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業電子報 2017-06-18─雲林農業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21農委會公告雲林縣「水稻」及「落花生」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請有損失之農民於6月28日前申報
因於6月0601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間部分農民因自覺農作物受害未達20%之農民便未前往鄉鎮市公所申報,受理期間截止後又逢6月13日豪雨造成成熟之水稻含水量過重而倒伏及落花生淹水發芽更嚴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6月18日公告本縣為「水稻」及「落花生」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於6月0601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公告受理期間未申報且因6月13日豪雨造成所種植的「水稻」及「落花生」受害達20%以上,即可向當地公所提出申請救助。
依農委會公告,本次現金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救助額度為標準,其申請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上述的標準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依農委會公布之現金救助作業流程為中央公告救助地區隔日起10日內接受農民申請,30日內公所完成申請案件勘察,縣市政府收到公所資料後7日內完成抽查,農委會收到縣府相關資料後3日內核定,核定後3日內撥放款項。
符合規定可申請救助之農民朋友,請儘速於6月28日(假日照常受理)前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當期作農戶種稻等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
另本縣也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欲申借本貸款之農(漁)民於6月28日前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使用土地及設施合法證明文件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農委會(統計室)106年0613豪雨農業災情報告(至6月18日17時止)
臺灣地區本(6)月受滯留鋒面引進豪雨影響,造成農業災情,經本會農糧署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報資料(至6月18日17時止),農業產物估計損失計999萬元,說明如下:
一、縣市受損情形:
以雲林縣損失552萬元(占55%)、臺中市損失226萬元(占23%)、嘉義市損失83萬元(占8%)、嘉義縣損失80萬元(占8%)、桃園市損失32萬元 (占3%)、苗栗縣損失15萬元 (占2%)較為嚴重。
二、農產損失:
(一)估計損失金額999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501公頃,損害程度17%,換算無收穫面積83公頃;受損作物主要為一期水稻,被害面積314公頃,損失金額505萬元,次為落花生、梨、西瓜及柿等。
(二)前五大受損農作物:一期水稻、落花生、梨、西瓜、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