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勇伯依法正直,許可證屆期不展延』聯合聲明─自從六輕來了─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08,2024『請勇伯依法正直,許可證屆期不展延』記者會
『請勇伯依法正直,許可證屆期不展延』記者會
李進勇縣長承諾推動自治條例立法,兌現雲林縣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之競選承諾,但六輕電廠有三張石油焦與煤之使用許可證於今年即將到期,而台塑公司設於雲林之電業設備,亦有四張許可證相繼將於明、後年到期,倘若許可證屆期,縣長不予停發,怎麼可能禁燒立法?超過百位律師、醫師、學者與意見領袖緊急發起聯合聲明,祈請鄉親朋友共襄盛舉,蒞臨出席,謝謝!
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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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應立即宣佈,自民國105年起屆期之所有雲林縣電業設備高硫燃油、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不再展延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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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予六輕緩衝時間,針對今年到期的三張許可證,最多予以展延一年,展延期限須由公衛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在地公民團體全程參與公開透明民主之審議,審議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
記者會時間:3/6(五)上午十點
地點:雲林縣政府前面廣場
聯絡人:吳松霖 0921-313705
立即連署:
『請李縣長依法行政』律師、學界、醫界、民團聯合聲明
請李縣長依法行政
許可證屆期不展延
律師、學界、醫界、民團聯合聲明
李進勇縣長於選前公開宣示,並明確承諾兌現『雲林縣內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但今年六輕電廠有三張石油焦與煤的使用許可證即將到期(註1),2月24日中國時報報導,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縣府正在研擬自治條例,法令未周延之前,許可證之核發仍得依現行法令行政(註2)。言下之意,縣政府依然不願承諾停發許可證。
對此,我們公開呼籲李縣長:許可證到期停發,是中央法規賦予縣府的直接權責,請縣長切莫背信選民,罔顧縣民健康,依法立即宣佈許可證屆期不再展延續發,才能依法兌現競選承諾!
停發許可證才是依法行政!
按照環保局長的說法,在縣議會審議通過自治條例之前,縣政府似乎對禁燒和停發許可證完全無能為力。但事實上,現行中央法規《空氣汙染防制法》就已經賦予地方政府「停發許可證」的直接權責,完全不必經由縣議會審查,更無須等待自治條例通過。
根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8條,針對生煤、石油焦等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之使用許可證,經縣市政府『審查合格』後始得核發;而《空氣汙染防制法》第1條:『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因此許可證要能『審查合格』的基本前提是:其許可使用不得危害國民健康與生活環境!
縣府研究早已證實六輕危害,毫無續發之正當理由
雲林縣政府自民國98年起委託國立台灣大學連續五年執行『沿海地區空氣污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註3),結論指出六輕排放的氣體與危害當地民眾健康有「顯著相關」,證實六輕污染已構成當地居民健康風險的來源。
隨後,又完成研究『運用汙染玫瑰圖評估二氧化硫對石化工廠下風居民之衝擊』(註4),證實六輕發電系統以石油焦與煤作為主要燃料,總計17根煙囪構成六輕工業區最大的硫氧化物排放源(佔70 %)。
而今年完成『102年度雲林縣沿海地區環境流行病學研究計畫』(註5),更進一步證實六輕污染已造成當地居民之健康危害,結論指出六輕營運後鄰近六輕的台西與麥寮兩鄉與距離六輕較遠鄉鎮相比,空氣品質有顯著惡化(註6),居民尿液中石化指標重金屬與致癌物濃度有顯著增加(註7),居民的全癌症發生率有顯著上升(註8)。
意即,縣府之研究早已證實六輕污染嚴重危害國民健康與生活環境,目前六輕電廠的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已不符《空氣汙染防制法》中的審查合格要件。因此,針對目前已經核發的許可證屆期後不再准許展延,是縣府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基本職責,更是中央法規賦予縣府之法定職權,具有合法性與正當性,因此縣府提出要等自治條例通過後才能有所行政作為的說法,實為推諉責任,並有欺騙老百姓之嫌!
續發許可證等於跳票毀諾!
此外,每張許可證期限可達五年,許可證到期縣府有權停發,但倘若縣府同意續發,李縣長在此任四年內,則無法再用行政命令要求禁燒,這將形同縣長公然撕毀承諾,還要讓人民繼續飽受六輕的致癌物摧殘!
許可證早該停發,李縣長切莫蘇規李隨!
事實上,根據雲林縣政府於98年得到研究結論,蘇治芬前縣長早該停發許可證,然而蘇前縣長卻罔顧居民健康,續發許可證,不禁令人納悶:難道續發許可證,反而對縣政府更有利?莫非許可證是縣府用來和六輕協商交易之籌碼?
我們嚴正呼籲律師出身、自詡正直的李縣長,切莫蘇規李隨!停發許可證,此為是縣長立即就能實現禁燒的行政權責!
我們鄭重提出以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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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縣長應立即宣佈,自民國105年起屆期之所有雲林縣電業設備高硫燃油、石油焦與煤使用許可證,不再展延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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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給予六輕緩衝時間,針對今年到期的三張許可證,最多予以展延一年,展延期限須由公衛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在地公民團體全程參與公開透明民主之審議,審議全程網路直播與電視直播(註9)。
立即連署:
聯合發起單位:
社團法人雲林縣家長協會、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社團法人雲林縣饗響文教協會、台灣生態學會雲林工作站、台灣永續聯盟、姊妹電台、虎尾厝沙龍、雲林縣紫色姊妹協會、環球科技大學親境社、環球科技大學學生議會、洪雅書房、時代力量、國際環保組織350.org、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青年氣候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新社會協進會、台灣培力教育協會、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PM2.5自救會、埔里PM2.5空污減量自救會、財團法人淨竹文教基金會、山林書院、台灣中社、埔里籃城書房、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彰化縣二二八關懷協會、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喚醒彰化青年聯盟、西海岸守護聯盟、社團法人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反彰工火力發電廠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電子報、麥寮六輕公投聯盟、雲林縣監察治理六輕自治條例草案研擬小組
聯合發起人(按姓名筆畫排序):
丁盈仁常務監事(社團法人雲林縣家長協會)
文魯彬外國法事務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創辦人)
王崇名教授(東海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王毓正副教授(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王立楷醫師(奇美醫院)
江季翰副教授(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生態與環境保護課程教師)
朱彥澤醫師(安南醫院主治醫師)
朱芳君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成令方副教授(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何美慧董事長(財團法人雲林縣螺陽文教基金會、西螺延平老街文化館)
杜文苓教授(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阮桃園教授(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
李尚儒醫師(屏東民眾醫院主治醫師)
李小惠理事長(雲林縣家長協會)
李秉宏律師(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李宛真編輯(SOHO雜誌)
余尚儒醫師(PM2.5自救會發起人)
余國信理事長(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何明修教授(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吳登立老師(雲林縣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
吳易澄醫師(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
吳磺慶律師(安和法律事務所)
吳淑芳理事長(嘉義縣鄉村永續發展協會理事長)
林明炤教授(南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林怡潔助理教授(政治大學新聞系)
林恩瑋副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系)
林彥廷組長(松菸護樹志工團法律組)
林崇熙教授(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
林峰正律師(時代力量建黨工程隊副總隊長)
林聖崇先生(財團法人淨竹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林子琳律師(宏道法律事務所)
林富源理事長(雲林縣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
林家安助理教授(亞洲大學資訊傳播學系)
法隆‧星降(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
武維馨醫師(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邱家正醫師(雲林基督教醫院急診室主任)
邱葆升醫師(斗六小太陽小兒科專科醫師)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周桂田教授(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周德彥先生(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副主任)
柯劭臻律師(南投律師公會常務理事)
洪輝祥理事長(屏東環保聯盟)
施政言醫師(新竹國泰醫院主治醫師)
胡博硯助理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胡俊銘醫師(小太陽小兒科診所主治醫師)
莊秉潔教授(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
莊世松醫師(奇美醫院解剖病理科主任)
翁裕峰老師(成功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中心助理研究員)
唐建生醫師(成大醫院斗六分院主治醫師)
唐士哲副教授(國立中正大學)
高茹萍召集人(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
高淑芬助理教授(佛光大學社會學系)
許甘霖助理教授(東海大學社會系)
許淑茹資訊老師(台南市金城國中)
許力云輔導組長(口湖國中)
許健誼醫師(許健誼中醫診所負責人)
康有評副教授(逢甲大學創意設計碩士學位學程)
陳玉峰教授(山林書院負責人、成功大學台文系)
陳南光醫師(南光中醫診所負責人)
陳仲勳醫師
陳妍蓁律師(聯正法律事務所)
陳昭倫研究員(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陳慧如副教授(南華大學非營利事業管理研究所)
陳寧樺律師
陳巨凱先生(順騎自然有限公司負責人)
陳信行副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陳政亮副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陳泰安副教授(環球科技大學環境資源管理研究所、東吳大學法律系)
陳銘森醫師(陳銘森診所院長)
陳建榮先生(國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黃源河教授(明道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所長)
黃鈺舒小姐(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法務助理)
黃國昌研究員(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
黃峻偉醫師(土庫台全診所新陳代謝科主治醫師)
黃士城先生(資豐水電實業行)
管中祥副教授(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主持人)
管美惠理事(社團法人雲林縣饗響文教協會)
程暐傑老師(維多利亞小學教師)
董建宏助理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景觀與遊憩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游熙明醫師(西螺延平慈愛中醫診所負責人)
張啟中副教授(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系)
張森豪醫師(張森豪牙醫診所)
張良伊先生(國際環保組織350.org 東亞協調員)
張家榮醫師(嘉義基督教醫院主治醫師)
張漢先生(雲林縣家長協會榮譽理事長)
張譽尹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
張秋子醫師(荒野保護協會西螺連絡處)
張簡曉芸醫師(小兒科診所)
張育銘博士生(中央大學)
張豐年醫師(豐壽診所主治醫師)
張秋蜜老師(臺北市文山社區大學)
張耘之製作人(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
曾麗容小姐(中華電信)
葉恩琪醫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住院醫師)
楊子儀老師(明倫高中)
楊淑玲律師(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
楊廖敏芳(社團法人雲林縣家長協會常務理事長)
楊平世教授(國立台灣大學生農學院)
詹智鈞醫師(屏東基督教醫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
趙慶華助理研究員(國立台灣文學館)
蔡雅瀅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蔡岳勳副教授(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蔡旻穎律師(大國法律事務所)
劉曜華副教授(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系、台灣中社社長)
劉志堅理事(看守台灣協會)
鄭秀娟校長(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
鄭子傑醫師(大唐診所負責醫師)
歐冠沂先生(慈濟大學)
賴曉虹醫師(台醫大診所家醫科主治醫師)
臧鴻儒醫師(佳佑診所主治醫師)
錢建文醫師(彰化基督教兒童醫院兒童腎臟科主任)
謝文綺主任(主婦聯盟台中分會)
謝宏仁副教授(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謝和霖秘書長(看守台灣協會)
謝英士律師(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謝英吉律師(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
謝孟羽律師(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
蕭惠中博士(成功大學人社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蕭政中總會長(中華武當拳總會)
蘇偉碩醫師(佑青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蘇義淵助理教授(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
蘇展平醫師(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
鍾禮憼醫師(土庫觀心中醫診所負責人)
註1:
雲林縣電業設備取得生煤及石油焦等易致空氣污染物質使用許可證清單
註2:
2015年02月24日中國時報『停六輕空汙許可雲縣府:立法後再說』
註3:
註4:
http://ppt.cc/el7g
註5:
註6:
該研究摘要指出:『在環境污染方面,六輕營運後,當A區之台西測站位於六輕之下風處(西北風)時,其SO2濃度逐年上升0.33 ppb,NO2濃度逐年上升0.11 ppb,皆較其他風向高;當B區之崙背測站位於六輕之下風處(西風)時,其SO2濃度也逐年上升0.11 ppb。而由台西光化測站的資料可發現苯與石化業常有的乙烯、丙烯其高濃度風向皆是來自六輕方向。而從空間採樣結果可發現冬季空氣中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多環芳香烴與重金屬濃度高於夏季。冬季時,在A區位在六輕工業區下風處之台西鄉空氣中的氮氧化物與二氧化硫明顯高於位在上風處之麥寮鄉;夏季時,因季節風向轉換則是位在上風處之麥寮鄉高於下風處之台西鄉。石化製程相關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結果,在A區則是麥寮鄉之監測濃度大於台西鄉。』
註7:
該研究摘要指出:『在居民的生物指標方面,綜合今年與歷年的檢測結果我們發現雲林流病世代中35歲以上A區居民的尿中鍶、釩、砷、鉛、汞、鉈與1-OHP濃度顯著高於C區居民。而在有尿中極高濃度釩與1-OHP之極高暴露流病世代居民與對照之極低暴露流病世代居民相比,在脂質、胺基酸、碳水化合物代謝之中間產物以及糖蛋白代謝物的表現上有著明顯之差異性。』
註8:
該研究摘要指出:『在2009-2011年建立的3,230人流病世代中,A區在收案時已年滿35歲以上之居民在六輕運轉後十至十二年(2008-2010年)的每千人年全癌症粗發生率是六輕開始運轉後九年(1999-2007年)的2.82倍,在35歲以上的女性居民則是3.54倍,而在35歲以上沒抽菸、吃檳榔與C肝之女性居民更高達9.04倍;而居住在C區35歲以上之居民在2008-2010年的每千人年全癌症粗發生率是1999-2007年的2.04倍,在35歲以上的女性居民則是1.70倍,而在35歲以上沒抽菸、吃檳榔與C肝之女性居民是1.91倍。在控制了年紀、性別、身體質量指數、是否曾經抽菸、是否有C型肝炎與是否曾在六輕工作等相關干擾因子後,從卜瓦松回歸分析發現到A區35歲以上女性居民其2008-2010年的每千人年全癌症發生率是C區居民的1.60倍(95% CI 1.07-2.39),而在60歲以上居民為1.55倍(95% CI 1.00-2.38),在60歲以上女性居民則更高達2.17倍(95% CI 1.16-4.08)。』
註9:
根據《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地方政府無須公開審查即可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