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業電子報 2017-10-02─雲林農業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21農試所以參與式育種研發文心蘭「台農6號星蘋果」,花色亮麗將成為外銷市場新秀
圖1.文心蘭「台農6號星蘋果」花色亮麗、具香味、花朵數多、花期約1個月,為優選盆、切花兩用品種。
圖2.文心蘭「台農6號星蘋果」花色為淡蘋果綠,唇瓣白色,翼瓣與萼瓣為淡蘋果綠。
農業試驗所花卉研究中心經過多年研究,以參與式育種作法成功開發出文心蘭新品種「台農6號星蘋果」,由於其具有香味、花色鮮豔、花型優美及多花等優點,未來可望成為文心蘭新寵,將有助於成為我國文心蘭外銷產業的一大利基。
農試所指出,文心蘭是我國最大宗外銷切花,主要外銷國為日本,每年為台灣創造5億元外銷值,是除了蝴蝶蘭之外的另一個重要蘭花產業。然而,相對於切花產業,文心蘭的盆花產業規模較小,為擴展文心蘭盆花之外銷,經過農政單位多年的努力,2年前成功地與美國達成協議,文心蘭植株可比照蝴蝶蘭模式附帶栽培介質輸銷美國。
農試所花卉研究中心由於洞察文心蘭盆花將成為台灣未來蘭花的主力產品之一,開始研究選育具香味、花型優美、顏色鮮豔且多花的自有優良新品種,期望刺激消費者新鮮感與拓展內外銷市場,讓台灣成為世界級文心蘭盆花供應國。之前已培育出切花品種「台農2號黃金女孩」與「台農4號白雪」;盆花品種「台農1號紅寶石」、「台農3號台灣之星」、「台農5號喜洋洋」,其中的台農1號、4號及5號業已授權業者種植,而最新推出之新品種「台農6號星蘋果」為盆、切花兩用之品種,極具商業利用價值。
文心蘭「台農6號星蘋果」屬於大型花品種,花的顏色為淡蘋果綠,唇瓣白色,翼瓣及萼瓣為淡蘋果綠,花梗直立,植株高度43公分,花梗長約82公分,假球莖呈橢圓形,長8公分、寬4.2公分,每個假球莖抽1~2枝花梗,花期約1個月,花之觀賞性佳,花朵長3.5公分、寬2.5公分,花朵數多,具香味,花穗位於植株上方,與株高配比佳,為優選盆、切花兩用品種。
農試所表示,為了結合市場時尚與潮流,率先連結研究人員、生產者及消費者共同參與選育的「參與式育種」作法,除了研究人員依據育種目標進行新品種開發外,優良單株選育過程結合栽培業者不同角度共同挑選,並透過業者在田間溫網室實際試種,使栽培業者充分瞭解植株的優良特性與栽培方式,並由栽培業者與合作盤商或消費者進行訂購前之評估作業,消除業者對新品種投資與種植的疑慮。
文心蘭「台農6號星蘋果」新品種採行上述參與式育種的模式,業經栽培業者完成試種及評估等程序,並獲得極高的評價,表達強烈授權栽植的意願。該品種已於9月14日獲得蘭科植物品種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隨後將進行授權公告作業,消費者約2年後即可於市場上購得此新品種。
https://www.tari.gov.tw/news/index-1.asp?Parser=9,4,26,,,,2268
綠電自由買賣 雲林縣綠能發展大利多
電業法於今年1月26日修正後公布施行,電業自由化時代即將來臨,經濟部能源局於106年9月18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由經濟部楊偉甫次長主持,審議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待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正式實施後,台灣電力市場將有兩套買賣機制,一是透過躉購費率賣給台電,合約期限達20年;另一套是業者直供、代輸賣給用戶。
能源局表示,電業法修法後開放直供、代輸,此次會議訂出輸配電業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轉供配電4項費率,費率出爐後業者可依此申請直供、代輸,直接賣電給用戶;直供業者雖不需經過台電電網,但因台電公司需協助維持供電穩定度,因此業者仍須取支付輔助服務費和電力調度費等費用。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蘇孔志表示,雲林縣目前全力投入再生能源發電產業,太陽能裝置容量為全國之最,目前更積極投入發展沼氣生質能發電。自從新電業法修正通過後,相關執行措施配套作為也都陸續提出,針對能源局直供代輸機制費率之適用,縣政府近期也將邀請縣內業者進行了解,後續也將主動與縣內工業區大廠對於採購綠電之意願進行調查,期望能藉此將再生能源發展與在地產業發展進行結合。
經濟部能源局9月18日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電)及轉供電能(配電)之平均費率分別為0.0460元/度、0.0802元/度、0.2164元/度、0.3375元/度,而再生能源的費率分別為0.0230元/度、0.0040元/度、0.0108元/度、0.0169元/度,並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http://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710020004
維護濕地生態 撐筏尋網永除障礙
鑑於已有少數的冬候鳥出現在鰲鼓濕地,為顧及侯鳥安全及維護鳥類棲地環境進而宣導民眾保護自然生態,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在30日會同台糖公司人員針對殘存捕魚網展開新一波的清除工作,本次巡查的區域在濕地西南區第4及第5號賞鳥亭之間的區域,在一個上午的作業時間內,於水面下探尋並移除2件廢棄塑膠網,希望能使水域環境條件獲得改善,迎接鳥季到來。
相關單位持續進行殘留漁網清除
鰲鼓濕地在98年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明令禁止於濕地水域捕撈及垂釣魚類,近年來在台糖公司、嘉義縣警察局以及由在地居民組成的解說團隊全力宣導及巡守之下,擅自捕撈事件已不多見;惟仍有部分殘存的廢棄漁網散落於濕地水域,嘉義林管處多次會同台糖公司及相關單位、NGO團體與在地居民進行殘存漁網的清除作業,期望能減少野生動物受害情形的發生。
保護重要棲地 定期進行清除工作
由於鰲鼓濕地水域的面積廣大,較難全面性對水域進行清查,嘉義林管處自105年起主動會邀台糖公司及相關單位定期對可能散布殘除漁網的水域進行撈除工作,亦多次發現及移除殘留的漁網,顯示鰲鼓濕地的生態還需要更多的努力來維護。
鰲鼓濕地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民眾架設網具捕魚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及第4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而非法漁網不僅妨礙鳥類的正常活動,也會形成食物鏈上的競爭與破壞,進而改變生態環境,嘉義林管處除了持續結合相關政府單位以及當地社區居民共同清理漁網守護野生動物資源之外,更希望國人共同維護濕地生態。
http://www.forest.gov.tw/0000014/00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