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維寧
這些年來以色列找我的台灣朋友,碰面的第一句話幾乎都是:「以色列的小孩好多,而且怎麼好像父母走到哪裡都帶著小孩?不擔心小孩破壞父母的出遊/購物計劃嗎?」
而我每次聽到朋友這樣說,就會跟他們講一個在以色列很流行的笑話:
有一天王先生在大賣場看到一個媽媽帶著一個可愛的小女生,而不管小女生如何哭鬧,媽媽總是很耐心的安撫她:
「小美,我知道妳很煩躁,但再一下下就好了喔!」
「小美,妳好棒,等下買東西給妳做獎賞喔!」
「小美,再忍耐一下下,再一下下東西就買完了喔!」
後來結帳時王先生排在這個媽媽後頭,所以就跟那個小女生說:「小美,妳陪媽媽買東西好棒喔,媽媽也好棒。」
結果那個媽媽看著王先生跟他說:「小美是我,不是我的女兒!」
帶小孩出門,特別是帶小小孩出門,對於以色列父母,或說是全世界的父母都是很大的挑戰,父母需要有很大的耐心和好的對話與教養技巧;而小孩也真的很容易就破壞掉父母出門的計劃,每個父母可能都經歷過帶小孩出門的慘痛經驗。這時父母有兩種選擇:一種是盡量把小孩留在家,讓父母可以出門快快辦事;另一種則是盡量把小孩帶出門,從中學習跟小孩的「和平相處之道」。
(圖片來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圖片作者/Guillaume Galdrat)
※ 帶小孩出門的教戰原則
而在以色列,大部份父母選擇的是第二種,並不是因為父母不擔心小孩破壞出門計劃,而是父母們大多相信要把小孩帶在身旁,「和小孩一起成長」。因此從「托嬰中心」到「幼兒園」,幼教老師在家長會時總是要回應並協助父母帶小孩外出時碰到的各種困難,也因此,我們逐漸整理出了幾個帶小孩外出的「教戰原則」。
一、出門前以及到達目的地時:
1. 先設定好自己的出門計劃,並且和小孩解釋出門的目的
要出門之前,可以跟小孩解釋這次出門的計劃和目的,以及逗留的時間。不只一次,父母困惑的問我說:「小小孩真的聽得懂嗎?」我的回答是:是的。小孩只要過了一歲半,可以自己走、自己跑時,我們就建議出門前好好跟小孩解釋告知。愈小的孩子用詞就要愈具體,愈貼近小孩的生活經驗。例如說:要跟兩三歲的孩子解釋在賣場裡需要花多少時間時,不要告訴小孩「半個鐘頭」這樣的字眼。因為對於幼兒而言,時間太過抽象,沒有辦法理解。可以告訴小孩:「我們會逛到有熊熊玩具的地方,我們看到熊熊就逛完賣場了喔!」
告知小孩足夠的訊息,會讓小孩對接下來要面對的事情比較有準備,父母也可以在其中思考一些小孩可以幫忙的部份。例如,準備好要去公園玩耍,可以請小孩幫忙拿水壺,讓孩子覺得自己是個大孩子,可以幫忙到父母。
總而言之,告知孩子什麼時候出門、出門多久、出門做什麼、什麼時候要回家,可以建立孩子的安全感和參與感,當孩子有預期時,通常可以獲得孩子較高的配合。
2. 小孩愈小,就愈要先處理好孩子的生理需要(不要餓到、累到……)
我們知道,小孩愈小,愈沒有耐心,而滿足孩子的需求也是建立起小孩對於世界的安全感和自信的來源。因此在出門計劃中,需要把滿足孩子生理需求的時間排進去,而在出門之前,最好也先讓小孩吃飽睡飽後再出門。
3. 給予小孩能夠掌握的選擇權
如果是去賣場或玩具很多的遊樂場,最好能在到達目的地時就協助孩子選擇他們要的商品或玩具。對於小孩,特別是幼兒而言,過多的選擇常會讓他們不知所措。現代父母為了顯示自己的「民主自由」,常會開放給幼兒他們無法控制的選擇權。例如說,要兩三歲的幼兒從有五、六十本童書的書櫃中找出一本他要的書,或讓小孩進了玩具店,要他自己選一個玩具。
曾經有新手父母挫折地來問我,他們家一歲多的寶寶回到家常要他們拿玩具給他玩,但他又沒有辦法選擇,常常拿了幾十樣東西給他,寶寶還是繼續搖頭要別的,搞得他們和寶寶都很挫折。
面對這種狀況,我給的建議是:給予小孩「有限的選擇」,而在小孩無法選擇而挫折時,父母該做的是幫小孩選擇(處理掉危機),不是陪小孩一起挫折、一起不知所措。
因此面對環境的過多選擇,父母可以告訴小孩:「哇,你看玩具店裡有好多玩具喔,你可以慢慢看,然後從A玩具和B玩具之中選一個做你的生日禮物!」而在限定之後,如果孩子還是做不出決定來,父母可以先幫小孩選擇其中之一後離開現場。通常在離開現場後,小孩都會很高興父母幫忙做的選擇,但如果後來小孩反悔要另一樣玩具,仍然可以拿去更換。
父母做這件事時必須要瞭解,幫小小孩設定界限,並不是妨礙他們的選擇自由;相反的,是為了讓他們更可以好好選出他們想要的東西來。然而,當小孩愈大,父母就該放手給予小孩更多的自主權和決定權。父母的工作是在小孩做不出決定時協助他,而不是凡事都替他決定。
(圖片來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圖片作者/Avinash Kumar)
二、當哭鬧發生時:如果我們事先該做的都做了,到了公共場合還是發生了孩子哭鬧的狀況,我們可以這麼做:
1. 給予孩子一個安全的空間發洩情緒
不管孩子是因為要一樣本來說好不買的玩具而哭鬧,或是在公園和其他小孩起衝突而哭鬧,父母該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說理,而是找一個安全的空間來讓小孩「暴走」。如果是在賣場裡,請把小孩挪到一個不會妨礙到別人,也不會傷到自己的空間,然後告訴小孩你會等他發洩完情緒,而且也願意協助他走出情緒,你會陪在身旁。
我在以色列的賣場不只一次看到小孩哭鬧到父母無法控制的狀況。通常在這個時候,父母會把孩子放進車子後座,讓小孩在後座跳走和拍打車內物,而父母坐在前座等小孩安靜下來。在孩子情緒穩定下來之前,盡量不要規勸孩子,因為孩子在情緒爆發的狀況下沒有能力聽進別人講的話,而大人也容易因為屢勸不聽而火大責備小孩,這樣一來就更幫不到小孩。
2. 要堅守和小孩的約定,同理孩子的心情
如果小孩是為了無法遵守和父母之前的約定而哭鬧,請父母一定要溫柔而堅定的守住界限,並且不要忘記這也是小孩學習如何和父母互動的方式。如果父母因為小孩哭鬧而讓步,就算是在口頭上跟小孩說:「下不為例!」但小孩學到的還是「哭鬧就可以達到目的」,下次一樣會再使用哭鬧的手段達到目的。如果父母的態度反反覆覆,那小孩就會更堅持而且更哭鬧不休。因此最好的方式是不要和小孩開始這種「堅持久的就是贏家」的遊戲,從一開始就堅守好跟小孩的約定。
當然,父母和小孩的約定要明確而且合理。而且也別以為小孩聽懂了就不會哭鬧;或是相反的,以為小孩哭鬧就是沒有聽懂。大人要知道「理智上明白」和「情緒上接受」是兩回事。這件事連大人有時都很難做得到,小孩當然也會一邊知道不買玩具是對的,一邊看著想買的玩具哭泣。
這種時候請同理小孩的心情,告訴他你可以理解他情緒上難以接受,你可以抱他,親他,陪他一起哭,跟他說等他情緒好了可以一起去做其他事,但說好的約定還是要遵守:今天不買玩具。
3. 如果小孩很小,轉移注意力是個好的處理方式
有些小孩陷入某種情緒後很難脫離,需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處理。如果是小小孩,可以用轉移注意力的方式讓他脫離當場的情緒。有些父母會覺得轉移小孩的注意力了事好像沒有做到「機會教育」,也教不到孩子太多事情,然而在小孩很小時,本來就沒有太多控制情緒的能力,也不懂得太多大道理,因此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說教。
4. 如果小孩是和別人起衝突
我們一般建議到公共場合時,父母要盯著小孩和其他小孩的互動,小孩愈小就愈要盯著。當衝突發生時,只要有任何形式的暴力(不管是言語上或肢體上)或一方哭鬧,大人就該介入協助小孩處理衝突。如果你家的小孩是年紀很小或語言表達能力還不足時,大人可以協助孩子把話講清楚。在小孩沒有完全理解而且自願的狀況下,不要強迫小孩道歉。
我曾經聽過有小孩因為另一個小孩的語言暴力而動手打了對方。在這種狀況下,其實雙方都有錯,然而對方父母認定只有動手的小孩是錯的,硬是要他道歉,態度非常強硬而惡劣。在這種狀況下,我建議父母要要求使用語言暴力的孩子也要道歉,如果父母覺得受到太多壓力,那就請父母跟被打的小孩道歉,而不是在說不過對方的狀況下也跟著對方父母起舞,硬要自己的小孩跟對方道歉。畢竟,大人如何面對惡勢力也是身教的一環。
5. 如果孩子可以說得出道理並且做到,有時改變之前的約定不是壞/錯事
如果孩子在哭鬧後冷靜下來,或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哭鬧,而是清楚、有道理的跟你討價還價──例如,我看過有個八歲的小孩跟媽媽提:「我真的很想要這個玩具,我們可以買來做我今年的生日禮物嗎?今天買了,三個月後我生日再給我就可以。」像是這樣的討論,媽媽是不是可以買下玩具?還是一定要規守約定?
我們建議父母,類似這樣合理的討價還價,並不會因為父母讓小孩毀了之前的約定(今天不買玩具)而破壞信任感或權威感。相反的,當小孩提出合理可接受的理由時,改變之前的約定會讓小孩瞭解自己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父母訂的規定不是「聖經」,仍然有可以挑戰和修改的地方。這對提升小孩的自信、瞭解世界可以因為他的行為而改變,非常有幫助。
(圖片來源/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圖片作者/Joopey)
三、當哭鬧結束之後
我們提醒父母一件事:不要一直記得小孩哭鬧的歷史,也不要重覆拿小孩哭鬧的歷史來教訓小孩。類似「我很想帶你出門,可是你上次去某某地方就大哭大鬧……」的話語不是好的、正面的教養方式。孩子的哭鬧呈現的是他們的無能為力和需要協助,而不是「壞行為」,或需要「被糾正」的行為。
因此,在孩子結束哭鬧之後,這件事就過了,父母和小孩都不用記著,但如果事後孩子想要分享他在事發當時的情緒和心情,那就值得好好坐下來,就當時的感覺進行客觀的對話。
最後,我們也提醒父母,這份「教戰原則」不是SOP,談的是面對這件事時該注意的一些原則。父母在參考這些原則之後,還是必須依照小孩的年紀、身心發展狀況、個性,以及父母本身的教養態度調整出適合自己和小孩互動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