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106年5月電子報─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December 02,20242017愛的奇蹟~父母親節聯歡活動花絮
本會與育成社福基金會在5月6日假國軍文藝活動中心辦理「2017愛的奇蹟~父母親節聯歡活動」,活動當天有近500人參與,氣氛熱鬧非凡。
活動一開始先由心願工坊的服務使用者黃O禎代表大會致詞,O禎清晰而動人的說出感謝爸媽的照顧,讓在場觀眾無不報以熱烈掌聲。
接著是兩會的大家長~劉貞鳳理事長致詞,隨後與會貴賓也紛紛上台獻上祝福話語。緊接著就是兩會附屬單位帶來一連串的精彩表演以及感恩獻禮時間。
在場的許多父母最期待的時刻莫過於上台接過子女獻上康乃馨了,一朵康乃馨,一句爸媽我愛您!擁抱著孩子時,所有的辛苦彷彿都不算什麼。
溫馨感人的父母親節聯歡活動最後就在全場大合唱「天下的媽媽都是一樣的」輕快悠揚的歌聲中圓滿結束,大家明年五月再會囉!
臨照Q&A-為何換證後無法再使用臨照服務?
Q:我以前就已經使用臨照服務,為什麼換發身心障礙證明之後,就被告知我不能申請了?
A:依據身心障礙證明規定,所有身障者必須經過福利需求評估之後,確定身障者有使用福利服務的必要,社會局才會核准身障者使用。臨照服務就是在福利需求評估其中項目之一。身障者在換發身障證明時疏忽進行福利需求評估,因此才會被通知不能使用臨照服務了。
信義南港身障資源中心-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參訪花絮
4月17日這一天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社工夥伴來到了本中心交流,由我們中心的大家長胡宜庭總幹事先做個開場,並由中心的督導說明本中心承辦的日間照顧服務─廣居學坊。隨後,也與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的社工夥伴互相交流一些不同地區的服務內容,在過程中讓雙方都收穫良多,相信在社會工作的這條路上,我們都會有更好的服務與成績。
家托Q&A-如何申請家托服務
Q:請問我該如何申請家庭托顧服務?
A:
一、首先,社工會評估您是否符合申請家庭托顧服務的條件,您必須通過以下評估項目:
1. 申請的身障者年齡須年滿18歲以上,並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台北市。
2. 您必須領有台北市核發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中心福利需求評估後符合才能使用本服務。如果您領有的是身心障礙手冊中度以上,只要符合其他三項條件可以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
3. 申請的身障者必須;
(1)沒有接受長期照顧服務,例如;沒有申請長照服務中家庭托顧、日間照顧、居家照顧等服務,才能申請家托服務。
(2)沒有接受機構24小時安置,例如;如果您已經住在長照機構、老人安養機構、身心障礙服務機構,就不能再申請家托服務。
(3)沒有接受日間照顧服務,例如;如果您已經在身障者的小作所、或是在日間照顧機構、或在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中心上課,您都不能接受家托服務。
(4)沒有接受居家服務
(5)沒有聘僱看護外傭,聘僱外籍或本籍看護者均不能申請家托服務
(6)沒有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是其他照顧費用補助。如果您已經領了老人照顧津貼就不能申請家托服務。
二、若您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者,就可以使用家庭托顧服務,社工會依您居住的區域提供現有收托據點及人力進行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