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一六號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辦理專案農貸,促進農業發展 為發展農業、建設農村及改善農、漁民生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提供農業優惠專案貸款,用途包括購買耕地、農漁機具及自動化設備 ;修建農宅;協助青年農民留農創業;山坡地保育利用;改進養殖漁 戶經營管理;輔導共同、委託及合作經營;改善酪農經營;防治畜牧 污染及協助天然災害受災農、漁民復耕、復建等專案融資。農委會呼 籲有需要的農、漁民可洽當地農(漁)會信用部、中國農民銀行、台 灣土地銀行或合作金庫銀行瞭解貸款對象、用途及其他條件,並提出 申請。九十年度總預算為一四五億元。 農委會說,農業優惠專案 貸款利率介於年息三%及五.二五%之間,而依貸款項目訂有不同的 最長貸款期限,如購買耕地貸款可達二十年;擔保方式由經辦貸款機 構依其有關授信規定辦理,農、漁民若提供擔保有困難,可透過經辦 貸款機構申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農委會表示,該會所推動之專案農貸自六十二年四月開辦至九十 年九月底止,累計貸放達一、三七八億四千萬元,受益農、漁業者三 二八、八三五人。未來該會將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繼續逐 年挹注農業發展基金,加強辦理農業專案貸款,並且一方面增加策略 性貸款項目,支應農產業結構調整需要,另方面將檢討改進貸款條件 及手續,並加強融資輔導工作,以減輕農、漁業者負擔,確保農貸效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