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再生能源推廣成效優異』獲經濟部能源局評定為績優第二名─雲林農業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21雲林縣『再生能源推廣成效優異』獲經濟部能源局評定為績優第二名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新聞參考資料107.8.2
經濟部為推動再生能源設置,促使地方政府結合在地資源及特色,提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於105年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
雲林縣政府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相關政策並達成預計目標,已逐一盤點全縣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地點及相關基礎設施(饋線)等資源,針對盤點結果作具體及細部規劃,並向經濟部提出補助申請,以期達到推動再生能源設置成效。
雲林縣陽光充足、日照時間長,擁有全台頂尖之太陽光電年平均及日平均發電量,亦擁有豐富之陸域、離岸風力資源,且本縣為全國畜牧生產主要縣市之一,養豬場的豬隻飼養量為全國第一,蘊含豐富生質能(沼氣)之潛力,爰積極配合經濟部推動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計畫」,積極進行綠能推廣。
本縣再生能源裝置同意備案容量,從105年7月1日起統計數為79.89MW,至107年6月30日已增加為385.94MW,增加比率為383%,成績優異。107年度並獲得經濟部能源局評定為再生能源推廣成效全國第二名績優縣市,及獲得額外之補助經費400萬元;該經費並將納入本府108年度執行計畫續行推動,本縣對於再生能源推廣再次獲得中央肯定。
雲林縣政府105年8月成立之綠能推動專案辦公室,除專責作為中央政府與本縣及在地民眾在綠能轉型及能源發展上之溝通協調窗口外,並積極推行政府綠能及節能減碳等政策及輔導申請,期望為「農業、綠能」雙首都的目標付出一份心力。
建設處蘇孔志處長表示,本縣擁有得天獨厚之天然環境及資源,從而得配合中央綠能相關政策之推動,並就綠能建設、發展及應用等項目,成為中央共同攜手合作之重要對象。且考量太陽光電設施之管理目前尚無專法來規範,訂定全台首部有關太陽光電設施管理之自治條例,俾利縣府展現積極管理轄區內太陽光電設施相關事宜之依據。藉由推動太陽光電設施設置及管理,更讓投資業者有所依循,達成縣民、縣府、業者三贏的局面,共同朝向「農業、綠能」雙首都之願景邁進。
發佈日期:2018-08-02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808020003
推動畜牧場設置太陽光電結合沼氣發電
雲林縣政府建設處新聞參考資料107.8.2
雲林縣向來以「農業首都」享譽全國,雲林縣政府除了持續發揚並提升農業首都外,亦將「綠能首都」視為另一主軸,本縣為全國平均日照最長的縣市(3.51小時),沿海地區也擁有適合發展風力發電的天然風場,本縣亦為養豬大縣,共計1204處養豬場,飼養頭數約143萬頭,包含其他畜禽飼養數量合計,亦具備發展沼氣發電的潛能,希望藉由雲林縣發展再生能源的潛能,為2025非核家園貢獻最大一份心力。
在雲林縣政府多方努力下,國人研發的豬廢水厭氧發酵系統加上沼氣產電引擎,將含低甲烷的豬廢水產製成電力與肥料,豬舍也不再臭氣沖天。豬農不但不必付污水處理費,還能以每度電約5元的價格賣給台電,獲得盈餘3%作為回饋。目前潮厝沼氣場共有20戶豬農加入,每年可發電時數逾8000小時,年產電約160萬度,成為雲林第一座沼氣發電示範電廠。
過去,畜牧場所產生的氣味、排泄物、污水等污染問題,往往引起附近居民埋怨,業者也得承受環保局關注的壓力;現在藉著沼氣發電,不但豬糞變綠金,更可改變社會觀感,使豬隻飼養不再是高污染源,還能成為六星級產業,建立起雲林沼氣發電的飼養模式。
縣府目前推動太陽光電結合沼氣發電,如東聯畜牧場,除了在畜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每年約可蒐集492瓩太陽能,發出約50多萬度電力外,並再引進德國新式Bio-Gas沼氣發電設備,包括乾式發酵槽、快速發酵槽、脫硫及75瓩沼氣發電機組,未來每年可發電7000小時,每年約可發電50多萬度。
建設處蘇孔志處長表示,為配合國家整體政策的再生能源與循環經濟,雲林縣以「綠能、農業」雙首都作為政策推動的核心目標,除了目前籌備開發中的台西綠能專區外,也積極推廣養豬大縣的優勢發展生質能發電,且因畜牧業水污費已於106年開徵,畜牧廢水轉作「生質能發電」再度成為熱門話題,縣府將與養殖戶共同面對、解決此問題,透過積極輔導養豬業者申請能源局或農委會沼氣發電設置補助計畫,推動畜牧場設置太陽光電結合沼氣發電。
發佈日期:2018-08-02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8080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