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來自網友的一篇文章,轉送給大家看看,也歡迎大家提供您 的看法。 ------------------------------------------------------------ 寄信人:taper(user from outside)) 收信人:jwj 標題:鎘米新聞評論投稿 寄信站名: Mail from outside 回信地址: taper@tpts1.seed.net.tw 發信日期: 01/10/18 發信時間: 05:42:42 從鎘米事件看台灣的公害鑑定及公害處理模式 作者:李秀容2001/10/17 鎘米污染在台灣早已不是新鮮事, 自 1988 年桃園高銀及基力化 工廠污染了觀音鄉及蘆竹鄉一帶之稻米後, 彰化縣和美地區也曾傳出 電鍍工廠鎘污染事件, 再加上最近的雲林縣虎尾鎮的疑似台灣色料廠 的鎘污染事件, 讓我們聯想到一般消費者所食用台灣農產品的生產地 是否已經普遍受到工廠排放的毒物所污染, 且間接的進入妳我身體並 促成台灣十大死因的榜首 - 癌症! 當然想像這樣的中毒過程是一回事, 實際上在很多的可能性聯想 裡, 我們仍然必須盡力去發掘真相, 並且相信公害鑑定的過程會給社 會一個具公信力與發揚社會正義的示範方式. 首先, 鎘污染的範圍到底有多廣? 由一分地擴張到十幾甲, 至後來的 1.4 公頃農地必須銷毀並強 制休耕, 至於還在檢驗中的土地, 地方政府說有二十公頃預定在明年 二月檢測完畢, 中央的環保署表示此次監測範圍共有四公頃農地, 而 稻米重金屬含量檢測需時二天, 土壤檢測需九天, 並對農政單位在稻 米檢測報告出爐後就對外發佈而土壤污染資料仍在檢驗中的做法頗有 微詞!( 以上是 10 月 16 日以前的新聞資料 ) 然而我們社會大眾從這些資料中得到什麼訊息? 從一陣吃稻米患 痛痛病的恐懼症, 到被一堆未成型的資料給炸昏, 檢驗單位 (農委會 與環保署 )彼此間的微詞造成了擾亂民間人心的噪音, 突顯政府部門 間的不搭調, 影響人民對其檢驗結果的信任度. 第二, 究竟公害鑑定是否由政府單位來擔任呢? 還是應由民間團 體與學術機關來做會更有公信力呢? 立法委員趙永清從雲林縣政府所謂扣留的污染地產的稻米帶回, 並加以檢測, 發現並無鎘污染! 這一報導更令讀者不知天南地北, 究 竟檢測的機關越多會離事實更近還是更遠離事實? 當然這些報導者都 未曾說明由何方神聖來做檢測的工作? 及其檢測的方法如何? 檢測只 能確認有污染之事實, 而至於公害鑑定則須擬清因果關係, 我們只能 看看報導就算了呢? 是要整天擔心污染仍然存在我們四周? 還是做一 個傻呼呼的讀者, 認為污染永遠不會降臨在妳我身上? 第三, 損失賠償是否正當? 每一次的鎘污染後, 農政單位迅速的處理機制令人敬佩, 然而為 減少農民的損失, 由政府單位付出賠償的做法是否正當? 拿人民納稅 錢去補被私人工廠污染的農地損失是否欠缺邏輯上因果關係的民主素 養? 一般消費大眾不僅要擔心吃到鎘米成為受害者, 還得為污染工廠 付一筆污染費, 台灣人除了自嘆命苦外, 更糟的是造成損失的農地並 非補償兩期稻作就行了, 未來的 30 年不能耕作的損失怎麼辦? 會不 會又私下種東西或是成為垃圾大戰的犧牲地? 第四, 究竟污染者是誰? 加害者又是誰? 環保署不排除台灣色料公司為鎘污染的源頭, 卻未能明白證實其 污染的事實與產生鎘米間的因果關係, 在媒體報導時卻已多數認定其 為污染源, 事實上有許多污染案件不到最後鑑定結果出爐, 是無法認 定誰才是真的加害者, 也就是說雖有污染之事實但卻未被認定為與損 失之農作物有關, 而報導者的偏差觀點卻會導致社會失序及大眾對科 學判斷正確性的質疑! 第五, 鎘米是否真的銷毀了? 台灣歷經過許多的污染事件, 都是以銷毀為最終處理方式, 然而 銷毀的過程由誰來監督? 會不會重蹈口蹄疫豬肉橫行的後轍? 銷毀的 過程會不會製造更多的污染? 要怎麼處理才算是銷毀? 第六, 受害者如何求償? 環保署於兩週前就已經將台灣色料公司的製程, 灌溉逕溝, 底泥 排水等相關資料送交雲林地檢署檢察官, 但是明顯有財物損失的受害 者農民卻未針對損失依照公害糾紛處理法來請求公害鑑定, 所以當環 保單位及農政單位在檢測是否為鎘污染與是否與色料公司有因果關係 時,已經欠缺一公正客觀的第三者 - 公害鑑定專家的介入與研究條 件的先機, 而事先發放給農民的補償金也無法源從確認的加害者身上 再回歸納稅人的口袋, 納稅人不僅成了隱形的健康受害者, 更成了財 物損失的明顯受害者, 原先的檢測單位只能從工廠的污染標準中去找 出罰責來對污染工廠開罰單了事! 農民除了領縣政府的二期稻作補償 金外, 在無公害鑑定的認定下對加害者依然無法求償! 台灣的公害問題總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受害經驗中再一次受創, 一 般人民對公害糾紛處理的陌生, 媒體對公害鑑定過程的不用心, 導致 受害者在公害抗爭的流血衝突, 公害污染從工廠內一直延續至廠外, 並造成一般大眾的健康受損, 這些經驗將再一次提醒我們對自己土地 上的公害不分遠近應更加關心, 對受害者的人權維護更應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