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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主:台灣北社
創刊日期:2009-02-17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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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0-01-08 05:00:00 / 報主:台灣北社電子報
本期目錄
特別企劃-大獨家-抗議共匪行動照片實錄12/21-22 / 北社
最新聲明-給司法院長賴英照的信-12-3
最新聲明-捉拿法院內的幕後賄選兇手!-12-4
【聯合聲明】警民衝突 本土社團要馬負全責-12-24
【聯合聲明】台灣人民應全力支援先鋒部隊「海洋之聲」!-12-29
活動實錄 破黑箱 顧飯碗 人民要發聲大遊行-12-20
[公益聯播]信義、南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徵求行政志工!!!!
特別企劃-大獨家-抗議共匪行動照片實錄12/21-22 / 北社
最新聲明-給司法院長賴英照的信-12-3
 南社北社等

賴院長惠鑒:

我國賄選之嚴重已達匪夷所思程度,其對政治發展之危害,在眾多穿西裝的流氓透過賄選掌握權柄,腐蝕社會礎石,國家長此以往,誠不知指望之何在?
賄選之所以至於斯極,主審法官之輕判、縱容,絕對難辭其咎。社會詬病已深,良非無由。曾有某法界高階官員私人談話,對法庭「低度求刑」深不謂然,然陋習積累長達數十年,若無利劍重斬,病根何能袪除!

 我等眾多本土團體,對賄選依法重判深所期待,亦望 鈞座能以過人氣魄與使命感有所作為。為此我等於本(十二)月四日(週五)下午兩點至貴院門口拉布條,隨後並擬拜會 鈞座,謹祈惠予接見。檢附「捉拿法院內的幕後賄選兇手」新聞稿供請卓參。先佈腹心,唯 院長察焉!

           台灣南社社長            鄭正煜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 黃慶林
台灣北社社長            陳昭姿
公投護台灣聯盟理事長 蔡丁貴
台灣客社社長            張葉森
台灣綠盾聯盟            黃越綏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吳麗慧
台灣人民法院院長       陳達成

                        2009.12.3

最新聲明-捉拿法院內的幕後賄選兇手!-12-4
 南社北社等

台灣南社、台灣北社、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公投護台灣聯盟、台灣客社
       台灣教師聯盟、台灣綠盾、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台灣人民法院
 
新聞稿

捉拿法院內的幕後賄選兇手!

  賄選在時間上綿亙五十年時,在空間上瀰漫台灣全國,而且於今為烈。所以會匯流形成此種惡性,除了國民黨長期的賄選慣習以外,法官數十年來的賄選輕判,大幅度的助長了賄選惡性。台灣人民必須覺醒,合力捉拿法院內的幕後賄選兇手,揪出成群的輕判賄選法官,否則台灣政壇,永遠會由成群的穿西裝的流氓當道,優秀人才無法適當出頭。

  長期以來,賄選的求刑與判刑,都一直以低度求刑、低度判刑做為準則,而且已經成為法界某種程度的共識,如果有法官敢於突破此一準則與共識,必須面對政治界與司法界內部重大的歧視與壓力,因此至今沒有司法英雄敢於重點突破,也因此賄選繼續大規模的戕害台灣的土地和人民。

  將近二十年前,多位議員賄選有據,輕判的判決文竟然說,賄選已成為全面性風氣,其責任自不能由少數人予以承擔。法官有此種極端嚴重失職、偏差的觀念,徹底腐蝕台灣的政治、社會、文化根基,根本是邏輯上的必然。

  賄選輕判自從修法提高刑度,行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收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後,至今賄選有據,犯後態度不良的最高判刑只有五年八個月。今年涉賄求刑最高亦只有五年,與最高十年的刑度有一大段差距,而且有涉嫌收賄民眾,僅立下悔過書,即接受一年緩起訴處分,顯示偵辦、求刑尺寸,有許多令人質疑之處。

  十幾年前,台南市有立委選舉,涉嫌收賄者一千三百餘人;兩年前雲林立委選舉涉嫌收賄者超過三千人。今年,嘉義市議員選舉,單一個案傳喚到案人數即高達一九六人。賄選如此猖獗,且年年難以禁絕,與輕判賄選的兇手法官有重大關係。本土社團強烈要求賴英照院長,對此一主題對台灣社會與司法院轄下法官,不論對外或對內,都必須有明確而公開的行動。

  台灣的司法與台灣的政治同樣的劣質,沒有良好的司法尤其不能期待政治的清明。我們鄭重要求賴英照院長應公開出面正視此一問題,關心台灣前途的民眾亦應發揮對審判賄選法官的強大監督力量。
                                           2009.12.4

 
【聯合聲明】警民衝突 本土社團要馬負全責-12-24
 警民衝突 本土社團要馬負全責

台灣北社 台灣中社 台灣南社 台灣東社(台東) 台灣社
台灣客社 台灣綠盾 公投護台灣聯盟  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

本月23日晚上台中市警方以燃放煙火有公共危險之虞,逮捕了「908台灣國」六名成員,還以現行犯之名戴上手銬,整個過程野蠻粗暴,台灣北社要求馬政府出面說清楚、講明白,給國人一個交待!

一、「908台灣國」及其他團體從20日開始即在警方及媒體面前施放沖天炮,已經整整四天了,前幾天都沒有犯法,為何第四天才聲稱違法?警方為何突然無預警的製造衝突、強制抓人?施放煙火究竟犯了什麼法?憑哪一條法律扣車抓人?

二、逢年過節、選舉造勢、陣頭廟會、喜慶宴客等施放鞭炮、煙火是台灣特有的習俗,為何中國的小狗官一來,放煙火竟成了非法行為?

三、施放煙火若真有安全考量,為何不先勸導、制止,而是直接上車抓人?請問紅衣暴民打人時,警察為什麼不衝進去捉人?

四、裕元酒店前的天橋是警方採證的制高點,民眾的一舉一動都看得清清楚楚,警方為何只公佈被柱子檔到的這支十六秒的帶子?

本土社團嚴正聲明,人民有意見表達之自由及權利,是憲法及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於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生效)所標舉的普世價值!警方故意引發衝突、上車抓人、上手銬、扣留車子、強行將民眾以現行犯抓走,此等濫用公權力之行徑,不但不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比例原則」,更是嚴重違憲!

北社表示,警方所公布的錄影帶是經過選擇的片面之詞,且有斷章取義之嫌,請警方公布完整的事件經過,否則不足採信!現今馬政府及統媒均將焦點鎖定在陳諸想小隊長究竟是被民眾推下車亦或自己跌落,但馬英九不顧人民反對,執意讓江陳會在台灣舉行,為保護共匪,擴大管制區域,延長管制時間,民眾的抗爭行為是馬政府激化後的自衛行為,馬英九必須為所有事件負起全部的責任!

中國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早在三天前就預告過這樣的事,可見此衝突行為乃馬政府精心預謀設計,意在抹黑台灣人民,把理性平和的民眾當成暴民,以達到恐嚇威脅之效,本土社團強調,絕對會和人民站在一起,捍衛自由人權!維護民主價值!

【聯合聲明】台灣人民應全力支援先鋒部隊「海洋之聲」!-12-29
 南社北社等

 

台灣南社 台灣北社 台灣客社 台灣教師聯盟 台灣綠盾

台灣中社 台灣東社(台東) 台灣青社 教育台灣化聯盟

 

【聯合聲明】


台灣人民應全力支援先鋒部隊「海洋之聲」!

  在匪幹陳雲林來台的時刻,台灣人民的先鋒部隊「海洋之聲」,在張志梅執行長的率領下進行對陳匪的如影隨行的抗爭,為台灣人民人心未死發出生命的光茫,然而在中國勢力主控下的NCC卻對「海洋之聲」進行抄台,台灣人民對「海洋之聲」應有精神與實體的護持,讓保護台灣的第一線力量得以生存與壯大。

  陳匪雲林至中台灣活動時,「海洋之聲」張志梅執行長所率領的團隊有讓台灣人民心靈鬱積的窘況產生氣血流暢的作用,先鋒部隊的第一線作戰也全面提振引導了民進黨的士氣,促成台灣意象的生命力不斷閃現阻擋國內、國外雙中國集團勢力對台灣人民的精神凌虐與政治侵逼。南社、客社等九個本土社團誠摯在此對「海洋之聲」如影隨形的傑出表現,敬致由衷的禮敬。

  NCC對「海洋之聲」的抄台,沒收其發射台與發射機具,使「海洋之聲」窘困的財務遭受雪上加霜的損失。此種先鋒部隊遭受實質困境如無台灣人民輸血救困,坐視台灣第一陣線的耗損,是台灣人民的羞恥。

  長期以來,台灣的主體立場所以一直無法有效建立,關鍵在於教育與媒體兩大版圖的嚴重失守,台灣的中國勢力決心對「海洋之聲」下手,乃是抓住殲滅台灣的重大訣竅。南社、客社、北社鄭重呼籲海內、外的台灣人民,在「海洋之聲」被抄台損失高達七十萬元的此刻,應該踴躍捐獻,不應讓張志梅執行長等一群壯士,因為營養不良,喪失繼續為台灣作戰的體力。

  海洋之聲的帳戶是「台中市海洋傳播協會」,聯絡電話是(04)2242-4498。台灣南社、台灣北社、台灣客社、台灣教師聯盟、台灣綠盾、台灣中社、台灣東社、台灣青社、教育台灣化聯盟九個本土社團謹請海內外台灣人民熱忱捐獻海洋之聲,藉此幫助台灣,也幫助自己。

活動實錄 破黑箱 顧飯碗 人民要發聲大遊行-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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