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基金會應「從善如流」!立即回復勞工權益!─台灣勞工陣線-勞動者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9,2014民主基金會應「從善如流」!立即回復勞工權益!
民主基金會應「從善如流」!立即回復勞工權益!
台女連、勞陣:應修法嚴懲違法雇主,還勞工即時正義
一向以推動「民主」及「人權」為主要工作的台灣民主基金會,去年因對工作人員唐先生性別歧視,於唐先生育嬰留職停薪後片面降職、減薪,經台北市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會評議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處5萬元罰緩,民主基金會向勞委會提起訴願亦被駁回,不僅未承認錯誤回復勞工權益,竟又再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台北市政府。
就此,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以及唐先生之代表律師魏千峯陪同唐先生於4月2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民主基金會應從善如流,主動放棄行政訴訟,並立即回復唐先生之原有職務和權益。此外,有鑑於遭遇性別歧視往往處於極度不利的地位,現行法規的處理程序應有檢討之必要,因此,勞委會更應檢視勞工相關救濟管道的相關問題,並儘速提出修法以還給勞工即時的正義。
唐先生於2010年5月日至12月31日,依性別工作平法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2011年1月3日復職,遭民主基金會告知以職務調整為由,從原來的「國際合作組主任」調降職務為「研究員」,並要求唐先生簽立遭調降職務後之研究員聘僱契約書,唐先生當場表達反對,多次要求恢復原有職務未果而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及性別歧視評議。本案經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性評委員會調查後,於2011年8月4日第39次會議評議違反性平法第21條,審定為性別歧視,並裁處5萬元罰緩,但民主基金會不服,遂向勞委會提起訴願,於2012年1月20日以「訴願無理由」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因此,唐先生也將被迫提起民事訴訟以為維護權益。就此,台女連、勞陣表示,民主基金會作為「半官方」的非政府組織,更長期以推動人權事務為主要任務,本案已經地方及中央政府機關確認為性別歧視,民主基金會就應承認錯誤,否則將立下錯誤示範,「倘若民主基金會都可以這般恣意違法妄為、踐踏人權,那勞委會又該如何推動消弭歧視,並要求民營企業守法呢?」
最後,台女連、勞陣重申,有鑑於職場的各項歧視無所不在,而本案某種程度上又具指標性意義,因此,民主基金會作為一個「半官方」之非政府組織,應從善如流的立即恢復唐先生之法定權益。更呼籲勞委會應重新檢視經已實施十年的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國內相關勞工遭遇職場歧視之救濟管道,用更積極的作為消弭職場任何形式的歧視。
編按
本文摘取自勞動者雜誌第165期,因受限於電子報版面,未能將其相關資料完整呈現,若讀者想要更深入了解,請看勞動者雜誌第1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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