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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0-02-12 05:00:00 / 報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本期目錄
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
呼籲中國釋放譚作人
大馬反對黨領袖安華面臨不公正審判
全球聲援
緊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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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波是一位倡導中國政治及司法改革的知名學者,僅因行使言論自由,在去年12月25日被判處十一年徒刑。
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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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中國釋放劉曉波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0年2月11日

國際特赦組織今天表示,中國當局必須立即釋放一位被判刑十一年且遭北京法院駁回上訴的人權工作者。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今天維持了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一審判決。劉曉波是一位倡導中國政治及司法改革的知名學者,僅因行使言論自由,在去年12月25日被判處十一年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研究部副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表示:「此一維持原判的決定,使法院失去了糾正錯誤的機會。對他的重刑判決,無異昭告中國人民及全世界,中國仍然沒有言論自由與司法獨立。」

多位北京維權人士從昨晚或今晨起即遭到監控,以阻止他們前往關切二審宣判。劉曉波的妻子則獲准進入法庭旁聽。

阮柔安說:「本案是一週以來第三起當局打壓維權人士的案件。它發出的訊息十分明確──只要你批評體制逾越當局設定的界限,或企圖自主地組織公民社會,必然遭到阻止。」

2月8日,被判三年的黃琦上訴被駁回;被判五年的譚作人則是2月9日。

這兩位人權捍衛者都曾為2008年四川震災以及1989年六四鎮壓的死難學生要求追究責任。

劉曉波是〈零八憲章〉的共同起草者之一。這份文件主張中國應進行政治及司法改革。在〈零八憲章〉預計發佈之前兩天,2008年12月8日,劉曉波被警察從家中帶走。憲章發佈後,許多憲章連署者也遭到訊問或騷擾,但只有劉曉波一人被起訴受審。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哈維爾(Vaclav Havel)與達賴喇嘛,以及許多其他人,都支持提名劉曉波爭取諾貝爾和平獎。哈維爾曾參與起草〈七七憲章〉,即發表於1977年、要求捷克尊重人權的一份文件,也是〈零八憲章〉的構想來源。

好幾位〈零八憲章〉的連署人都曾要求與劉曉波共同承擔法律責任,還有幾位資深中共黨員,包括胡績偉、沙葉新等,公表致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公開信,質疑劉曉波被判刑的法律基礎。

更多有關劉曉波的資訊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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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gent Action for Liu Xiaobo, fear of torture and other ill-treatment, Index: ASA 17/030/2009, 24 June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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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al of Chinese activist Liu Xiaobo begins this week, 22 December 2009

呼籲中國釋放譚作人

呼籲中國釋放譚作人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0年2月9日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中國當局釋放維權人士譚作人。他被法院認定撰寫多篇有關1989年「六四」顛壓事件的文章與網路日誌,在國外網站上批評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而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徒刑五年。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研究部副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指出:「從譚作人被捕、審判不公到判刑的過程,再次讓世人見證中國當局如何利用含糊籠統的法律條文來壓制和懲罰異議人士。

「中國當局不能再這樣嘴裡說要依法對待人權捍衛者,實際上卻像本案一樣毫不遵守自己制訂的法律程序。」

中國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在今天上午宣佈了這項判決。

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對這項判決表示抗議,她告訴國際特赦組織:「判他一天都是太重。他只不過是行使他的言論自由、憑著良心去揭發腐敗。」

譚作人案在去年8月12日一審開庭,過程嚴重不公且違反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根據他的兩位律師表示,法院不讓他們傳喚證人出庭,也不准播放錄影帶,使他們根本無法進行辯護。

辯方證人之一,國際知名藝術家艾未未,遭到身著制服的警員毆打及非法拘留數小時,直到開庭結束後才被釋放。

兩位香港記者也被當地警察以搜索毒品為由,拘留在下榻的飯店房間,藉以阻止他們到法院採訪開庭。警方不准譚作人的支持者們進入法庭旁聽,只讓他的太太和女兒進去。旁聽席上其它的座位全被法院官員佔滿。今天試圖去採訪宣判的記者也同樣遭到騷擾。

法院拖延四個月才做出判決,沒有向譚作人的律師說明原因,這也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阮柔安說:「中國當局顛壓人權捍衛者的做法,使社會無法就公共事務進行公開、透明的辯論,否定了問責(accountability)的概念。但把更多維權人士投入牢獄,只會讓要求正義的呼聲愈來愈強烈。」

更多有關譚作人的資訊請見:

Amnesty International’s press release “China: Free Sichuan earthquake activists”, 11 August 2009;
Web feature “China Sichuan earthquake activists to be tried”, 4 August 2009;
Urgent action “Fear of Torture and Other Ill-Treatment: Tan Zuoren (m)”, 2 April 2009.

大馬反對黨領袖安華面臨不公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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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新聞稿|2010年1月29日

在馬來西亞反對黨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申請調查政府對其不利的證據遭到駁回後,國際特赦組織要求當局撤銷對他涉嫌雞姦罪(sodomy)的刑事指控,因為這項指控顯然帶有政治目的。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已通知安華於2月2日出庭受審。這已是12年來當局第二次對這位前副總理提出同樣的指控。

1998年,安華公開批評當時的總理馬哈地(Mahathir Mohammed)之後,便遭到逮捕,並被控涉嫌雞姦和貪污。在獲判無罪出獄前,他被隔離監禁長達六年。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研究部主任札里夫(Sam Zarifi)指出:「馬來西亞當局再次採取同樣的卑劣手段,試圖將這位反對派領袖逐出政治舞台。馬來西亞司法機關根本不應受理這些指控。」

在安華於2004年出獄前,國際特赦組織曾認定他是一位良心犯。

安華因為貪污罪名成立而被剝奪參政權利五年。2008年4月,剝奪參政權利的期間終止後,他便在2008年8月26日的大選中贏得國會議員席位,並成為在野的人民正義黨(Parti Keadilan Rakyat)領袖。

然而就在他當選一個月之前,2008年7月17日,安華再度遭到逮捕,並被控與其前任男性助理發生性行為。如果罪名成立,他將面臨最高20年的徒刑,並且失去議員資格。

依據該國刑法第377B條不當性行為罪對安華提起的刑事指控,違反了國際人權標準。這條英國殖民時期留下的法律,可判處處徒刑與鞭刑,違反禁止酷刑虐待的國際法。此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曾在1997年認定雞姦罪違反個人保有隱私的基本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嚴重關切安華案件涉及的公正審判問題。檢方拒絕在審判前讓被告查閱其所提出的證據,已經違反了公正審判的國際標準以及馬國法律。

札里夫表示:「安華案已使國際社會對馬國改善司法與法治的決心產生更大的疑慮。」

根據馬國刑事訴訟法第51A條規定,檢察官必須將案件卷宗和有利被告的事實以書面交給被告。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也已確立公正審判的最低要求包括「被告得以翻閱有助於準備辯護的檔案和其他證據資料。」

然而,馬來西亞聯邦法院1月29日的裁決卻未能依法要求檢方提供安華的律師認為可能對其有利的證據。在先前的一項裁定中,上訴法院曾將被告申請翻閱證據稱為「在審判前不當刺探消息」(fishing expedition)。

札里夫說,「法院的裁定使得檢方可以隱匿關鍵證據,這將為馬來西亞的刑事訴訟立下一個危險的先例,為不公正的審判打開方便之門。」

全球聲援

北韓|南韓公民在中國遭綁架

全球聲援全球聲援 2009年12 ~ 2010年1月

南韓籍姜健(Kang Gun)遭到在中國運作的北韓特務逮捕。最後一次有人看到他是2005年3月4日在鄰接北韓的吉林省。

據報導他被帶越過邊界進入北韓,遭監禁在咸鏡北道(North Hamgyong)首府清津(Chongjin)國家安全局。他接受訊問,可能遭到刑求,隨後被帶往首都平壤的拘留所。他有再遭到刑求或處決的危險。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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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三比克|商人遭警察射殺

全球聲援全球聲援 2009年12 ~ 2010年1月

2007年11月8日,商人Julião Naftal Macule下塌南部Inhambane省Massinga區一處旅館,在睡夢中遭員警開槍射擊。他後來傷重不治。至今沒有任何人因為他遭殺害而受到法律制裁。 全文 >>>

緊急救援

伊朗|聖日抗議後百人被捕

個案編號:UA 006/10
聲援對象:Leily Afshar, Atieh Yousefi, Reza al-Basha及所有被拘留者
聲援期間: 2010年1月8日 – 2月19日


包括兩位女性Leily Afshar和Atieh Yousefi、以及一位男性Reza al-Basha在內的數百人據信遭到隔離監禁。他們是在2009年12月27日到28日伊斯蘭什葉派阿舒拉紀念日(the day of Ashoura)前後的示威活動後被捕。所有被捕者都面臨酷刑或虐待的危險。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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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良心拒役者遭非法拘禁

個案編號:UA 004/10
聲援對象:Enver Aydemir
聲援期間:2010年1月7日 - 2月18日

基於良心拒絕服兵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Enver Aydemir於2009年12月24日於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堡(Istanbul)遭警察逮捕,當時他正要前往參加一場支持良心拒服兵役權利的會議。國際 特赦組織認為他是良心犯,並關注他於獄中被毆打的報告。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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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人權捍衛者有生命危險

個案編號:UA 001/10
聲援對象:墨西哥人權捍衛者
聲援期間:2009年1月5日 – 2月16日

一位女性人權護衛者Josefina Reyes,於1月3日在墨西哥被身份不明的槍手射殺。她曾抗議為打擊犯罪組織而部署於當地的軍隊所犯下的許多人權侵害行為。目前其他人權護衛者的也面臨著生命危險。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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