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思考為體、道德訴求為用
看台北巿政府虛擬的「網咖管理條例」
吳齊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正當全世界網際網路社會如火如荼發展之際,台灣社會各界也不落人後的積極響應,就連台北市長馬英九當年競選市長時,也曾信誓旦旦的提出「建設台北市成為網路新都」這個轟轟烈烈的響亮口號。信誓言猶在耳,然而,近日台北市政府一擬而就,成為施政政策的「網咖管理條例」,卻在剛出爐之際就引起各界許多爭議,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強制管理政策,不禁令人懷疑台北市政府是否真有打造「網路新都」的誠意與遠見,也讓人對於這些掌權的政府官僚,是否有能力掌握和處理有關網路社會的議題,產生極為嚴重的疑慮。
虛幻的法令,讓問題地下化,轉趨黑暗。
依台北市政府的說法,「網咖管理條例」其立案目的乃在於防制青少年因沉迷於網路世界所可能造成的對個人、對家庭、甚至是對社會的傷害。聽起來似乎大義凜然且具正當性,完全是站在公理正義這一邊的態勢。台北市政府甚至宣稱這個政策是有「民意」基礎的,因為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廣大的學生家長支持此項政策,他們甚至找來高中的軍訓教官一同控訴網咖對學生、對社會的戕害。
然而,我們若從網路社會的發展歷史來看,網際網路社會的發展軌跡是從早期的點、到中期的線、一直到最近的全面性的發展,近年來網咖的發展,只是網路社會發展水到渠成的結果,它反映出社會中有愈來愈多的社會大眾有上網的需求,但卻在家中、學校或公共場所無法獲得適時的供給,以致必須由社會中的其他機制提供滿足所需的場所。不瞭解網際網路社會的發展脈絡,就無法洞悉網咖近年來突然竄起的緣由,也就容易措手不及,舉止失措。
或有論者辯稱:「網咖管理條例」只規範十八歲以下(最主要是規範十五歲以下)的青少年進出網咖的規定,對成年之人並無任何限制之情事,因此該項條例並無與網咖業者作對之意。這又是對於網路社會實象缺乏認識所導致之一廂情願的想法。網際網路社會的構成人口,本來就是以三十歲以下的年輕人為主幹,而近年來網路世界人口不斷的年輕化更是顯著的趨勢,限定高中小學生進入網咖的強制管理條例,不僅限制了一些位居社會不利地位的青少年接觸網際網路社會的機會與管道,更對網路社會的全民化發展,製造了人為的障礙,助長數位落差的社會不平等現象。
此外,從該條例的內容觀之,這些規範青少年進出網咖的規定,具有非常強烈的標籤作用,幾乎是將網咖定位為青少年「不良」的活動場所,是好學生不該涉足的黑暗場所。甚至有人企圖以限制青少年在上學時段不准進入網咖,作為遏制中輟生或逃學逃課問題的終極解決妙法,倒果為因的想法與做法,更是令人匪夷所思。若果這項條例真有這樣的打算,那就更顯示當政者不但無能處理網際網路虛擬世界的議題,就連實體社會活生生的青少年問題,都缺乏深刻認識,而盡出些荒誕不經的政策。
這樣的強制管理政策,基本上並無法根本解決該政策所宣稱的要處理解決的問題,就如網咖業者所聲稱的,若台北市政府一意孤行堅持要「依法行事」,則他們預見:網咖並不會如台北市政府的如意算盤般的消失或蕭條,他們只會轉入地下,變得黑暗,但繼續蓬勃發展,而老師家長將會更提心吊膽,因為他們的學生、孩子已隨之轉戰到更難發掘的地方。
成全道德的需求,可能要同嘗政策失誤的苦果。
但是,這樣的政策卻有其道德上的正當性,如同廢止公娼一般,並無法解決真正的問題,但當政者可以此道德的訴求,尋求多數社會大眾的民意支持,或更貼切的說:爭取選民的好感,換取下一次選戰的支持選票。當然,沒有任何一個當政者,會勇敢地承認這樣的潛藏企圖,但這就是政治運作的常規。只是,我們必須注意的,這些以道德訴求包裝政治企圖的施政政策,往往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當政者或許有機會火中取粟,獨享政策實施的實質利益,但社會大眾在成全其道德的需求之時,可能要同嘗其政策失誤的苦果。以此次「網咖管理條例」的提出為例,若照章實施,它可能會對形成一個全民的網咖文化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進而對台灣社會全面進入網路社會形成有害的阻力。
必須點出的是:這項「網咖管理條例」,完全從「對年輕世代與新興網路科技因為缺乏理解而產生失控感與集體不安」的成年人(從市長一路至家長至學校老師、教官乃至搞不清楚狀況的新聞傳媒等等)的立場出發,完全不尊重青少年做為一行為主體,應該有自主思考、判斷並有能力與權利發言、參與決定的立場。將青少年預設為思考不成熟、無法自制的個體,必須由監護人或年紀多於他們的成年人透過立法,加以限定其行為自由界線。對於構成網路社會人口主體的青少年大眾而言,乃是一項不公不義的陰謀。
從教育青少年的觀點來看,這更是一項不可取的錯誤示範,因為它擺明了:強勢者對弱勢者可以透過「文明」的手段,予取予求。從家庭教養的角度來看,這項條例反映出傳統家戶家長思考的模式,家長有權決定其子女的行為,即便是反社會潮流的無理要求。以人本親子教育的觀點來看,這是對親子關係非常不利的政策,它顯然會迫使家長與子女站在對立的立場僵持或持續衝突。
當政者若真的想擬出一個兩全其美的「網咖管理條例」,作為幫助家長或老師這些負有教化青少年發展「正常」人格與行為的成年人,能夠更有效率地指導青少年往正路發展,則其首要之務是:弄清楚這些青少年為何要義無反顧的硬往網咖裡面「安身立命」去?這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再多的民調顯示有六成的家長、七成的老師反對網咖,都無法解決青少年「熱愛」、「擁抱」網咖的事實,透過蠻橫的立法限制網咖的存在,更是只會加速問題的惡化,不會有圓滿的解決。
那麼,準備好要成為合格網民的人們(包括廣大的青少年們)在現勢下該如何自處呢?當政者是不可靠的,年長者是搞不清楚狀況的,我們還是各自發揮想像力與創意並在網路社會中通力合作,努力實踐網路社會「眾生平等」的民主理想,網路社會才有可能擺脫實體社會傳統舊勢力的糾纏,向上提昇而非向下沈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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