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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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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教育論壇──扶桑國言史必稱己善 中韓人心如何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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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壇──扶桑國言史必稱己善 中韓人心如何能平
文/陳徵毅(實踐大學副教授)
近日拜讀鄭老師「新歷史教科書的筆戰」覺其立意至佳,又翻閱本期日本「文藝春秋」月刊,有一篇由眾議員小泉俊明所寫有關中韓兩國對日本新歷史教科書極力淡化「南京大屠殺」和「從軍慰安婦」的爭議,特為披露以饗讀者。
一如1982年日本的歷史教科書將「侵略中國」美化為「出入中國」引起軒然大波。此次由扶桑社發行的歷史教科書對「南京事件」和「慰安婦事件」皆避重就輕地帶過,引起中韓兩國政府的嚴重抗議。
在扶桑版的新歷史教科書,中國提8項,韓國提35項修正要求。
日本外相田中真紀子答辯說,教科書全然符全史實,他國想干預,必須循外交途徑,引起中韓兩國人民的反彈,紛紛焚燒其肖像以洩憤。
英國史學家巴南拉歇爾嘗謂:「世界教科書具有世界史的教育價值。」確非虛言。
中共在1992年國定教科書中「中國歷史」第3冊,自清朝建立至國共分裂(1927)的300年間與日本有關的記載約占1成(第3冊),而第四冊約占4分之1,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殘暴的統治,野蠻的掠奪乃至中國抗日戰爭的勝利,都有詳細的記載,對日軍燒光、殺光、奪光三光政策下的南京事件,百人斬事件都有具體的描寫,列入「南京大屠殺」專章中。
日軍所到之處燒殺淫奪,日軍占領南京後,對南京大肆屠殺造成極大罪惡,戰後遠東國際軍事裁判所曾謂:「日本軍占領南京六周內槍殺中國人在30萬人以上,1937年12月18日,日軍在南京幕府山逮捕老弱男女5萬7千人,用機關槍掃射,未死者用刺刀刺死,最後將屍體燒毀,僅1人獲得倖免。
日本東京日日新聞稱此為紫金山之浩劫,日本少尉向井和野田以殺死100人作為競爭目標,野田殺了105人,向井殺了106人,難分軒輊,改以150人為目標,簡直令人髮指。
南京的中國青年,成為槍劍練習射擊的活靶,記述日人惡行,遠東國際軍事裁判所和東京日日新聞皆有報導。80年代中日教科書皆由現場實地拍攝之照片顯示日軍之殘暴行為,最近中國廣東出版的教科書以「文明的墮落侵略的惡行」予以記載。
日本的歷史教科書共為7冊,對中韓相關事件之著墨分量極輕,因日軍之行為事涉敏感,故對南京事件,只輕描淡寫地說:「南京占領後20萬民眾被殺,受外國責難。」(大阪書籍出版社)「此一事件之犧牲者約為20萬人之譜,連同戰死者合計約30萬人。」(教育出版社)「女性、兒童,一般市民約7~8萬人,連同棄甲而逃的士兵合計約20萬人。」(東京書籍出版社),就是不肯作具體描述,所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日人對遠東國際軍事裁判所的指證還提出抗辯,說什麼「裁判官皆由戰勝國挑選」,裁判官除實際觀察外,檢察官可採取多方證據,律師可提出反證。東京裁判所惟一國際法專家印度的拉達比諾巴爾就曾袒護說:「此項裁判在國際法上缺乏證據。」提出全體被告應該無罪之主張,簡直一派胡言。
韓國教科書「韓國之歷史入門」與日本相關的記述約占整體之4分之1,對20世紀前半日本帝國主義之作為、暴虐統治列一專章。在平壤定居的美國傳教士羅伯茲牧師在定州看到100個以上的韓人被槍殺或毆殺,10歲的少女和婦女單純對祖國熱情的表現,被冠以獨立罪名,施以酷刑,7歲以上的幼兒和少女有300多人被殺。杜溫牧師說:「有個1歲的嬰兒背部被射殺致死,逃走之人用刺刀刺死,示威遊行3個月內有3萬人被殺死或負傷。」
日軍強制徵調韓人入礦場勞動,採行強制徵兵和學徒志願兵制度之實施,韓國青壯年到各地前線作犧牲,女性則為挺身隊去充當日軍之慰安婦。
1919年3月1日,發生31獨立運動,15歲的漢城少女柳寬順被捕,受刑時高呼獨立萬歲,令日人大為吃驚,此一運動被捕者4萬7千人,女性占471人。
強制徵兵強制執行,吃的是蒸過的豆子和越南米混合,菸、酒、藥品配給,一天租金2圓35錢,住宿則只須1圓50錢,工作靴每月穿破須重買(1雙3圓50錢),每日皆須紅字,主要在租金和食品費用。
日本教科書說:「全國強制勞動現場,日軍暴行事件多起,營養普遍失調,強制執行之70萬朝鮮人,約6萬人死掉,1945年6月多人逃入深山被逮捕,炎陽下被烤問3天,113人被殺。」
日人只說虐殺韓人,至於女子挺身隊和慰安婦,每天接客50~100人,甚至染上性病過著非人生涯,日人皆略過不談;至多只記載:日本強制執行戰後要求賠償,補償韓國前從軍慰安婦,日本市民團體支援,細川首相發表談話(1993年8月)頗有湮滅罪證之意圖。
日軍在侵略戰爭中,對外國抗日英雄倒不忘提起,豐臣秀吉作戰時李朝武將李舜臣率其朝鮮水兵(1593年5月)50艘與日本水兵會戰幾小時,擊沈日軍31艘,初次海戰勝利,成立義勇軍。」(大阪書籍公司)
伊藤博文被朝鮮獨立運動家安重根暗殺,日本教科書寫成:「韓國總監府有人對伊藤博文射殺。」(教育文化出版社)韓人稱安為義士,日人稱壯士。故意予以貶抑。
廣島、長崎掉了兩顆原子彈,本是日軍近現史上一件大事,日本卻避而不談。
韓國外交通商部長韓昇洗對日本扶桑社等8家出版社之中學教科書提出指責:「記述歪曲、隱蔽、縮小,事實誤認」應予修正,透過外交途徑對該等出版社提出要求。
總計對扶桑社提出25處,其他7家35處共63處之修正要求,韓國之要求旨在:國家主權問題內容妥當之要求,金大中評其乃「偏狹國家主義之教科書。」
田中真紀子認為要求干涉他國教科書之記載,等於干涉內政,無視國際禮儀,不過社會黨黨魁土井多賀子認為應提出修正,方能避免落人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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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鄭老師
提到日本的歷史教科書問題就不能不談到有名的教科書裁判:「家永裁判」。
關於「家永裁判」,曾留學東京大學,現任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的吳密察先生在1986年6月號的當代雜誌上的專文《教育權誰屬之爭》精湛地分析了「家永裁判」中「教育權」的概念。(其文也收於吳密察先生的專書【一個台灣的視野】),相當具有參考價值。
就讓我來簡單介紹這個有名的「家永裁判」。「家永裁判」是由當時任教於日本教育大學(相當於台灣的師範大學)的教授家永三郎在1965年提起的訴訟事件。
家永三郎從1952年在三省堂(日本相當有名的出版社)出版高中社會科的教科書「新日本史」,因應1960年「高等學校學習指導要領」的改訂,家永三郎改編了原來的版本再度送審,但是一改再改都無法通過檢定。1964年文部省指示須修改近300處才能通過檢定。
家永三郎不滿日本文部省藉教科書檢定之權,再三刪減自已所編輯的高中歷史教科書,認為日本政府檢定教科書違反日本憲法以及教育基本法,並且是「侵害學問之表現自由,斲傷學者之良心」,要求國家賠償。
明知是螳臂擋車,面對日本強大的國家勢力,家永三郎還是勇敢地在這場「國家對個人」的訴訟中,抗爭到底,所花費的精力金錢和時間對於個人而言都是沈重的負荷。支持家永三郎理念的學者和學生和一般的市民組成了聲援會,陪家永三郎一起堅持了這場長達32年的馬拉松訴訟。
第一次:民事訴訟(1965.6.12-1993.3.16),請求國家賠償事件
原告:家永三郎,被告:國家
原告敗訴。
第二次:行政訴訟(1967.6.23-1989.6.27)
原告:家永三郎,被告:文部省大臣
原告敗訴。
第三次:民事訴訟(1984.1.19-1997.8.29)請求國家賠償事件
原告:家永三郎,被告:國家
原告勝訴。
雖然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訴訟都是敗訴,但是這樣的審判本身,引起了法學,教育學以及歷史學家的廣泛討論,也讓一般的市民理解到:教育的領域是神聖的,不容任何絕對權力強力主導的。
第三次訴訟由東京高等法院審判。法院判決審訂教科書行為本身並非違憲,但是文部省刪除「731部隊」以及「南京大屠殺」、「日本軍的殘虐行為」、「草莽隊」等4件記述的行為,超越了教科書審查的裁量權,違反了法律。雖然訴狀中10點中其它的6點被駁回,而且高院只判決國家賠償40萬日圓,但是判決國家敗訴的這個審判本身意義重大。家永三郎認為,比起實際的判決結果,環繞這個判決而產生的辯證過程其實更有價值。
日本的國家權力批評家永教科書過於強調黑暗面,這種不能以歷史為鑑的想法不啻是駝鳥心態。從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到現在,日本國家(或者是戰後資深執政黨的自由黨/自民黨)在自國歷史的描述上其實可以看出一些「皇國史觀」的欲蓋彌彰。其實一個建全的國家組織應是國家、社會、民族三者協調並進的,而不是全然由國家主導的。硬是要把民族或是社會中人民的動力收編到國家機器的傘下,才會造成矛盾和衝突。
支持家永三郎的歷史學者永原慶二在新書「如何製作歷史教科書」中指出,家永三郎的高中教科書積極地面對日本史的「黑暗面」,其實含有高度人文反省的思考。而黑羽清隆則認為家永三郎的高中教科書是以民眾為推動歷史的主體,而學習歷史的高中生正是這些民眾的子弟。家永教科書認為所謂的天皇制及天皇也不是絕對的存在,而是因為相對於「民眾」的存在來考慮其意義。家永教科書除了著重於民眾的生活歷程之外,也重視「撐起半邊天」的女性的生活經驗。對於中日戰爭本身,家永教科書中更亳不諱言是場犧牲無辜的無謂戰爭。這本教科書中試圖遞的概念在30多年前的日本是相當先進的(這自然讓日本國惱羞成怒了)。
和台灣不同,日本的教科書很早就不是國訂教科書,而是由專家學者基於教育和學問的自由,編訂而成的。現在台灣的教科書也漸漸在各個學年推行審訂本了。行筆至此,我開始思考,在台灣報紙的投稿欄和網路的討論區等公共論域中,我們可以看見因為國族認同的差異而展開的激烈辯證。那,這樣的討論會不會也延伸至在台灣的教科書的領域中,而掀起一場論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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