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期】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都市防洪示範區之研究-以台南市為例(1/2)期末簡報─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ugust 23,2017都市防洪示範區之研究-以台南市為例(1/2)期末簡報
都市防洪示範區之研究-以台南市為例(1/2)期末簡報
文/台灣生態學會顧問 張豐年
開會時間:民國101年3月26日上午10時
開會地點:台中市霧峰區水利規劃試驗所
出席者:張豐年
代表單位:民間水患治理監督聯盟、台灣生態學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與會書面意見:
1. 本研究應為台南地區都市防洪之上位計畫,從外表看來治理策略已面面俱到,但若細究內涵則可發現未能從過往之錯誤經驗中汲取教訓,將來推動時可預期會遭遇如下困境:(1)不管行政抑或實務上出現界面(縱橫、上下左右)不易整合現象。(2)不僅於預算資金之分配、工法選擇,連工事之後遺症等都可能出現競合、排擠、加重等現象,不僅讓策略、工事之選擇難以拿捏,甚可能出現倒果為因、治標卻壞本之錯亂。(3)重蹈過往規劃一套,做另一套之失敗覆轍,為此建議:(1)行政上需預先建立一強而有力之機制,以利從上整合,並監控落實非工程手段之初衷,避免最後又落入工程之窠臼。(2)詳盡指出各種工法之優劣點,如適應、禁忌,避免於相對適應中大打迷糊戰。(3)有鑑於有因必有果,有開發必有相對之破壞,只是未必顯現於當下(如建水庫可能禍及上下游遠處之生命財產、各種河防及交通設施、後代子孫、其他物種等等,卻不易察覺),指出系列開發或工法相互間可能出現之競合,萬一出現時如何有效銜接、克服,甚或以漂亮身段退場。(4)具體舉出一些失敗案例並予詳盡解析,讓各方引以為鑑。
2. 有鑑於界面是否出問題往往是治理成敗之關鍵,縱使上位計畫沒問題,若下位百病叢生,則不免前功盡棄,因而建議署方做好界面之整合,先從自身開始,涵蓋如下:如何順利銜接規劃治理策略與技術支節、各種不同之工法與材質;如何與上下順利互動、如何督促各屬下單位間做好互動。而後再擴及與各部會間之互動。縱使整體而言署方之上下整合優於其他單位,但屬下單位仍各自為政者還是不少,如各河川局窮於收拾各水資局建壩捅出之爛攤子就是最佳之例證。
3. 就以影響治理成敗最關鍵之曾文水庫而言,本研究雖著墨不少,但卻不敢碰觸敏感之存廢議題,建議另闢章節預擬退場機制,並探討如下:(1)任何水庫本就該有除役之年限,不知當初規劃的役齡多少?(2)水庫屆齡除役之後該如何善後?放任不理抑或該拆除?若不拆除,將來潰壩風險多大?淤積淘空一路往上下延伸之影響範圍多大?若需拆除,該如何進行以減低對整體環境帶來之衝擊?(3)當初規劃時是否低估各種風險,如整流域土砂生產輸移量、颱風豪雨量、溫室效應之影響、潰壩可能等等?(4)下游沖積平原理論上缺乏砂石補注,行水區深槽化自是可理解,但何以灘地反可觀察到節節淤高之現象?其機制如何?能否可隨時間之經過自解?其餘詳見附件(以曾文溪流域為例探討國內水患治理之困境)之二(水利署迄無膽識碰觸曾文水庫存廢議題)。
4. 縱使不願碰觸曾文水庫之痛點,整流域如何治理亦該有一原則可資遵循,建議參閱第323期電子報之(現行流域之治理要如何改弦易轍?),努力之重點該在於:恢復整流域洪泛自我調控(緩衝)機制:於都會邊緣地區等尚有回頭拆堤、拓寬浚深河道之空間者,該考慮漸進拆堤,讓農地發揮滯洪作用,並由原生植被擔負起護岸保水之重責。本規劃既云研究,則該有類似遠見及積極作為。
5. 築堤束水更是一全面之策略失誤,建議回頭釐清:(1)其對河道橫斷面土砂分佈及防洪、跨河構造物帶來何種不利之影響?(2)在水庫下游缺乏砂石補注、灘高於陸之加持下,同上構造物面對之風險是否更高?有可能隨時間自解?如不可能,如何未雨綢繆?其餘詳見第323期電子報之(現行流域之治理要如何改弦易轍?),及(哪些思維需改變?哪些盲點該突破?)。就以簡報P50綜合治水策略有關外水治理為例,內提到之增加河道排洪能力(疏浚或拓寬),事實上與加強現有防洪設施強度(堤防培厚)、建構雙重堤岸保護等揭示互為衝突,二者間如何拿捏,該能舉例說明,否則不免淪為各自解讀、各取所需。
6. 針對下位技術層面諸問題,諸如:築堤、疏浚、施設閘門、抽水站、防逆鈑、營造丁字壩、滯洪池等等,如何發揮最大效益、避免後遺症發生等等問題,還是不能忽略,詳見第323期電子報之(哪些思維需改變?哪些盲點該突破?),建議另闢章節探討。或許會認本計畫乃上位不適合詳述技術枝節,但至少亦該不忘畫龍點睛地
指出,以避免到處複製同樣錯誤仍不自知。
7. 或許大家會質疑個人於各種會中對同一議題、同樣之失敗案例為何總一再窮追猛打不已,惟水利單位該捫心自問有無注意並改善如下之通病:如理論遠多於實際、未能多方至現場瞭解真正問題之所在、習於紙面上高來高去等等。
● 就先以台中市霧峰區草湖溪自強大排之整治為例,堤防未築前,附近養豬場從未鬧水患,完工後不久旋即碰上九三年之七二水災,整養殖場泡湯,損失數以千萬。問題出在:主支流(排水)交會處箱涵孔徑太小、另加裝防逆鈑進一步阻流。該些問題只要至實地多觀察一兩次,連外行人都可知曉,惟主事單位第三河川局不知是真不知,抑或故意裝迷糊,就回頭怪地方政府沒做好內水管理,逼得當時之台中縣府不得不拓寬支流末端並弄上一護堤,但問題仍未解。受害者終告上監察院,最後三河局再耗一大筆錢,將路堤加高,排水工順水斜導入主河道內,另將箱涵弄寬。問題在於:(1)整箱涵之孔徑雖經擴大但卻被從中區隔成五道,上端仍易被雜物堵住。(2)防逆鈑還是再次被裝上,可照樣阻水。(3)排水工侵入主河道,不僅阻礙主河道之行水,更甚者遲早勢將遭受沖擊。(4)排水箱涵之底程與主河床產生落差,完工不久旋即產生自掏現象。因有上述諸多負面因素,能否解決堤後積水問題尚不樂觀;縱使能解決,侵入主河道並產生自掏之後遺症勢必與日加劇。若讓個人來善後,因該地非位於真正低窪地區,第一當優先移除防逆鈑,若尚未能解決,再擴大涵孔,以利重力自排,就是如此簡單,何需如此大費周章?中市太平區之坪林排水面對同樣困境,三河局除以同樣工法排水外,另又弄上分洪、溢流、滯洪、抽水等設施,耗費更是巨大,同上之後遺症當然不免照樣發生。類似案例,全台到處可見,只差被揭穿而已,水利署何不主動出面檢討?
● 如下浮濫、無人監控、虛晃一招之工事極多,建議提出探討,讓各方引以為鑑,諸如:(1)標榜生態,到處施設石籠,卻置如下諸多缺點不顧,以致失敗層出不窮:經不起洪流沖擊,易產生淘空、下陷、崩離三部曲而致毀損;因不穩固基礎只得做大,反佔據空間阻礙水流;空隙大保水性差,植物根本長不上。流經南化、左鎮之菜寮溪遭遍置箱籠就是最突出之案例。(2)後堀溪玉井大橋上游因急轉致右岸遭沖蝕,反之左岸卻不斷淤積。97年卡玫基颱洪後,治理採去淤拓寬河道之方式為對,但於本就會不斷淤積之左岸置箱籠又擺上一大堆消波塊之作法則令人難以苟同,類此情形極為常見,該迅予矯正。(3)於真正低窪地區,遍置堤防、閘門、抽水站乃不得以,但切勿誤以為只要弄上從此可高枕無憂,如90、98年來襲之納莉、莫拉克颱洪分別造成北市、屏東林邊地區大淹水,一旦水入則更難退。且縱使護堤雖經加高卻往往有極為明顯之疏漏,如橋樑所經處卻無,難怪乎一遇豪大雨水患照來不誤,北至汐止南港、中至台中,南至屏東都有類似缺失,該速與改進。(4)若於非真正低窪地區,主河道該常規浚深,讓內水藉由重力外排,避免裝設防逆鈑、閘門、抽水站等,臨時措手不及,反自找麻煩。(5)不要盲目寄望於滯洪池,先驅樣版之高雄三民區本和里於99年凡那比颱洪失敗之案例足以為鑑。(6)既闢滯洪池,則不僅照顧自身,更需能惠澤於周遭地區,不知南科者如何?中科第一、二、三期之台中、大雅、后里基地,大雨中滯洪池根本未滿,但周遭卻反鬧水患,針對該些光求自保不利人之公家設施,該要求速予改善。(7)瀕海感潮帶還是需要設法疏浚,以避免洪流外排受阻,淤積作用更回頭往上延伸,護岸需層層加高。
8. 針對會中之一般見解、討論,另提醒如下:
● 為何迅該著手水庫退場機制擬定之理由:(1)水庫之後遺症仍持續進行不止,受害地點不單是庫區本身,更隨時間經過往上下延伸,若放任不理勢將危及後代子孫。(2)水庫容積越大,出現危機較遲,惟一旦出現牽扯更大,如曾文、南化水庫之大幅淤積若不立即處理,將來縱使想退都會變得很困難。(3)為免上游各種固床攔阻砂石之工事讓上下游淤積淤淘空砂石分佈二極化之情勢更加難以收拾。(4)可預期繞庫排砂、壩體改建以利重力排砂等等工程,因屬側排且淤積是於庫尾開始往上下延伸,效果終究有限;且若萬一有效,下游淤積會更慘。
● 下游行水區深槽化、灘高不減反增之現象是一嚴重之警訊,惟切忌樂觀認為10年後可自解,理由在於:(1)該二現象乃分別為上游大粒徑礫石被攔阻於庫區未下致行水區失卻護甲層,但小粒徑之泥沙卻可照樣下排並淤於灘地之後果,(2)除非有辦法回復大小游移質均勻而下之機制,否則問題拖越久勢必越嚴重,但有可能做到嗎?
● 八八水災後六河局於大內、山上等處築堤圍堵之舉,與本研究所揭示增加河道排洪能力(浚深或拓寬)之外水治理原則有違,一直讓人無法釋懷。101年3月21日曾文溪流域整體治理綱要計畫(101-104年)(草案)會議會場諸水利大老之言讓人恍然大悟,原來日據時代好不容易保留下來且碩果僅存之一些洪泛區(如北勢洲、六分寮)確實是毀於我們自己之手中。該檢討的是,國際之治理思維持續在進步,但我們之作法卻不進反退,更遠落後於日據時代。更值得擔心的是:類此六河局不僅治標更壞本、加速趕盡殺絕之作法事實上於全省到處可見(如三河局於大甲溪和平區之南勢段、新社區白毛段、東勢區大茅埔段等處搶築新堤),若無人出面制止終究會讓全台河川陷入無藥可救之地步。本研究若要能真正發揮預期效應,建議點出該些案例,讓各方引以為鑑。
● 樂見大台南人工湖之構想,詳見第323期電子報之(哪些思維需改變?哪些盲點該突破?)。,但建議:(1)權衡豪大雨時水濁易淤積、河清時儲水又不免與曾文、南化水庫互為排擠、且易於下滲等等因素,回復洪泛、滯洪機能之考量該優先於水資源之保留。(2)恆常之浚深為必要,但該儘量減少大規模之人為防堵圍束措施,如於蘇厝建構雙重護堤是否必要值得深思。
● 簡報P50綜合治水策略之非工程措施部分提到不少,惟卻漏談最根本之國土復育。建議署方趁內政部長李鴻源(同出身水利科班)有意推動國土復育之當下順勢出擊,擺脫過往各種水資源之開發受制於長官、廠商財團之困境,做到以供定需之目標,詳見第323期電子報之(對水利署之期待)。
● 針對簡報P61(建物設計及防護策略)建議除建物該導入(或備有)雨水收集及貯留設施外,尚可鼓吹如下不用另耗費之簡易措施:(1)豪雨中如老祖宗拿出大桶小桶承接屋簷落水,滿後倒於浴缸等,再接再厲,似此除可減低下游徑流外,儲水亦可再生利用。(2)社區住戶之中庭抑或頂樓陽台在小心操控之下是可讓水積至一定程度(當然該事先注意,以不內溢、不漏水為前提),可達到同樣之目的。
● 島內流域、水患治理之所以問題叢生,固有歷史因素在內,但水利界亦該自我好好檢討。既云專業,則除該勤跑現場,洞徹問題之所在外,並應能善盡告知上級問題所在之責。但真有做到?恐皆無,個人寧可不相信最高行政上層會惡劣至完全不理會專業之地步。問題恐出在:「歷來水利首長若非為迎合上意,就是為掩護過往集體疏失而不敢盡言」之可能性大。如何贏得敬重,如何真正利益眾生,期待水利專業真能加把徑。
《本文多處資料引用第323期電子報「以曾文溪流域為例探討國內水患治理之困境」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