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才去做,但無法理解也要去做─內湖人─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5,2019要理解才去做,但無法理解也要去做
我們經常提倡:做事之前要充分理解事物的精神、內涵,執行時才會做的又快又好,且能夠真正有所體悟、學習。這是針對順從性高、不喜歡動腦筋、或習慣於不假思索「拿來就做」的人,提醒其切莫陷入不動腦筋的習性,而不自知。
然而我們也發現,習慣「要理解才去做」的人,有時也會陷入另一種型態的僵化:「只做理解的事情」。這類人非常堅持「要理解才去做」的原則,甚至當他「無法理解」時,還會非常理直氣壯的要求對方必須說服他,否則就沒辦法做。其邏輯乍聽之下不無道理,實則令人哭笑不得。
實務經驗告訴我們,理解能力與個人閱歷的多寡,及悟性的高低有關。年輕、資淺者閱歷有限,對於未曾經歷的新事物,本來就未必能很快了解、認知;而即便是資深人員,其閱歷亦有其偏向。更何況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無人能百分之百了然萬事萬物的道理。所以「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句俗語,並不是陳腔濫調;它其實指出了任一人視界必有侷限的自然律,以及前輩智慧的價值。
所以,看待無法理解事物的正確觀念,應是先接受進來,透過「做中學」,一邊做一邊理解。當旁人提點要去做某件事、或該去注意某件事時,應盡力去理解其說明;假使未能通透理解,也應該先「照著去做」,一面做一面去體悟其道理,一面體悟再一面比對、提問。只要用心,必能在實做的過程中,悟透大部分的道理。否則,因為大部分的事物都未經歷過,豈不是好多事情都不能做、不必做;如此一來,個人將無法擴增歷練範疇,組織的政策也就無法推動。
更何況,以我閱人的經驗,多數將「要理解才去做」當作排拒事物理由的人,骨子裡他是不認同,他是反對。因為,當被問到哪裡不理解時,他們往往說不上來,禁不起旁人一再催促、追問,只好以此為藉口,含糊帶過。究其根源,他們是反射性的排斥他不認同的事物,也就是犯了「本能叛逆」的毛病而不自知。
否則,真正掌握「要理解才去做」真諦者,對於無法理解的事物,他仍會嘗試去「理解」、「認知」、「深度理解」(請參考「善性循環的啟動圖」)。確實思考後,他必能發現有些地方是不對的,是不可行的,是有瑕疵的;而能提出為何不對、不可行、或有瑕疵的理由,並請求主管或旁人解惑。絕對不會單以「不理解」這個說法,簡單回應。
因此,大家應該認知到,廣義的「要理解才去做」,應是「要理解才去做,但無法理解也要去做」;更重要的是,個人切莫以「要理解才能做」來掩飾自己的「本能叛逆」的習性。而主管也應能洞悉這類以此為藉口者的人格特質,而能真正導正部屬的習性,有效輔導改正。
(本文取材自「聯強EMBA」,分享與社區朋友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