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降大豪雨 李縣長指示3方案搶災─雲林農業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21雲林降大豪雨 李縣長指示3方案搶災
李縣長勘災
李縣長勘災
李縣長勘災
李縣長勘災
丁副縣長勘災
雲林降大豪雨 李縣長指示3方案搶災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7.08.24
雲林降大豪雨,造成部份低窪地區淹及民宅,縣長李進勇指示,在淹水地區立即成立「前進指揮所」,運補物資,調度移動式抽水機,務必要將災害減輕至最低,協助受災鄉親,重整家園。
李進勇縣長24日在主持災害應變工作會議後,在水利處長許宏博、新聞處長張凱傑、雲林縣後備指揮部指揮官吳聲泰、水林鄉代理鄉長張哲誠、口湖鄉長林哲凌等人陪同下前往蔦松、台子、金湖等社區勘災,李縣長涉水深50餘公分至家戶民宅,勸導鄉親立即撤離至安全處所,依親或接受安置,確保生命安全。
李進勇縣長表示,在淹水地區立即成立「前進指揮所」,家園淹水鄉親立即撤離疏散,妥為安置保護;並解決鄉親因對外交通困難的「斷糧」困境,儘速運補物資,確保災區鄉親能夠溫飽肚子。
李進勇縣長也指示水利處立即調度移動式抽水機,降低豪雨危害,因應仍可能持續的豪大雨,並籲請鄉親們一定要提高警覺,做好防災準備。
另山區部份,古坑山區發佈12條紅色警戒及1條黃色警戒,影響範圍為樟湖村、桂林村、草嶺村、華山村等,副縣長丁彥哲由古坑鄉長黃意玲及水利處同仁陪同下,勘查古坑大埔朱子宮旁產業道等處的崩塌災情,也籲請民眾出入要注意,若有撤離必要請配合公所及社會處進行預防性撤離,以確保人身安全。
發佈日期:2018-08-24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808240004
0823豪雨來襲災損 經報備勘驗後得以扣除減免
雲林縣政府新聞稿107.8.24
因應0823豪雨來襲造成民眾財產的損失,雲林縣稅務局特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等稅目於災害造成損失時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申請減免稅捐之需要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房屋稅: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可減徵一個月房屋稅。本局依縣政府社會處、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或其他關機函送清冊,主動勘查辦理減免。
二、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提出申請。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得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之證明文件,向稅務局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之使用牌照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務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yltb.gov.tw/)→災害損失服務區→申請書表下載,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報(請)稅捐減免,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有關地方稅減免部分,請打電話05-5323941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查詢。
如因豪雨導致發生住家漏水、窗戶損壞等情形,應先拍照存證,並在災害發生後30天內,填寫災損申請書表報請管轄國稅局派員勘查,詳情請洽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電話:5345573、虎尾稽徵所電話:6338571、北港稽徵所電話:7820249。
發佈日期:2018-08-24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808240005
雲林縣明(25)日照常上班上課
雲林縣明(25)日未達停止上班、停止上課標準,明天25日照常上班上課。
https://www.yunlin.gov.tw/News/detail.asp?id=20180824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