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新聞稿] 第三七六一號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十日 九十年「優良養豬場認證」起跑 養豬農民請踴躍申請 鑑於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會員國後,豬肉產品 將逐步開放進口,且稅率將逐年調降,因此,只要符合我國動物檢疫 及衛生規範之國外豬肉產品,皆可進口至國內市場,與國產品競爭。 為因應此衝擊,農委會特辦理「優良養豬場認證」工作,希藉由推動 該項工作,提供消費者衛生安全之國產豬肉,以增進國人對國產豬肉 之信心,並提昇我國養豬產業之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生產高品質且健康、安全的豬肉,有賴於衛生之生 產環境及完善的飼養管理制度。因此,農委會自八十九年起即輔導辦 理「優良養豬場認證」工作,以推動優良養豬場認證制度,已申請通 過認證之養豬場計有二十六家。農委會為擴大辦理此一認證工作,本 (九十)年度委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接續辦理。 農委會說,本年度通過認證之優良養豬場除將依例由該會辦理授 證外,並將納為優先輔導之對象,由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前台灣養 豬科學研究所)養豬技術諮詢服務體系之專家定期輔導,以提升其經 營效率。此外,該會亦將協調肉品市場對通過認證豬場所生產之豬隻 ,於拍賣時予以標示,俾供承銷人選購優良豬隻之參考。另該會亦規 劃對通過認證之養豬場以策略聯盟「品牌豬肉」方式,透過超市業者 販售,提升其品牌價值。 農委會指出,有意願申請「優良養豬場認證」之養豬場,可自即 日起至本(九十)年九月三十一日止,檢具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向養豬 場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簡章及報名表,可洽各縣市政府畜產課 、養豬產業團體及中央畜產會,或由網址www.naif.org.tw下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