具或外出閒逛,不如放到學校。是以,學校教師及家長如能學習拋棄本位主義,多站在學生的立場去思考問題,也許就可以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辦法了。

 

五、宜調整學習一定要在教室內的觀念:

 

以往的觀念,孩子學習的場所,當然要在教室中進行,不過,在教育方式多元化的今日,在終身學習的時代,對傳統上學習一定要在教室裡進行的觀念,似宜有所調整,才是新世紀強調教育方式多元化應有的體認與做法,也才是學生之福。

 

結語

 

教育部曾部長說,決定取消春假的理由有:1.社會變遷快速,春假原始意義已不復存在;2.可適度改善第二學期上課日數較少的缺失;3.減低教師趕課的壓力;4.符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之上課日數;5.寒假甫結束又接著放春假不利學童學習及家長托嬰。然而亦有人認為,教學日數的多寡與學習效果的良窳,並無絕對關係。

 

而從媒體的報導上,我們也得悉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已著手就「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相關規定進行檢討修正之中,在辦法未完成修正程序並發布施行前,仍然應依現行規定辦理,這是法治時代依法行政的基本概念,然而,基於教育改革的列車已如火如荼的開動,亟待改進及檢討、研修的法令相當多,我們寄望該辦法的修正能儘早完成,以使已然啟動的教改列車運行順暢,並早日有豐碩、甜美的果實展現。

 

參考資料

 

1.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84.08.02修正發布)。

 

2.中央日報(民90),6月20日,第1版、第13版。

 

3.台灣立報(民90),6月20日,第5版。

 

4.聯合報(民90),6月21一日,第1版。

 

***********************************************************************

 

博士女生秘密札記──教授們之間的鬥爭啊!

 

文\Sophia

 

猶記得在大學時,念書就是念書,愛修什麼課就修什麼課。在那時的世界裡,教授們之間的派閥、鬥爭,彷彿和20歲左右的年輕人是沒什麼關係的!但念了研究所之後,套句學弟說的話:「念書難,但與教授相處更難!」

 

很多教授對學生們都很好,這是毫無疑義的!但問題在於,教授們之間常因為立場問題或所務問題而彼此之間有衝突,這種衝突或許學生可以看得出來(有些教授可能是明著講),但也有學生並不了解的地方(有些教授在學生面前並不提,但事實上卻彼此水火不容),因此呢,在教授面前說話,除非你能確定這個教授和你聊到的那個教授是對盤的,否則,你可能莫名其妙地得罪了一缸子的教授呢!瞧!這像不像在公司內部,主管們之間的不對盤已經影響到下屬的行事了!以前長輩們常說:「做事不難,做人才難喔!」指的就是這個道理吧!

 

我今天會想到要寫這篇文章,是受到昨天和一個外所同學聊天時談話的啟示。他們所上規定,當一個研究生要提出論文時,他的研究大綱必須受到所上所有教授的審核,等所有教授一致通過時,他才可以開始寫論文。這個規定表面上看起來並沒有不尋常之處,但事實上,研究生為了得到這個「一致通過」,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姑且不論其客觀性,呃,這句話的意思是,每個教授其實專長都不一樣,真的要去審核其他不同領域的論文大綱,所發揮的效果恐怕有限吧!這先不談吧!研究生要拿到這個「一致通過」的認可,最麻煩的是,你要讓每個教授願意投下「認可」票。

 

或許你會想啦,只要你論文大綱很扎實,有什麼問題呢?問題就在這裡,很多時候,問題不在於你的論文大綱,而在你的指導教授的人脈關係。什麼意思呢?若你的指導教授和其他教授不對盤,那你的問題就來了!其他的老師可能藉由這次審核讓你過不了關,藉此刁難你的教授,那怎麼辦呢?其他教授的學生也總需要審核吧,這樣冤冤相報何時了?

 

於是呢,與其靠教授罩你,倒不如學生主動出擊。從考進研究所的那一剎那開始,你就必須和不同掛的教授打好關係,切實弄清楚他們之間的恩怨情仇;然後呢,表現出自己很超脫的立場。比較徹底的做法是和每個教授都混得很熟,但這比較難作得到,因此呢,只求超脫而不要被扣分就行了!

 

但修課時就要小心了喔。跟我聊天的這個同學,曾被他指導教授指責,為什麼修某某教授的課比較多?而不修自己指導教授的課!這時他就必須花很多唇舌去解釋,去說明那個教授的課與他論文內容有多大關係。哎,聽到這邊,我都替他覺得累!這時就很慶幸,我們所上並沒有如此折磨人的遊戲規則!還是公正許多了!所以啦,進研究所,究竟是求學問困難,還是做人困難?很值得深思哩!

 

***********************************************************************

 

參觀立報http://www.lihpao.com

 

寫信給小編shouying@lcc.s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