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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簡介

═【立報】════════════════════════════

                                   

═══════════════════════《2001/11/22》═════

 

*****【本 期 內 容】 **********************************************

 

教育專題         「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簡介

 

    十萬青年救電視「無盟」講座「鬥陣」行

 

    教育論壇 「只看果,而不問因」

 

【教育小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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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簡介

 

「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簡稱「無盟」,是一個知識社團、電視改革社團。民國89年聯合國電視日前夕(11月19日),來自21個大學院校,由117位傳播學界、實務界人士與學生共同發起成立。其宣言是:反對徹底私有化、台視華視公共化、中視民視專業化、無線電視民主化。

 

關於此次無盟辦講座的意義與目的,無盟執委管中祥表示:「我們很認真地希望做校園種子,希望改造媒體的人一起來參與,推動台灣電視環境的改革。對我們來講,這場聚會不是很單純的知識的討論,所有的知識對社會運動來講是一種行動的準備與開始。」

 

想進一步了解無盟,可上無盟網站:http://tvdemocracy.nccu.edu.tw/

 

 

(回目錄)

 

  十萬青年救電視「無盟」講座「鬥陣」行

 

記者李潔茹整理記錄

 

第三場

 

講題:官控商營媒體的前世今生:從威權控制下解放出來(的鬼影與幽靈)?

 

講者:林麗雲(無盟執委、輔大新傳系助理教授)

 

地點:台灣立報社

 

主辦單位: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

 

協辦單位:傳播學生鬥陣、台灣立報

 

◎台灣「官控商營」媒體制度的建立與運作

 

任何一個統治政權,要達到長治久安,必須爭取(或建立)社會中文化的霸權,也就是一套道德、文化、歷史的論述,以建立權力的正當性。以國民黨政府而言,其威權統治是建立其所宣稱「國共戰爭」論述的基礎上。國民黨必須透過學校、大眾媒體、宗教等文化機構的教化,以建立對內及對外的文化霸權。

 

國府媒體在政治方面的統治控制,有「懲治叛亂條例」等硬性控制人民不能亂說話,而軟性的控制就是必須說對政府有利的話;例如當時各媒體的總編輯每週都要被叫去,1960年代開始,也會召開新聞會談,主要參與的人是黨的領袖,如蔣公,及文宣人員、從業同志(國民黨員,大部分媒體重要的人都是國民黨員),他們大部分都到了。1964年國民黨也成立新聞黨部。透過由上而下的命令貫徹,黨的系統希望能在每日的新聞工作中,報業能遵從黨的政策。

 

在經濟方面的控制,則是以利益交換為主。當台灣進入國際資本主義中,媒體體制也以商營為主,但卻由官方介入直接經營,或保障少數私人經營媒體。

 

其中對報業的控制主要在於「限證」(新報刊的發行必須當局的許可;1960年後,即全面停止發證。自此,台灣地區報紙家數固定為31家)的控制,讓持有報證者仍享有寡占的地位。並透過限張政策(即限制報紙的張數。出版法第27條以紙張短缺為理由,規定可以限制報紙、雜誌的數量及篇幅。在1951年規定,報紙的張數不得超過張半)、限印、限價、控制用紙等政策,控制經營報業所需的資源。

 

以對廣電媒體的控制來看,廣播電台的黨政經營者就占1/2(股權100%),民營電台小到沒有上市資格。電視公司則是絕大股的控制、股票不上市、1970年代末至1991年由政戰系統掌握。

 

◎台灣媒體解禁的模式

 

報禁開放的模式主要有2種論述:自由報業模式、有限解禁模式。

 

當時報紙只有3大張,只有少數人可以辦報,這是有問題的,所以反對黨認為必須要改變,一種講法是,自由報業模式,就是政府不應該做任何的規範,因為市場會自動調節因應需求,這剛開始是反對運動提的,後來2大報也提,可是評估一下當時的態勢,2╱3的發行量控制在2大報手上,也包括2╱3的廣告量,但是反對運動的人認為政府不要做任何管制,讓大家有機會辦報,一定會成功,可是後來並沒有成功。

 

那時候也有另一種想法,就是有限解禁,小報希望有限解禁,因為2大報已經很強了,認為政府應加以規範,才能確保小報及新報的生存。但是當時反對運動者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可能辦不成。最後採取第一種模式,完全不設限。

 

大報原來的品牌不錯之外,原有的流通發行管道已建立,要攻陷不容易,要花滿多錢的。我們一般人都接受自由辦報、自由市場應該沒問題,因為我們都停留在過去的邏輯當中,只要把國家推出社會之外就好了,但沒想到的是,社會也有一些力量在限制著我們,就是資本的力量。

 

電波頻道開放的模式主要也有2種論述:私有化、公共化。

 

1990年代初期,電波頻道的開放,大家開始意識到黨政軍控制3台是不對的,一開始提出的一定是反對黨--民進黨,那時民進黨開始在辦地下電台「民主電台」,想要突破黨政軍壟斷的型態,最重要的是要釋股,有些自由派的學者們也認為整個世界都朝向民營化,無線電台也要民營化,張清溪就說:「公營事業既要民營化,財團進駐豈有辦法避免。另一方面,也許更重要的是,財團進駐有何不好?世界上有那個國家的經濟發展不是靠財團的貢獻?」

 

對於傳播政策的辯論,當時還大體停留在一種地步,即認為媒體若不是放任市場自由機制,就是由國家管制;因為媒體不宜由黨國控制,即應由市場機制所控制。

 

有部分傳播學者提出公共化的模式,推動電波頻道公共化,主張基於電波為公共所有,電台應致力提供公共服務,並排除國家及市場的控制。

 

兩模式對於廣電制度、電波頻道的所有權、電台的經營方式上有所不同;前者是由私人所有、商業經營為主;後者則認定頻道屬公有,經營以公共服務為原則。

 

林麗雲問:「如果你是民進黨主席,會支持那一個?如果你贊成私有化,而且可以跟國民黨達成協議,國民黨分你一台,你可以有一台,那你支持國民黨繼續過去的官控商營;另一種是所有無線電台都是公有,任何政黨或私人都不能控制,不是政黨為主,而是各社會團體有代表進去,以社會團體為主,那你會支持那一種?」一名同學的回應是前者私有化。這就是台灣發展的情況,以至於3台還是一樣,但是多了一台民視,而民視是政治利益交換的結果,政治人物的介入仍深,仍以商營、收視率為基本考量。我們的命運就是如此。

 

◎未來的出路?

 

以台灣民主的發展,如果台灣民主政治還有希望,則必須要在台灣國家社會裡建立一個多的、共同的領域可以討論,而這中間的重要機制就是媒體,而媒體制度應該要如何改革,才可能讓媒體發揮公共領域的功能?

 

公共領域的概念啟發我們,在國家及社會中間可能存在非國家及社會的空間。這就是哈伯瑪斯所提出的,在國家和社會中間可能有獨立自主的領域,這領域必須要有的原則包括:參與者要有一般的使用權,而且有平等的機會,沒有特權,以理性來溝通,不是煽情的,但以現在台灣的言論是滿難的。

 

最後林麗雲提出英國的《傳播政策白皮書》為例,其中若干的精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首先,英國認為在地的、本土的、草根性的媒體相當重要,因此強調國家必須有一些資源、基金應該提供給在地的。資助是從商營媒體來的,因為有些業者用很多公共的電波,這要抽稅,英國的做法就是你賺的愈多,用的公共資源愈多,則必須負擔愈多的公共責任,從中抽稅以保障地區性極少數團體有機會製播節目,並擁有頻道。他們也有個很有趣的規定,英國政府要求無線電視頻道中有25%以上的節目是來自獨立製作者,從事地方性服務,確保多元化。也給小眾媒體明確的頻道位置。

 

英國確保重要的、特別是公共的、一般民眾接觸到的媒介,對社會的承諾、盡的責任要愈高,譬如說節目品質要到一定的水準,董事會的人要具有代表性,而且不能播廣告,排除商業跟國家的介入。

 

林麗雲強調,排除市場及國家的公共領域在台灣仍是可能的,只是要在制度上做設計,實際上要如何運作,則必須要不斷試驗、想像,調整到適合台灣的情況。

 

 

(回目錄)

 

  教育論壇 「只看果,而不問因」

 

問題不能解決,學生與家長永遠是最大的輸家。

 

文/江達聰

 

日前各報紙報導,人本教育基金會有關「全國公立高中、高職課業輔導狀況調查報告」,呼籲禁止上第8堂課;不過,以個人之見仍有商榷之處,想借貴報版面讓大家有所思考。

 

當天記者會名稱:「全國公立高中、高職課業輔導狀況調查報告記者會」,建議改為「全國公、私立高中、高職課業輔導狀況調查報告記者會」更為恰當,因為私立學校課業輔導比公立學校更為嚴重。

 

人本教育基金會強調教育部大力推動多元入學方案,期待減輕學生升學壓力,學校應發展學校特色,不應緊抓「升學」之名,為提高「升學率」,違反教育政策。若以家長而言,進入高中學生其目的就是期望著能順利進入大學,提高升學率仍為所有家長所期盼,有何不對之處?

 

反之,以理想化發展公立高中學校之特色,試問何謂特色?是否學校多了幾部電腦就算資訊高中?編了幾班數理班就算科技高中?有音樂、舞蹈、美術班就算藝術學校?若是只依此認定為學校特色也太牽強。如建中的紅樓建築、北一女的綠衣裳、景美的黃襯衫,這是他們的特色嗎?建中、北一女惟一的特色就是考試好,升學率高。如果一所公立高中辦得非常有特色,升學率卻很低,試問有幾位家長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去就讀呢?

 

人本教育基金會問卷調查報告,有87.8%學校有課後輔導的數據若屬正確的,是否意味著絕大多數的學校認為有課後輔導之必要性?若是的話,基金會與全教會又何須反對?問卷調查報告中,僅調查87.8%學校有課後輔導,是否也調查過有多少百分比之學生下課後到補習班補習?據報章報導有75%高中學生上補習班補習,這是否也意味著另一種意義?教育當局有明文規定學校可以補救教學輔導,補習班也不可收在校生之規定,為何人本教育基金會反其道指責學校之不是,卻不未指責補習班收在校生之不是?

 

人本教育基金會報告,曾調查過11個先進的國家,其學生每天下午3點下課。個人也正期盼著自己的孩子也能每天下午3點下課,且不輔導不補習。不過,試問人本教育基金會是否調查過,這11個先進的國家,他們的高中所讀的課程,是否也如同有我們教育部所編定的課程這麼多、這麼難?

 

事實上,自從5年前隔週休2日以後,每週少4上節課,學校課程不變,高一國、英、數課本明表標記每週應上5小時,只能排上4節。高二之物理、化學學期終了還沒上完。今年起週休2日,課程進度更是雪上加霜,教不完怎麼辦?學校只能利用第8節來補課,我們家長只有感謝,哪來抱怨呢?教育當局還好意思能責備學校?人本教育基金會還要公布上第8節的學校?

 

總之,我們家長不在乎一週上課有幾天,一天上課有幾節,只在乎課程設計是否完善、上課的時數是否恰當。我們也希望孩子們能快樂學習,多上些能學以致用的東西。我們也知道,課程編得多不見得學得多,學得多不見得有用。若是學之無用,教育當局何不刪減一些沒有用的或深奧的,留給專家再去研究,學生就能3點鐘下課,不必上補習班補習。

 

若監督單位「只怪果,而不問因」,只能指責基層的學校與家長的不是,卻不敢督促上級單位盡早修減課程,學生家長為了升學,老師為了學生課業,課後輔導、晚自習、上補習班豈能杜絕?這群成千上萬的白老鼠與家長們,永遠是最大的輸家。(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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