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分三等,你是哪一等?─內湖人─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19體悟意義與價值,而不斷積極追求,叫熱情
西方管理學,經常會提醒人做事要有「熱情」。
我想大家都知道「熱情」是甚麼意思,也知道是甚麼樣子、甚麼感覺,在不需解說下,也都能認同「熱情」的重要!但是問題就出在,不知道如何激發出熱情。
西式環境下的教育體系或企業,特別容易「看到」很多「很有熱情」的人。這些人往往在某些場合或情境下,展現出一種節奏明快、語調高昂、積極任事的姿態;但是情境一轉換,則立刻恢復到「一般」或是「私底下」的模樣,讓人感覺判若兩人。這就是典型的西式「由外而内」的熱情。
「由外而內」的熱情不是發自內心,而是徒具熱情的樣貌。因此,當有人積極希望自己擁有熱情、培養熱情,往往就先「學樣」(或叫做「裝樣」),也確實能學得很快很像;但由於不知道如何達到真正「熱情」,就會一直停留在「裝樣」的階段。
也有些主管或專業講師,因為其職責在鼓舞士氣、提振熱情,當身處群眾面前,就會用感性聳動的語詞,高昂激動的聲調,營造出令人血脈賁張、情緒沸騰的氛圍;當下或許能鼓動人心,但激情過後亢奮消退,多數人就回到原點。也有少數「跟著感覺走」的盲從者,其「盲目熱情」或許會持續一段時日;但當大夢初醒後,熱情便也像洩了氣的氣球一樣,消失無踪。
事實上,要建立真心誠意、持續不懈的「熱情」,是必須細膩拆解、深入理解事物,認知並深度體悟它的意義、價值。在強烈認同其意義與價值下,產生一股強烈想要追求的渴望,從而鍥而不捨、甚至廢寢忘食的持續去做,希望達成那個意義、價值,而達到自我理想實現的地步。
所以,「熱情」的源頭是從理解、發掘、感知、體悟事物意義的過程,自然而然蘊釀出一股積極、持續不懈追求的內在動力。它不一定會很明顯的形於外;反而,太形於外者,似乎不太像真的。
(本文取材自「聯強觀念短語」,分享與社區朋友共勉之)
人需要鼓舞,但不能誤導
人是需要鼓舞的!要給他信心、給他支持,促使他勇於嘗試、積極任事,才能達到更好的成效。所以,在學校老師會給學生鼓勵,到職場企業有激勵制度,主管日常會表揚與讚許部屬…在在都是在鼓舞。可以說,鼓舞是主管必要的認知與職責。
然而,我們會看到有些主管積極讚揚部屬,甚至把讚許當口頭禪,連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也會讚許有加,讓部屬心情愉悦。日子一久,任何部屬都會了解,這類主管的讚許是廉價品,是沒有真心、沒有價值的口惠。尤其那些微不足道的事,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只感覺非常虛偽、噁心!
相對的,這類「迷信鼓舞、誤用鼓舞」的主管,看到部屬做錯或沒做好的事情,往往只是笑而不語,不會積極指正,讓同仁分不出是非對錯、品質優劣。久而久之,部屬得不到正確的導引,誤將錯的以為是對的去執行。更甚者部屬長期只有讚賞沒有批評,自我感覺良好,而不自覺排斥他人指正。那麼,部門績效豈有改善提升的成效?
這類主管或許會用「應該給部屬尊嚴、面子」的說法,認為應避免在會議中直接挑明錯誤,而應在會後另行指正。但是,實務上除非是很嚴重的事情,否則主管不會勤於在會後溝通指導。主管認為我有個别指正呀!但它產生的現象就像是「大街罵人,小巷道歉」,誰知道?
更何況,當主管不在會議中指正錯誤時,其他與會人員並不知那是錯的,導致產生錯誤認知。或者大家都知道那是錯的,但主管怎會不知?從而認為主管縱容錯誤、不辨是非,而逐漸失去對主管的信任。久而久之,部門的氛圍就是没原則、没是非,是一個不值得待的部門。
所以,鼓舞很重要,但是不能没有是非。
鼓舞很重要,但是不能失掉指導、糾正的功能。
鼓舞很重要,但不要讓部屬淪為無法承受糾正的「草莓性格」。
物極必反,允執厥中,是中庸之道。都不鼓勵而只是一味要求,是不對的!但是,只是鼓舞而不給予部屬指正、要求,也是不對的!做為主管,如何拿捏得宜,是很重要的能力。(Y130929)
(本文取材自「聯強觀念短語」,分享與社區朋友共勉之)
人分三等,你是哪一等?
有一種面向來區分人的等級:
第一等人:只付出微小的代價,就學會。
第二等人:付出相當的代價,才學會。
第三等人:付出相當的代價,還是學不會。
這是簡單的劃分法。真實的世界是:
第一等人:大部分是透過觀察、閱讀、傾聽或做中學、上課等方式,吸收學習前人或別人的經驗,並且用心的咀嚼體會,這種方式付出的代價相對微小,卻能學習大量的知識經驗。
當然,第一等人也要有部份的事物必須是親身嘗試、並經過一再的試誤、甚至付出相當的代價才能深刻體悟出內涵,並且累積充實之經驗,而也會有小部份是一再付出代價仍然沒學會。但因為這些都非生涯關鍵事物,所以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成為第一等人的關鍵,在於努力及善用方法。
第二等人,大部份的事物是親身投入試誤,而累積出深刻經驗。雖然也有一部份是如同第一等人一樣透由學習就學會,也有部分像三等人一樣雖付出代價仍沒學會;但因為耗時費力甚多,所以能累積的亦有所局限。
第二等人雖然努力,但欠缺思考方法,所以頂多只能達到第二等人的層次。
第三等人,就是大部份的事物一再的付出慘痛代價,都無法記取教訓,使得相同的錯誤一再的出現。而且,由於這些一再重犯的錯誤,涵蓋生涯的關鍵事物,所以招致悲慘的人生。
這類人的問題根源,即在於自律性差,隨著感覺走,付出慘痛代價卻依然故我,不但害了自己,也傷害周遭的親人。所以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依上述的內涵分類,試著將你知道的人加以歸類,會讓你更能體會其差異。
那你是哪一等人?
(本文取材自「聯強觀念短語」,分享與社區朋友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