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電子報】2009.08.22 「去除通姦刑法,讓婚姻回歸民法?」南部地區座談會─婦女新知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ne 08,2011近期活動預告
東京大學研究所人文社會學系 上野千鶴子教授 訪台專題座談
一個人的老後 ──如何享受單身熟齡生活
◎女人50才開始,21世紀是歐巴桑世紀!
◎獨身老後時光是女人的第二人生,請大方快樂地享用!
◎享受晚美人生,從現在開始動身準備,活出一個人的自信與優雅!
■講題:「一個人的老後 ──如何享受單身熟齡生活」
■時間:
■地點: 台大集思會議中心 國際會議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
■主持人:大愛電視台新聞部經理
■與談人:東京大學研究所人文社會學系 上野千鶴子教授、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范雲、前婦女新知基金會創辦人 李元貞、精神科醫師 鄧惠文、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總幹事 陳穎叡
■ 主辦單位:時報出版、中時集團、婦女新知基金會
■ 協辦單位:台大女研社
→報名參加座談會
「去除通姦刑法,讓婚姻回歸民法?」南部地區座談會
「去除通姦刑法,讓婚姻回歸民法?」南部地區座談會
婦女團體提出通姦除罪化的呼籲已經超過十年,但每次提出都遭遇強烈的反對聲浪,尤其是遭遇先生外遇的元配,更是不諒解一向為女性發聲的婦女團體,怎麼會站在第三者的立場,不顧她們的處境與權利。不過這十年來,多元親密關係與家庭的論述逐漸累積,對於家庭的想像不再限縮於異性戀一夫一妻的組成模式,對於合法性關係的界線也漸漸挪移,因此我們認為這或許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回頭檢視「通姦除罪化」這個停滯不前的婦運議題。
整理過去正反兩方的意見,支持通姦除罪者多站在情慾自主的觀點,認為元配即便提告通姦罪,也無法挽回已經變調的婚姻,況且成年男女妳情我願的性/情愛關係,國家機器本不該介入;以目前的社會現況,外遇的一方多為男性,太太常為了維持婚姻,撤銷對先生的通姦告訴,結果演變成先生外遇對象和元配的戰爭;除此之外,妻子被告通姦的比例也逐年上升,而且比起妻子告先生通姦,先生撤銷妻子通姦的比率是相對低的。也就是說,通姦罪懲罰的對象還是女人為多。
而反對通姦除罪的一方,則認為婚姻不單只是愛情,對家庭的責任才是婚姻核心,因此通姦罪是維持婚姻穩定的重要規範,讓有心無膽的人不敢越界;此外,通姦的一方通常是男性,而男性在家庭中通常掌有經濟大權,因此通姦罪可保障元配在離婚後拿到監護權和贍養費。
不過,夫妻財產制已於2002年6月修法通過,妻子在婚姻中一樣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對於不忠配偶的民事求償也並未取消,在這樣的基礎上,維持刑事通姦罪是否仍然必要?我們或許還可以進一步問,請求民事賠償的對象是通姦的雙方,或是只限於在婚姻關係中外遇的一方?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與婦女新知基金會攜手合作,舉辦去除通姦刑法座談會,邀請南台灣地區對通姦除罪化有興趣的人,一起來關心這個議題與發聲。
主辦單位: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
時間:
地點:高雄市婦女館(高雄市九如一路777號 B1視聽室)
邀請對象:民間相關團體代表、學者專家、關心本議題之社會大眾
座談會議程:
報名方式:
請於9/04前將報名表傳真或e-mail至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總幹事 林秀怡。
聯絡電話:(07)5500522 傳真:(07)5553943 電子信箱:awak9742@ms3.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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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通姦刑法,讓婚姻回歸民法?」南部地區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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