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存心吃血,要討神的喜歡─聖靈的見證─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13,2024不可存心吃血,要討神的喜歡
文/田珍寶
問題:
2015年4月18日上午,一位弟兄傳送訊息:「小弟個人的想法是,血由骨髓製造時還不算是血,出來到血管才是血,然後由微血管滲到組織是組織液,也就是生肉上看起來像血水的東西。教會可煮大骨湯,不算吃血。牲畜只要殺了放完血,就只剩組織液,有無煮熟都一樣在肉上,應該不算吃血。您覺得呢?
也就是只有直接從血管流出來的才是血。像肝脾這兩個器官都充滿血,醫學上認為是血球的墳墓,但是我們吃它來補血,也不算吃血。」
回覆: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與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不可吃血,這樣,你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主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12:23~25、28、32)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8~29)
2007年7月29日第七十一次聖職人員代表會議決議:遵照聖經指示不可存心吃血,而「鹿茸」因含有多量的血,故「鹿茸」等相關食品不宜食用。
只要是血,不論哪種樣貌,都是血。
吃肉,不可帶著血;不可存心吃血。
肉,只能吃全熟,不能有血。
你想不想得到神的喜歡呢?想不想讓神甚喜愛你呢?若真想,就完全遵守聖經的教訓、照神的話去做。
聖經的標準答案,是我們必須謹守遵行的,不容我們增刪、篡改、發明新道理,惹神不悅、忿怒、將來到地獄受永遠不會死的刑罰,何苦來哉?
我們應當著眼在如何討神的喜歡?而非盡找聖經沒有的歪理、行神看為惡的事,讓自己活得很痛苦、得不到平安。
幾年前,舍弟禱告時看異象,已蒙主召回、在樂園的父親,以請託的姿勢和語氣、微笑地說:「你們要配合神的演出。」
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4:9)。我們要在敬畏神的人面前還我們的願(詩22:25)。好好地演,盡力地演,將神的戲,演得淋漓盡致,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演完後的獎賞,是永遠不被震動、常存的天國(來12:27~28)。這是主耶穌說的:祂去原是為我們豫備地方去,必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裏去(約14:2~3)。
如何配合神的演出?答案在聖經裡。新舊約聖經記載,神對於祂所愛的人、重用的工人之要求,從來沒改變;迄今,亦然。我們若真的渴慕進入天家,就要完全順服神的吩咐,保守自己從神領受祭司、先知和君王的榮耀職分,追求屬靈,每天做到神為我們設定的定律,得主耶穌更多的喜歡,跟神沒有距離、很親近,擁有屬靈權柄,為主做美好的工,成為末世真耶穌教會的戰車馬兵。
神非常需要我們這樣做,甘心樂意跟從主、效法主、榮耀主!當我們立志配合神來活著,所思所想以神的事為念,最大的歡樂是討神喜歡,神怎麼不會天天加添我們的信心、耐心和愛心,賜給我們聖靈的能力和屬靈的智慧,教導、保惠我們活出基督,演活基督呢?
我們羨慕靈魂得救的聖徒,我們思念在主懷中永安息的親人,就要和他們一樣盡心、盡力、盡意、盡性,接演這齣未落幕、神之救贖經綸的大戲,跟隨他們的腳蹤行,將他們的傳道精神、延續下去,成為神所愛的傳道工人,繼續打那未完的仗、跑那未盡的路、守那所信的道。
請閱讀《不可吃血,不可喝酒》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