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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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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同性戀文化的反叛性與反動性
【左右看】成大MP3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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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同性戀文化的反叛性與反動性
國內同性戀團體最近彙整針對校園同性戀議題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約有4%的高中男生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高中女生認為自己也有這種取向的比率,竟高達12%,足足比男生高出2倍;而不管男生或女生,能夠接受同性戀的比率,更高達60%到70%。問卷調查來源,主要包括北部的建國中學、師大附中,中部的台中一中,以及南部的高雄市育英護校等學校。
這項結果顯示,在我們的e世代身上同性戀非但已不是邊緣,甚至隱然成為主流之一,然而非常有趣的是,在西方乃是經過60年代反判文化的洗禮,同性戀方能得見天日,而在台灣這種新興工業化國家,基本上同性戀文化並未經由反判的運動形式產生,反而是藉由大眾媒體及偶像明星的行為所散布傳播,在新世代的心中,亦不少存在同性戀是一種酷炫行為表現的想法,這樣一種形式重於內容的同性戀文化將會給下一代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實在值得深思。
相對於異性戀的父權文化機制,同性戀本身原存在著極為強烈的顛覆性。首先,同性戀顛覆了生物學上異性相吸並進而產生交媾生殖的神話,這種行為只有在具備思想的人類身上才可能發生,在純粹動物性的世界裏是不可能存在的,也因此同性戀在本質上是超越動物性,超越生殖繁衍需求的更高文明層次的一種愛情。其次,也因為異性戀的父權文化要求兩性結合必需以家庭的合法形式,以判別子女身份,便於私有財產的繼承,相對於異性戀的同性戀文化,在本質上是應該反對家庭及婚姻的存在,而以兩個(或多個)自由個體的互相喜悅愛慕為最高表現形式!
然而我們觀察今日的同性戀文化,其實大部份只是在複製異性戀的文化機制。在同性戀裏,照樣有著嫉妒,佔有,爭風吃醋;要求對方必須從一而終,所以會有同性戀婚禮,兩個人組成家庭,還進一步領養小孩;所有的過程與異性戀如出一徹,只是對象從一男一女成為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所以在台灣同性戀只能成為一種爭取「人權」(可以愛男人亦可愛女人)的反傳統活動,又因為它存在著一種既反判又反動的悖離格局,在力量的互相拉扯分散下,要說它對於體制有多少顛覆性也實在微乎其微。
當然,做為一個多元社會,看到下一代具備更為寬容自由的精神,允許不同形式的愛情存在,毋寧還是更令人欣慰的,只是同性戀文化如果能夠有更多對於社會及既存體制的反思,將會使得它的力量更為強大清楚,更具豐富性,也當不致於使許多人陷於究竟自己是異性或同性或雙性戀的糾纏中而痛苦迷惑,這應該是同性戀運動工作者必需面對以及思考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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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看】成大MP3案
左看
MP3的懲罰權力經濟學
■陳念亭
曾經沸沸揚揚的成大MP3事件,終於在學生與IFPI(國際唱片交流協會)「私了」,與登報致歉下匆匆落幕。至此,「智財權」又搶下一個灘頭堡,整個事件的輸贏,不言可喻。事件中學生年少與無知的後設想像,並藉此營造出對學生處置應具備仁慈的原則,到最後的「和解登報」,這宛如傅科(M.Focault)所曾述及的是一種精心計算的「懲罰權力經濟學」。權力施位點,從以往侵權行為以「損害賠償」為主軸的法律遊戲,轉為不斷地向學生與大眾腦海中覆述智財權的種種,並傳播帶著強烈意念和符號的遊戲。
因此,成大學生到底有無罪,有無侵犯智財權都已毋需法庭定奪,IFPI以及智財權背後的利益集團,早已大獲全勝,全面收割。MP3事件中,學生不過是「肉票」,大眾對智財權的無異議臣服才是IFPI等真正覬覦的「鈔票」。所以,含混的道德審判先於法律裁判的說法:「學生有犯錯,但無犯罪」,會成為兩方的和解共識。一旦,能夠在人們腦中確立此種道德觀念鍊,那麼當可自豪地主宰著他們。
資本主義擴張的羅盤是以廣度和深度為指引,而MP3的終曲則是IFPI宣告,將建置一套使用者付費機制,讓智慧等「無體」財產權皆可以兌換成「有體」的鈔票,如此,MP3事件真可說是資本主義在台灣,又一次的拓邊達陣成功的演練。(社會工作者)
右看
犯錯有無罪?
■林春款
日前,成大MP事件,達成私下和解,並在學生登報下落幕。但,此次的「私下和解」,將會埋下關於智慧、著作等無體財產權的無盡紛爭。
尤其,校方律師在記者會中說:「雖然學生們有犯錯的事實,卻非犯罪,希望能夠給學生們一個機會。」問題是,在現代社會中,法律代表獨立第三造,才是對錯的最終判準,而非各自殊異的道德尺度與標準。
在現代社會中,法的詮釋引用都會有「法官自詮性」與自由心證的問題,何況指出成大學生有「『犯錯』但無犯罪」的說詞,更是啟人疑竇。而事件中,未解的部份是,到底學生「下載」有無侵權,非營利目的「重置」行為有無違法;再者,「有體」財產的使用,可能侵害財產所有人,但「無體」財產的使用,卻未必造成侵害,反可能提高某著作或智財的普及,反而增加知名度,提高智財的價值。這些法律模糊地帶,仍懸而未決。
此外,盜版的唱片猖獗,但遊戲軟體卻非如此,國內遊戲軟體菁英智冠科技老闆王俊博就坦言:「唱片業者若能如遊戲軟體般,壓低原版價格,情形就不會如此糟糕。」因此,MP3事件,不僅沒有給社會作一次智財權的法律教育和釐清,亦沒有針對唱片業謀奪厚利進行檢討,而採取「私了」,那麼可預見,盜版與下載的糾紛將繼續存在。(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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