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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期: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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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09-07-24 11:00:00 / 報主:地球公民基金會電子報
[公益聯播]【志工招募】志願服務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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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報報 

(李根政攝) 


               近一個月來,環保署因應台電大林廠環評案所引發的爭議,不遺餘力澄清自己的「清白」,這或許代表該署重視其工作的價值。然而,人民更關心的是該署在捍衛環境的實質作為,否則,這將成為該署的負面特色。在環保團體發出聯合聲明,環保署以黑貓、白貓為例持續為自己的作為「澄清」,本會已決定不再回應環保署的「澄清」,將努力以民間有限的力量,繼續關注該案之後續發展。

            但是,對於環保署在台電大林廠案面臨龐大壓力時,搬出個人擔任龍風電廠環評案召集人同意台電洗掃街抵換粒狀污染物的作法,批評個人及地球公民協會「不顧合理性與一致性,如何建立為環境把關之公信力」之新聞稿,個人認為有必要向社會說明,謹提供2008年初我回應網友的文章 供參。


        另外,在第六屆環評委員任內,同樣擔任龍風電廠專案小組成員的詹順貴、文魯彬、周晉澄等前任委員,在看到環保署這種選擇性引用環評會資料,打擊特定委員的作為,試圖影響社會觀感,咸認有違行政倫理。特發表共同聲明向社會說明。


       歷來,在許多破壞環境至鉅,侵害弱勢人權的開發案中,幾乎未陳述任何理由,就投票支持開發案的環評委員,不在少數,但很少被公開挑戰,台電大林廠案中,本會點名批判部分委員的作為,揭露了環評制度的陰暗面,此舉挑動了當權者的敏感神經,環保署有此番反應,並不令人意外。但由於個人也曾擔任環評委員,所以同樣也得面臨檢視,惟其中的比例原則、角色分際之拿捏是否有當,就留待社會公評。

最後在本期電子報中想與大家分享的是關於社會運動者內心時常交戰的「抗爭與愛的爭辯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20097.22【回應文暨聲明稿】

 環保署不應違反行政倫理、刻意打擊卸任環評委員  


         針對環保署於7月8日電子報中發出「環保團體不顧合理性與一致性,如何建立為環境把關之公信力」一文,文中質疑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擔任環評委員期間審查「龍風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是否有為該案開發單位護航之情事,地球公民協會暨當時擔任本案環評專案小組之審查委員回應並發表聲明如下:

       一、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決議為專案小組成員(註1)依各委員不同之專業背景,經過多次審查、討論、歸納後之結果,審查決議並非專案小組召集人之個人意志。本會執行長李根政先生在94年7月至96年7月擔任環評委員期間,詳細審查「龍風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並擔任本專案小組召集人。期間,李前委員曾針對書件內容提出多項疑問,要求開發單位據實說明,並多次以嚴格之標準要求開發單位降低污染量、執行更友善之環境保護方案等,審查最後,李前委員綜合諸多委員審查意見,查知該案所涵括之地方民眾意見調查電廠發電效率環境友善方案等遠比當時同期審查中的台電林口電廠、深澳電廠等電力開發案更為詳盡、先進(註2),並綜合本案對刺激台電公司提昇發電效率、環保標準的正面影響,以及龍風公司表示:「只要民眾反對,他們不可能興建,因為風險太高」等考量,而投下贊成意見,並非單就洗掃街一項因素考量。況且,本案審查過程中有空品專家、環保署空保處、地方環保機關等就空品專業把關,因此,在李前委員任內通過「以洗掃街去除粒狀污染物,抵換其粒狀污染物增量」之電廠開發案,與李前委員個人是否同意該廠以洗掃街抵換粒狀污染物並無必然關連,更遑論李前委員在審查該案的過程中有任何為此案「護航」之舉。              繼續閱讀
 

 

李根政與龍風電廠、台電大林廠
       2008年底,當地球公民協會反對台電大林廠擴建案,已對台電公司形成壓力之際,網站上出現一封留言:「我真的真的懷疑,你只是把反對大林電廠擴建當舞台,也真的真的懷疑,你和龍風電廠的關係」。對此,我回應如下:


       這位朋友:對於在2005-2007年擔任環評委員的個人而言,龍風發電計畫確實是個困難的抉擇。

       這座位在台中火力發電廠旁的龍風發電計畫,在考量中部空品已持續惡化的情況下,實是不應讓其通過。

       但是,以環評會的結構,官派委員只要再加上4位專家委員,即便我們民間所推薦的委員全數反對,這樣的案子送到大會一樣會被通過。

       以台灣民間環境運動的能量,我們不可能抵擋經濟部所規劃的第四波民營電廠的開放計畫,更很難抵擋台電公司所有燃煤電廠的更新擴建。在有限的審議空間下,我們只好衡量──龍風計畫如果能通過,對環境態度非常草率的台電公司而言,是一大刺激,有助於以此例逼迫台電提昇發電效率、環保標準。

        龍風是日資公司,個人並不支持將能源事業開放給外資,更和龍風這家日本電力公司毫無關係,但jpower公司所引進的燃煤機組,相較於台電公司正在推動的和平、深澳、林口、彰工、大林等燃煤電廠,其效率及各種污染管控、環境友善措施皆超越規劃中的台電電廠。而且該公司所撰寫的環評報告誠實度相較於老大的台電公司好很多,龍風的環評報告中,明白寫出多次的民眾調查都顯示當地民眾反對的比例高,更清楚表示,只要民眾反對,他們不可能興建,因為風險太高。     繼續閱讀
論抗爭的愛與慈悲
論抗爭的愛與慈悲(李根政攝)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翻開台灣環境運動史,環境保護從來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沒有抗爭,就撐不出環境保護的空間。抗爭的過程當然要講道理,但是講道理是為了喚起更多人意識覺醒,是為了增加談判籌碼,壯大反對力量,而非天真的以為講道理就可以講贏。


如果不是新竹水源里民的圍廠抗爭,李長榮化工怎會遷廠?

如果不是鹿港人走上總統府,杜邦公司怎會撤離?

如果不是宜蘭人堅定反六輕,今天雲林麥寮的癌鄉就換成了宜蘭。

已通過環評的美濃水庫、吉洋人工湖,如果不是因為人民抗爭,逼得政治人物表態,怎會停建?



       這樣的說法,不代表我們反對理性的討論。而是在現今假民主、真暴政─「惡僕欺主」的政治環境中,沒有抗爭,連理性討論的空間都壓縮到幾乎看不到。

       我們之所以常常「反對」某事,是為了要保護後代子孫與其他生命,當今絕大多數的環保抗爭,都秉持著甘地先生非暴力的原則。

      一行禪師說:「非暴力並不等於不行動」、「非暴力的意義是:以慈悲心行動。」


 基於對地球、全人類的大愛,而進行的抗爭,表面上的吶喊、批判、對抗行為,也許會令不知真相的旁觀者感到不自在,但卻是一種慈悲的行為;反之,漠視體制的不公不義,無視於環境破壞、弱勢人們受苦受難,僅是在表面的言語、行為上對人和氣、說好話,則是一種鄉愿的罪行。


      不可否認,批判某人、某機關,的確會令當事人不舒服,同樣的,批判者如果感受到被批判者的不舒服,也會感到心生同情理解。但是,我們該因為同情、理解其個人的感受,而停止揭發其惡行?

       在向政府抗爭時,官員們常常說:「我們要理性的討論」,「我們要尊重專家的意見」。但是,我們要了解其中比例懸殊、不對等的權力關係。當今世上,政府和大財團握有絕對的權勢,反之,迫不得已從事抗爭運動的人,則是絕對的弱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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