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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業電子報
報主: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創刊日期:2017-03-07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39
官網:
https://agriculture.yunli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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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業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7-06-26 05:00:00 / 報主:雲林縣政府農業處
本期目錄
「中華民國各界慶祝第95屆國際合作社節舉辦全國農業合作社場優良農特產品展售會及促銷活動」案
雲林縣公糧業者資訊
雲林縣古坑綠色隧道交流驛站營運移轉案
本單位網站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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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聯播]支持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的心靈重建工作
「中華民國各界慶祝第95屆國際合作社節舉辦全國農業合作社場優良農特產品展售會及促銷活動」案

聯絡人:蘇先生

聯 絡 電 話:04-26937806

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為籌辦「中華民國各界慶祝第95屆國際合作社節舉辦全國農業合作社場優良農特產品展售會及促銷活動」案,請有興趣之農民團體報名參加。

一、本展售活動於106年7月20日至7月22日為期三天,假台中市黎明新村舉辦,共計100個展位,有興趣之農民團體經農漁會等農政相關單位推薦報名參加,報名時間至106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報名表如後附。

二、相關資訊公告於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官網 http://www.ftpac.org.tw/

相 關 網 址:台灣農業合作社聯合社官網 http://www.ftpac.org.tw/

發 布 單 位:企劃行銷科

推薦表 推薦表.odt

新聞連結

雲林縣公糧業者資訊

發 布 單 位: 農務發展科

* 雲林縣公糧業者資訊 雲林縣公糧業者資訊 檔案下載

新聞連結

雲林縣古坑綠色隧道交流驛站營運移轉案

公告案號

公告次數 第1次公告

案件名稱 雲林縣古坑綠色隧道交流驛站營運移轉案

主辦機關 雲林縣政府

主辦機關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

公共建設類別 觀光遊憩設施

法令依據 促參法

是否為促參法之重大公共建設 否

民間參與方式 OT

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基本規範及範圍(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雲林縣政府為執行台3線跨域亮點計畫,就其中「古坑綠色隧道交流驛站」、「社口旅遊服務中心」等旅遊行銷櫥窗,擬依據促參法以OT方式辦理委外經營管理。

本計畫主要目標為打造具國際吸引力亮點,於古坑建立雲林櫥窗使其成為雲林旅遊接待門戶,創造國際觀光吸引力,提升整體旅遊服務質量,進而建立雲林觀光印象。

委託營運範圍為雲林縣古坑鄉古坑段湳子小段73-1地號之土地範圍內建築物及相關設施等營運資產,合計面積約為9,335平方公尺。

詳細內容如招商文件。

計畫許可年限(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10年0個月

申請人之資格條件(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1)申請人應為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或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

(2)申請人為依我國公司法設立之公司者,其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500萬元;如為財團法人者,其現有財產總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500萬元;如為社團法人者,其現有財產總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500萬元。

(3)申請人最近1年度之淨值不得為負值。

(4)申請人最近3年內應無退票紀錄及重大喪失債信之情事。

(5)申請人設立年期未滿前述第(3)及(4)點文件要求年期者,則所提之文件年期以申請人存續期間為之。

申請案件之甄審項目及甄審標準(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一、評決方式分資格審查及綜合評審兩階段進行,各甄審會委員對各合格申請人評分,最高者核定序位為「1」,次高者為「2」,再次高者為「3」,以此類推。各甄審會委員所核給各合格申請人之序位加總合計為「排序積分」,排序積分最低者為第1名(即為最優申請人),次低者為第2名(即為次優申請人)。其排序積分相同時,則以序位為「1」最多者優先。若序位「1」再相同者,則以甄審項目中之「投資計畫」得分較高者為優先。若「投資計畫」得分相同,則由會議主席抽籤決定。各合格申請人經甄審會出席委員過半數評分未達75分,不列入排序,若合格申請人均經甄審會出席委員過半數評選未達75分,則不予選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詳細內容如申請須知第六章。

二、評選項目及甄審標準摘要:

(一)營運實績及專業信譽:包括申請人簡介、經驗與時機、經營團隊。(20分)

(二)投資計畫:包括整體空間規劃設計、施工計畫、投資經費及期程。(25分)

(三)營運管理計畫:包括營運規劃、旅遊諮詢及遊客服務計畫、雲林優質農特產展售及推廣計畫、結合『雲遊3林誇域亮點計畫』聯合行銷企劃、消防及保全監控計畫、緊急應變計畫、環境及設施設備維護管理計畫。(20分)

(四)財務計畫:包括財務效益分析、資金籌措計畫、權利金繳交計畫及合理性分析、風險管理計畫、保險計畫。(15分)

(五)加值創新:包括睦鄰計畫及相關推廣活動、企業社會責任、其他加值計畫。(10分)

(六)現場簡報及詢答:包括簡報內容、簡報表現、答詢回應等。(10分)

三、評選時程依主辦機關通知時間為主。

有無協商事項(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無

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之範圍(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民間機構於委託營運範圍內規劃附屬事業,應依法擬具相關使用計畫向主辦機關提出申請,由主辦機關審視附屬事業對於公共建設本業之影響,並確保本計畫之公益性,經書面核可同意始得為之。

附屬事業土地使用年限(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53條) 10年

其他(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36條、53條) 無

公告開始日期 ○/○/○ 08:30

截止送件日期 ○/○/○ 17:30

申請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於線上下載申請文件。

申請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收受申請文件方式及地點 依申請須知公告所定之截止送件期限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主辦機關(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號),請申請人自行預估送達或寄達時間,若延誤投標,主辦機關概不負責。

申請保證金(新台幣) 250,000元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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