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雲林農業電子報
報主: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創刊日期:2017-03-07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39
官網:
https://agriculture.yunlin.gov.tw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雲林農業電子報報
雲林農業電子報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雲林農業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7-12-28 11:00:00 / 報主: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公益聯播]【招募課輔天使】長期招募平日、寒暑假貓頭鷹課輔志工
本期目錄
『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
農委會以「人、地脫鉤」模式 先行試辦輔導實際耕作者 申請參加農保
『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

『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

2017雲林食安嘉年華12月30日將於本縣古坑鄉綠色隧道公園中央草皮舉行

『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

2017雲林食安嘉年華12月30日將於本縣古坑鄉綠色隧道公園中央草皮舉行 

『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6.12.28

  2017雲林食安嘉年華12月30日將於本縣古坑鄉綠色隧道公園中央草皮舉行,活動現場藉由食安主題館向各位縣民朋友分享本縣食安五環政策執行內容、食品安全新知,更邀請40攤雲林食品業者展示優良掛保證的產品呼里『呷安心、呷免驚』,民眾可以透過手機掃食品業者追溯追蹤QR code享驚喜優惠,還有食安主題館的機智問答好禮等鄉親朋友帶回家!竭誠邀請大家歲末年終在音樂美食作伴下,作伙來雲林呷安心,新的一年食來運轉好運來。

http://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712280001

農委會以「人、地脫鉤」模式 先行試辦輔導實際耕作者 申請參加農保

農委會以「人、地脫鉤」模式 先行試辦輔導實際耕作者 申請參加農保

陳吉仲副主委說明農保議題

農委會以「人、地脫鉤」模式 先行試辦輔導實際耕作者 申請參加農保

陳副主委及輔導處、農糧署說明農保議題

  為讓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有保障,農委會由現行「認人、認地」方式申請農保逐步調整,即採「人、地脫鉤」模式辦理。首先將從輔導實際耕作者(以下簡稱實耕者)申請參加農保,107年將試辦後再滾動檢討相關機制。

人地脫鉤,保障實耕者農保權益

  農委會說明,89年農業用地(以下簡稱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後,農地所有權與農業經營權逐漸分離,擁有農地之地主並不一定為實耕者。再者,農保係職域性社會保險,其保障對象應為以農業維繫生計者。依此,該會研提方案並將配合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以下簡稱農保審查辦法),以輔導實耕者申請參加農保。

  農委會就該方案內容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參加重大農業政策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之實耕者。其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初次申請須為65歲以下。

2.本人全年收入超過新臺幣25萬元或全年生產成本超過15萬元,或農地經營規模符合「實耕者申請參加農保之經營面積認定基準」。

(二)受理機關:農委會各區農業改良場(以下簡稱農改場)。

(三)辦理方式:改良場會同農地坐落所在地農會、鄉(鎮、市、區)公所及農糧署各區分署,派員辦理現地勘查,改良場應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並就審查結果合格者核發證明文件。實耕者得持該證明文件,依農保資格審查辦法規定申請參加農保。

配合修正農保審查辦法

  此外,農委會就農保審查辦法應配合修正之條文,補充說明如下:

(一)增訂實耕者得申請加保之資格條件,其條件為符合農委會各農改場認定於農地依法從事農業生產者。

(二)增訂以實耕者資格條件加保者,須無自有農地、或無承租農地或其他合法使用他人農地之書面文件;且其使用之土地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

(三)增訂以實耕者資格條件加保者應檢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即其應檢附農委會各農改場出具之從事農業生產之證明文件。

(四)增訂以實耕者資格條件加保者申請加保得免辦理現地勘查。

(五)增訂實耕者加保後之申報義務,每年應向農委會各農改場重新申報於農地依法從事農業生產,如未辦理者,得逕予退保。

(六)增訂實耕者加保後之資格清查,如土地所有權人向農會提出書面異議時,農會得逕予退保。

  農委會最後說明,該會將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單位)召開修法會議,並利用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以「申報登記、實質審查、追蹤管理」原則進行農保資格審查及管考,落實農保為職域性社會保險之意旨。

附件

‧附件1-專業農民(實耕者)申請參加農保之經營面積認定標準
https://www.coa.gov.tw/redirect_files.php?id=34143

‧附件2-農保資格記者會手板
https://www.coa.gov.tw/redirect_files.php?id=34144

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7193

推薦訂閱
兒家電子報@【社團法人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
雲林農業電子報
轉寄『『2017食來運轉-雲林食安嘉年華』 30日邀您作伙來雲林呷安心 迎好運』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