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監督督學?
◎人本秘書處
校長、督學喝花酒,在吵吵嚷嚷的議論中,快速的,行政體系展現了少見的效率,一週內調查確定,懲處定案。
事件的當事人羅榮枝校長被教育局記一大過後,由台北市校長遴選委員會以「不適任」為由,解除校長職務,後續動態是退休?還是經由教育局安排轉任老師?仍需觀察;而姜仁俊督學則在被教育局記一大過、一小過,停止視導職務後,動向不明!
或許他會真如事發後,李錫津局長對外所言:辦理退休;也有可能在事情平息後,轉任其他學區,就如1999年他遭人本檢舉吃案(註)時一樣!然而,不論他是退休或轉換視導學區,我們心中最大的疑惑,就是--問題解決了嗎?
校長擇優、汰換不適任者的問題,可以透過「校長遴選委員會」處理,雖然該機制目前仍有許多環節需調整,但總已開始了第一步;然而,督學適任與否的問題呢?在目前,只有少數人知道自己學區督學是誰的情況下,誰能監督督學?
在這次喝花酒事件中,外界質疑督學與校長喝花酒的費用是由包商招待的?姜督學回答得很玄妙,他說:『督學與包商沒有直接關係,根本不可能同桌用餐…』;兩個本來不可能而且不應該同桌的人,竟然會攪和在一起,不就是教育界風氣敗壞的重要因素嗎?
對於這次的事件,曾志朗部長說:此事暴露督學體系有缺失,教育部未來將徹底檢討。我們期待這樣的檢討能立即開始。
如果這次的事件能促成一個轉機,我們期待一個透明化的,-個人人可以反應、詢問、了解、參與的視導機制可以藉由此建立,切斷包商、學校行政與督學間幽微的聯繫,讓學校的運作可以攤在陽光下!
註:台北市東湖國小於1999年4月,發生曾姓男老師暴力毆打六年級男學生,造成學生頭部外傷,前胸後背多處瘀傷。家長要求校方處理並公開說明及道歉未果,於是改向教育局投訴,但從四月底投訴至六月底,卻始終未見教育局督學調查該案。直至人本與江蓋世、段宜康、李建昌議員召開記者會,舉發該案,事情才獲得處理,姜督學後來換了視導的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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