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時代音樂人生存之道─音樂隊長─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31,20132012 文化國是論壇 5 現場直擊
2012 文化國是論壇第五場「韓流、陸流、華流、台流-如何建立台灣的影視音國際網路?」於 7/19 在華山文創園區展開,文化部長龍應台在引言中表示,「文化產業」中,「文化」已受到許多重視,相較之下,「產業」則較少被討論到。她認為應給予更多關注,建立更完整的產業鏈,強化競爭力。
正式進入活動議程前,龍部長先邀請「地下社會」的何東洪先生就近來備受矚目的 Live House 議題發表看法,支持地下社會的朋友們順勢舉起海報,表達訴求。
資深音樂人黃舒駿先生在論壇中表示,台灣仍扮演著「建立華語音樂品味」的角色,正因為如此,台灣的流行音樂及歌手才能在大陸市場到目前為止都有重要且決定性的影響力。他認為台灣在至少 20 年內,都還是居於華語音樂的領導地位,所以台灣市場的經營依舊關鍵。而政府如何幫助並鼓勵新一代音樂人持續投入創作,來強化並延續這個中心位置,將是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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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談音樂授權合作 7 步驟
一、不要有先斬後奏的僥倖心態:「未事先取得同意的利用」即有侵權之疑,很難讓內容業者感到你是善意的。這絕對影響後續內容合作的進行。另,網路的公開性,使你平台上所置放的內容,很容易被查證,讓你即便試圖與內容商合作,仍失去較平等的溝通地位。
二、涉及哪些使用權?找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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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的音樂人新生存之道
數位時代與過往其中一個很大的不同是許多開放工具的出現,生產、行銷、社群等。取得成本降低,資源不再只被少數人掌握。透過網路,音樂人可以直接接觸聽眾,跟粉絲交流。獨立廠牌興起,小眾市場出現,大型唱片公司角色不若以往。你可以經營自己,不必再倚賴誰-這些已可算是耳熟能詳的教科書內容。
但教科書沒寫的是,有行銷工具不代表會行銷操作,可以接觸到市場不代表有能力開拓業務,知道聯絡方式也不代表懂得洽談合作。開放工具的出現,降低成本,釋出資源,但不會因此養成專業。
所有的專業,都需要練習。演奏如是,創作如是,企劃行銷商務談判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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