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水獺大作戰─愛在島嶼─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14,2021金門休閒渡假園區偷偷開工了
金門縣政府不顧民意的作風,為避開反對聲浪。居然在8月26日關起門來開工。
探勘南莒湖搶救水獺行動
活嫘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91989970997475/?ref_newsfeed_story_type=regular
時間:9月28日 上午10:-12:00
地點:金門縣林務所
《金門縣林務所BOT案環境影響評估法公民訴訟》
飽受注目的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BOT案,縣政府與廠商還是不顧社會環保人士的關切,執意於8月26日開工動土。
中華民國島與愛相協會決定依法告發金門縣政府與金門樂活假期酒店公司實施BOT開發案計畫,嚴重破壞自然生態與保育類動物棲地,未依法做環評說明,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等相關法規。
根據媒體報導,2013年3月25日由富驛酒店旗下金門樂活假期酒店公司董事長侯尊中與金門縣長李沃士舉行簽約儀式,雙方約定將以BOT模式於金門縣縣政府所屬林務所4.5公頃公有土地上攜手打造「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
查上開土地雖大部分原為苗圃園區,但附近有前埔溪水系級南莒湖,具學者專家及保育人士調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歐亞水獺及金龜棲息,四周並由林務所豎立解說牌及警示標誌,其重要性不言可喻。不料金門縣政府不但未依法予以積極保護並做環境影響評估,自2014年6月開始,林務所即開始清理土地、移植樹木,並由施工單位架設圍籬隔絕水獺活動空間。8月26日雙方不顧民意反對,在未通知任何媒體報導見證的情況下,執意破土動工。
大型BOT案是否在金門可行,現已開始營運的風獅爺免稅商店街及昇恆昌開發的「金湖鎮商務旅館」,一開業即已進入慘淡經營的窘境,中華民國島嶼愛鄉協會曾行文善意規勸昇恆昌公司,儘早懸崖勒馬,以免血本無歸,到頭來破壞金門生態、景觀,還落得無法履約完成的`困境。昇恆昌公司收文後有如溺者遇救生圈,積極接洽島嶼協會請益解套之法,足見BOT案不僅無法促進金門繁榮,還將陷得標廠商於不義。
且台灣的林業因應時代潮流,已不再以伐木、開發遊樂區為目的,轉向資源保存與生態保育發展。金門縣林務所卻開時代倒車,將原有不大的金門森林遊樂園區大規模開發,且移轉時間達五十年,時間如此長,對環境的衝擊將傾向萬劫不復。
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所在基地,除位在森林遊樂區內,離南莒湖僅有五十米,南莒湖為前埔溪流域重要集水濕地,該流域履有人目擊歐亞水獺、金龜出沒。金門縣政府也在附近豎立小心水獺、金龜之告示牌。表示該地區除不宜有開發行為外,積極作為則應立即進行水獺、金龜之調查、監控及保育工作,並向中央主管機關出劃設保護區、重要濕地之申請。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第九條:「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而擅自經營利用者,主管機關應即通知或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其停工。」及第十條:「地方主管機關得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擬訂保育計畫並執行之;必要時,並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執行。」
且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五條,下列開發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五)、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六)、遊樂、風景區、高爾夫球場及運動場地之開發。惟縣府幾個BOT案均未進行環評。另《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所指本法第八條所稱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與周圍之相關計畫,有顯著不利之衝突且不相容者。
二、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
三、對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之棲息生存,有顯著不利之影響者。
四、有使當地環境顯著逾越環境品質標準或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者。
眼見一片重要濕地又將淪陷,該地區有歐亞水獺及金龜已是不爭事實,查金門縣政府均未理會專家學者及民間保育人士呼籲,依據上開法規積極保護野生保育類動物並實施環評,顯有違背公務員應作為之職責。中華民國島嶼愛鄉協會已向各有關單位提出陳情,但由於金門縣政府已回函拒絕環評,故本協會決定依環評法規提出公民訴訟,希望請金門縣政府為了金門長遠的未來,能停止這不仁不義的開發行為。
中華民國島嶼愛鄉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