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辦理「2018臺灣國產咖啡展銷活動及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歡迎參加─雲林農業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21屏東縣政府辦理「2018臺灣國產咖啡展銷活動及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歡迎參加
106年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頒獎典禮(雲林縣政府資料照片)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711190002
屏東縣政府辦理「2018臺灣國產咖啡展銷活動及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歡迎參加
屏東縣政府辦理「2018臺灣國產咖啡展銷活動及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歡迎參加農民、業者及民眾參與。
一、 報名資格:
(一)限臺灣在地生產(種植、採收、後製處理)之咖啡生豆。
(二)參賽者需於 107 年 6 月 25 日 截止日前取得(或已取得者在 107 年 12 月 31 日 前仍有效)行政院農業委會農糧署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條碼 QR code、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有機驗證標章、產銷履歷驗證標章或產地標章等,且以上任一種認證資格,以不同批次為原則 ,每人最多報名四件。
二、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 https://goo.gl/forms/4kYajxALPrCcC34U2(即日起至 6 月 25 日下午 5 時止)。
2. 親洽報名: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5 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
3. 傳真報名:08-7347165(傳真後請來電確認)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25 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
4. 郵寄報名:
(1) 收件地址: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2) 收件人: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產業發展科 ( 註明報名 2018 評鑑賽 )
(3)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6 月 25 日止 , 以郵戳為憑。
三、聯絡窗口:屏東縣政府 原住民處 產業發展科 蘇寶珠 電話:08-7320415 分機 3821 行動電話:0926990365
四、報名費用:每件收取 NT$1,200 元(報名四件收取 NT$4,800 元)
(1) 請於 107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止繳清費用,並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退款。
(2) 繳費帳號:匯入專款專戶,其帳戶、帳號將另行公告。
附件:
一、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辦法與時程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辦法與時程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辦法與時程表
https://www.tres.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2566/1070509-1.doc
二、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制度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制度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制度
https://www.tres.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2566/1070509-2.doc
三、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報名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報名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報名表
https://www.tres.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2566/1070509-3.doc
三-1、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生豆及帶殼豆交件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生豆及帶殼豆交件表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生豆及帶殼豆交件表
https://www.tres.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2566/1070509-3.1.doc
四、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咖啡品質鑑定師招募方式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咖啡品質鑑定師招募方式 2018臺灣國產精品咖啡豆評鑑咖啡品質鑑定師招募方式
https://www.tres.gov.tw/htmlarea_file/web_articles/teais/2566/1070509-4.doc
https://www.tres.gov.tw/view.php?catid=3292
立法院三讀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農業發展邁入新里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國內有機農業驗證面積已達 7,700 餘公頃、友善耕作登錄面積已達 1,300 餘公頃,該會為促進國內有機農業永續成長,依國內有機農業現況、未來發展需求及參採各界意見,制訂兼顧產業輔導、產品管理、我國與他國雙邊有機同等性互認等產品貿易事務之「有機農業促進法」,已於本 ( 8 )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該會感謝游錫堃前院長的倡議與奔走,立法期間各界共同參與、朝野立委全力支持,讓此部為國內有機農業發展量身打造之專法順利通過立法,更具劃時代意義。
輔導與管理並重,有機第三方驗證與友善耕作納入並行輔導
農委會表示,「有機農業促進法」融合現行第三方驗證產品管理及強調產業輔導精神,明定主管機關對有機農業應採取輔導措施,包含中央主管機關應設任務編組、每 4 年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鼓勵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提供有機產銷技術、設備、資材、資金貸款及資訊平臺,並推廣學校、軍隊等機關團體及企業組織優先採購在地有機農產品等。此外,亦規定主管機關應推廣符合友善環境要求之有機農業,即包含採參與式查證體系 (PGS) 或其他友善耕作生產者,均予納入有機農業輔導範疇,兼容並蓄,擴大有機及友善耕作面積。
兼顧農民與消費者權益,並推動國際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定
農委會說明,國內有機及慣行農田參插相鄰情形普遍,新法規定對因鄰田污染致產品檢出農藥等禁用物質微量殘留情事,倘有機農友證明其已採取防護措施,並經地方主管機關查證確為鄰田污染所導致者,不予處罰,惟該批農產品仍需下架回收,不得以有機名義販售,以兼顧消費者權益。該會並強調,為改善目前我國並未獲得其他國家有機同等性認定,國內有機農產品輸銷至他國市場無法以有機名義販售之困境,規定施行後一年內,未與我國完成簽訂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可之國家,我方將廢止對其有機同等性認可公告,以促使外國更積極與我洽簽雙邊有機同等性,開展我國有機農產品外銷貿易商機。
立法保障產業發展,農業轉型邁入新里程
農委會指出,「有機農業促進法」係融合現行注重管理面之「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強調產業輔導之民間「有機農業促進條例」版本,自 104 年起密集邀請各界公開參與討論,經過無數次的研修、產官學界熱心奔走呼籲及朝野立委一致支持,終致立法通過,是具劃時代之法案,農委會特別感謝各界支持,並將儘速完成該法案之相關子法,以符合產業界之期盼。
https://www.tres.gov.tw/view.php?catid=3293
新農藥登記資料保護期提高為10年,立院三讀通過
防檢局表示,為確保農藥登記制度與國際接軌,今(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藥管理法第10條及第59條條文修正,修正後第10條規定,對於新申請核准登記農藥所檢附相關試驗資料之保護期由8年延長為10年,與國際上多數國家保護水準相同,不僅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簡稱CPTPP)預作準備,這樣的作法也有助於逐步汰除高風險的舊農藥。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為同時推動國內農藥相關產業之研發動能,這次的修法內容並針對現有成品農藥新增、變更劑型或含量、新增使用範圍等申請案,因檢附之試驗資料較新農藥少,所以調整資料保護期間由現行8年降為7年及4年不等。
農藥登記與管理規定應與時俱進,而申請登記之資料保護更攸關農藥業者之權益,本次修法過程感謝各界對農藥管理工作的支持與協助,而為維護農藥產業之發展及業者權益,本次修法亦修正第59條授權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
https://www.baphiq.gov.tw/view_news.php?id=1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