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A電子報-2010年1月份工作報告─權促會PRAA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13,20182010年1月 工作報告(上)
一、政策、法令監督與計畫參與:
1.「檢視2007年新愛滋條例對台灣愛滋人權的影響」專案計畫:
1)工作進度:條例第7至10條部分撰寫;防疫手冊法源整理;閱讀疾管局2010年年度預算書。
2)工作討論會議:01/11。
2.我的第一顆藥丸~用藥經驗徵文活動:
1)編印經費估價、發表管道篩選、來稿潤飾。
2)01/19,致投稿者之小禮物第一波寄發:共14人。
3.台灣愛滋25週年活動機關團體募款:
機關團體募款:
A.本月共發出寄出2件募款資料予公司行號。
B.本月共收到2件募款回復:感恩基金會與浩然基金會表示可提直接服務補助案。
4.感染者工作權利:
1)照顧服務員不體檢HIV:【衛生署
A.追蹤各縣市之規定是否修改:
a.01/03,查到台北市、台北縣、台南市仍有HIV檢查規定;台北市、台北縣與桃園縣以工作者個人名義email詢問。01/04,接到桃園縣社會處電話回復,稱受訓不做HIV檢查,但之後需視應聘單位規定;電詢台南市衛生局,稱簡章已發,不及修改,但知道此規定,個人可不檢驗HIV,衛生局也將通知各受訓單位此事。
b.01/06,查詢全國各縣市是否修改。01/08,25縣市修訂狀況彙整完成。
c.01/12,收台中縣府社障字第0990010513號函副本,請內政部對衛生署衛署照字號第0982861177號核釋。內政部以01/18台內社字第0990011884號函回復確認不需檢驗HIV。
d.01/13,收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80238247號函副本,函知各縣市辦理照服員訓練不需檢驗HIV。
e.01/14,台北市已確定修正,台北縣已發文不可限制。
B.推廣相關業務機關知悉:
a.01/06,發函(愛字第99010601號)行政院勞委會:函轉衛署照字第0982861177號函,敬請惠予轉知所轄各地職業訓練局與就業服務中心。01/20,收勞委會職訓局回函副本,檢送衛生署民國
b.01/28,追蹤台北市勞工局職訓中心招生簡章之照服員體檢HIV規定,另轉知衛生局。
2)職業軍人:01/20,收國防部1/11國醫保健字第0990000237號函: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12。
5.政策參與:
1)衛生署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委員會:01/07,收98年度第3次會議會議記錄。
2)教育部愛滋病防治教育委員會:01/19,收
二、媒體與網宣工作:
1.網站事務:本月網站累計瀏覽130018人次,本月共瀏覽?次。
1)01/07,【新聞】
2)「血友愛滋患者在台灣」(南都週刊第348期/
3)01/11,周富美「台灣血友病患與血友愛滋病患之生病經驗」論文載於本會網站: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10 。
4)01/12,新增「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發布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倫理守則╱
2.每月一稿專案:01月稿:「愛滋解境 台灣何時跟上腳步?」: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15
1)01/18,新增廣播媒體17個聯絡名單與電視媒體6個聯絡名單。
2)媒體報導:
A.01/18,台灣新聞記者協會:http://www.atj.org.tw/newscon1.asp?number=870401/19 。
B.01/19,「限制出入境 愛滋病患猶如罪犯」,立報12版性別。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6.php 。
C.01/20,苦勞網: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084 。
D.02/21,”Feature: Activists support HIV-positive foreigners” Taipei Times/page 2.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
3.媒體工作:
1)01/09,楊惠中「堆砌太平氣氛;不如省錢助弱勢─泰晤士河畔省思錄」,NOWnews/東森新聞論壇版。
2)01/10,自由時報王先生為血液安全電訪林宜慧。01/12「縮短愛滋空窗期 學界籲採核酸檢驗法」,自由時報A8生活新聞版。
3)01/22,楊惠中「性別議題,若非天堂即是地獄?」,立報/12版: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13。
三、教育工作:
1.權通訊:目前訂閱數:444份,本月新增訂閱13份。
2.監所手冊:撰稿、收稿與補助機會洽談中。
3.權益小單張再版計畫:工作權之申訴流程說明文件修訂中。
4.學生實習事務:
1)01/08,古登儒期中實習結束。
2)01/22,St.
5.報告協助:
1)01/18,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范順淵訪談,主題:台灣愛滋防治政策之性別分析,受訪:林宜慧。
2)01/20,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范順淵訪談,主題:台灣愛滋防治政策之性別分析,受訪:張正學。
四、會務與行政事務:
1.年度經費補助與合作案:
1)衛生署疾管局年度補助:01/08,張正學出席疾管局「98年度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愛滋病防治工作計畫成果報告」。01/18收會議記錄(CDC 1/14衛署疾管愛字第0990000721號)。
2)聯合勸募協會:
A.01/05,聯勸督導會議。
B.收聯勸01/21(99)華聯審字第0209號函:函知貴單位申請本會98年度社服方案期中督導暨99年度社服方案計畫經費案審查結果。
3)Levi Strauss Foundation:01/29,提供本會受補助案件之活動照片9張。
2.在職進修:01/28,林佑霖與張正學參與「赴美參與2010年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婦女地位委員會行前模擬會議」。
3.其他:
1)01/08,2009年度新聞統計完成。
2)01/09,本會募捐資訊刊登於拓峰網活動訊息:http://club1069.topfong.com/topnews/read.php?ID=43500 。
3)01/11,開立四巧商行
4)01/29,林宜慧與葉珈語拜訪台灣生命社服協會湯富國。
5)01/29,高○○申請入會,待審核。
6)01/31,98年度各類所得稅申報。
五、募捐與受贈:
1.統一發票:
1)9-10月發票2張+11-12月發票145張+1-2月發票535張,捐贈:四巧商行。
2)11-12月發票32張+1-2月發票224張,捐贈:桃園某三溫暖。
2.物資:
1)《Teaching AIDS in the classroom》乙冊,捐贈:楊惠中。
2)陳正勳「我期待」與「愛我的人我愛的人」光碟各乙片,捐贈:陳正勳。
3)回收紙一批,捐贈:吳卓翰。
本月捐款芳名錄
◎本月捐款芳名錄:
⊙信用卡固定捐款:無名氏500、田雅維500、李長春2,000、陳重遠500、無名氏500、黃瑞霞1,000、無名氏500、無名氏1,000、無名氏1,000、蕭宏祺500。
⊙一般捐款:黃淑英100,000、遠足文化44,064、Eddy 1,500、鄧宗業7,000、鍾道詮200、無名氏(2009年9-10月受贈發票中獎)600、莊佳蓁5,000、無名氏1,000、小郭1,000、無名氏500。
2010年1月 工作報告(下)
六、民間組織、醫療院所、政府機關合作交流:
1.公務機關:
1)01/04,收北市社會局12/24「研商本局委託設置無依愛滋兒少團體家庭諮詢會議」會議記錄(北市衛生局12/31北市社兒少字第09846880500號函)。
2)01/06,本會提供「認識愛滋」之文字內容,供教育部軍訓處轉各校春暉專案網頁參考使用。
3)01/31,張正學支援桃園衛生局三溫暖匿名篩檢服務,地點:桃園某三溫暖。
2.民間組織:
1)01/13,林宜慧與丁文出席醫療改革基金會「民間團體論壇:我們想聽聽您說,在就醫上發現哪些問題」: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1091 。
2)01/14、01/27,更生希望農場紀錄片採訪林宜慧。
3)01/15,伊甸基金會高珮瑾高專、洪心平執行長特助與陳文心專員,為身心障礙機構新進員工體檢將新增梅毒乙案拜訪,接待:林宜慧。
4)01/20,外籍NGO聯盟:露德協會徐森杰、生命社服協會湯富國、詹純蓉、愛之希望協會張瑞玲與本會葉珈語。
5)01/30,楊惠中參與日日春協會「談性彈性─肢體障礙者的性/別議題座談」論壇。
七、愛滋諮詢諮商:
1.本月諮詢電話:
1)共計 66 通次,其中權益問題 45 通次。
2)權益問題含:法律諮詢 10 次、工作問題 11 次、就學問題 4 次、就醫問題 5 次、隱私問題 10 次、公衛追蹤問題 3 次、外籍問題 14 次、入出境問題 11 次、愛滋條例問題 9 次、兵役問題 2 次、其他問題 4 次。
3)諮詢諮商時間共 756 分鐘(每通次約 12.19 分鐘)。
2.本月網站留言板諮詢:
1)本月留言共 27 次,本會回覆 14 次,其中權益問題 3 次。
2)權益問題含:就學問題1次、就醫問題1次、兵役問題1次。
3)本月滿意度調查共 1 封次,其中 1 封認為板主回答有幫助,0 封認為無幫助。
3.本月電郵諮詢:
1)來信共計 7 封,本會回復共 7 封。其中權益問題共2 封次(以來信計)。
2)權益問題含:入出境問題 2 次。
八、外展、個案工作與其他感染者服務:
1.本月訪視、外展與小團體:
1)桃園監獄訪視2次:01/13、01/27。
2)收桃監來信2封,回復桃監信件3封。
2.本月一般諮詢服務(面談)與其他感染者服務: 國籍別 需求類別 協助人次 本國籍 基本生活需求 8 情緒管理 1 醫藥處理 0 非本國籍 (含無戶籍國民) 基本生活需求 3 情緒管理 0 醫藥處理 8
3.本月維權個案工作:
1)新開案件共4件、結案件數共0件;總工作件數共20件。 類型 本月新開案件 本月結案件數 本月總工作件數 工作權 0 0 3 隱私權 2 0 2 非本國籍* 2 0 15 月小計 4 0 20
*:含「外籍」、「無戶籍國民」與「無國籍者」。
2)重要處遇事項:
A.工作權類:
a.收公司回復對當事人之解雇理由函:1件。
b.發文向某縣市衛生局提出工作權受損之申訴:1件。
B.非本國籍類:
a.以受傳染之外籍配偶身份提起申覆,正在審理中,衛生署同意核發全國醫療卡臨時卡:1件。
b.陪同當事夫妻抽血進行病毒基因比對:1次。
d.收內政部對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我國國籍之回復函:1件。
e.以有我國戶籍之二親等內血親身份提起申覆: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