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二三號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四日 農委會呼籲民眾 踴躍檢舉違法宰殺寵物行為 農委會指出,高雄市家畜衛生檢驗所昨(十三)日接獲高雄市關 懷流浪動物協會檢舉宰殺流浪狗事件後,立即派遣動物保護檢查人員 、義務動物保護員,會同當地里長、派出所員警及警察局保安大隊隊 員,前往左營區翠華路一處違章廢棄鐵皮屋查緝,但並未查獲現場宰 殺情事。該所為保護棄置於戶外之六頭犬隻免受不肖業者宰殺,已將 其送至壽山動物關愛園區之動物收容檢疫中心,依法辦理認領養工作 ,並繼續追蹤此違法事件之後續發展。 農委會表示,今 (九十)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動物保護法, 已將不得宰殺寵物列為禁制條款,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禁止宰殺寵物 的國家。違反此一規定者,將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農委會呼籲社會大眾,應以實際行動支持動物保護,亦即不購買 狗肉,不食用狗肉,並踴躍檢舉違法宰殺寵物案件,使此一不人道行 為,能在我國銷聲匿跡。農委會指出,該會設有檢舉專線電話,電話 號碼為(○二)二三一二四六四三,請民眾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