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自從六輕來了
報主:人耕食共同體
創刊日期:2012-09-20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1,789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pdinyunlin/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自從六輕來了報
自從六輕來了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自從六輕來了
2015-01-15 16:00:00/ 報主:人耕食共同體
[公益聯播]弱勢家庭子女課後服務~服務介紹
本期目錄
環境資訊轉載
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
環境資訊轉載

環境資訊轉載

被忽視的銀色殺手—談水銀的健康危害,以及台灣燃煤發電廠之汞排放與相應對策

轉載自看守台灣 2014/12/05

環境資訊轉載

        甲基汞非常容易進入食物鏈,若在懷孕時期經由魚貝、甲殼類的攝食進入子宮,將對胎兒發育中的神經系統造成極大傷害:包含認知功能、記憶、專注力、語言學習、運動的精細度與視覺/空間辨識能力都會受到影響。由於幼童時期是神經發育最重要的時段,因此不只是胎兒,幼童經由攝食造成之甲基汞暴露,同樣會嚴重影響其大腦與神經系統的正常發展。

        由於煤炭中多少含有一定濃度的汞,一言以蔽之,工業革命使得在煤炭中的汞被大量釋放出來,並打破了原本生態系中汞的流動平衡。空氣中的汞原子與分子懸浮微粒、河海中的甲基汞及無機汞含量,已經達到經由呼吸、飲食曝露(以及食物鏈累積效應)而對人體有害的程度了。(閱讀全文

 

◆其他環境資訊:

中國環團:霧霾來自燃煤工業元兇非機動

二林PM2.5環團:不能排除六

波蘭農民暴動矛頭直指露天煤礦

 

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

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

 

      昨日報載,雲林縣政府目前規劃於農曆年後繼續舉辦公廳會,推動由縣環保局去年擬訂之『雲林縣公私場所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只有『限制』縣內工廠使用燃料含硫量不得高於0.五%,意即仍將『有條件允許』六輕繼續燒石油焦與煤,這與李進勇縣長選前承諾『雲林縣內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之政見,截然不同,為何縣長上任未滿一個月,立刻違反選前的承諾?

 

『限制燒』其實等於污染幾無改善!

 

      縣府目前版本,只有要求縣內工廠『限燒』低硫燃料,用以減少二氧化硫之排放,雖然高含硫量的石油焦可能將被禁燒,然而美國環保署證實,燃煤電廠至少排放84種毒物/致癌物,二氧化硫不過只是其中一種!而且縣府每年核准六輕燃燒近1800萬公噸之巨量燃煤許可,請問,縱使六輕改燒低硫煤炭,能有多少污染改善之成效?

 

末端管制耗費鉅額成本且罔效,為何不從源頭明文禁燒?

 

      此外,只要有條件允許六輕繼續燒石油焦與煤,就不可能有效管制,因為六輕自有獨立港口,徹底黑箱,加上現行法規無論從監測、稽查到執法,都留予行政單位極大之不透明空間,這讓『有條件限燒』之可信度接近於零!

      

      況且,就算縣府有決心做到每年365天每日24小時,毫不間斷之廠內監督以及煙道連續監測,每個人力及每一項毒物監測都是成本,那要耗費多少人力編制及行政資源?而即使每項毒物都被確實管制,如此巨量之燃煤污染加總累計,同樣對環境及居民危害甚劇!末端管制耗費鉅額成本卻根本無效,為何不從源頭直接禁燒?

 

      禁燒石油焦與煤早已是國際趨勢,目前六輕電廠之燃煤比例佔全縣總量之95%、石油焦則佔100%,用量與危害皆屬全縣之最,明文禁燒合情合理,請問縣長究竟有何顧慮?

 

請正直縣長別讓支持者失望了!

 

       最重要的是,『禁燒』與『限制燒』天差地別,選民信賴李縣長是正直律師,但縣長為何玩弄『文字遊戲』?倘若李縣長打心裡認為明文禁燒並不可行,選前為何欺騙選民?倘若李縣長想先限硫再禁燒,最起碼也該公布兌現禁燒之最終期限則,至少也該保證四年之內一定實現!希望正直縣長千萬別讓支持者們失望了!

 

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

備註1:

石油焦禁燒變限制燒 環團促縣府履諾(2015.01.13自由時報)

 

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

備註2:

雲林縣政府環保局於去年選前便擬訂了『雲林縣公私場所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草案,並且環保局張副局長多次親自拜訪敝電子報團隊以期意見交換,當時,我們堅持『限燒』毫不可行,必須明文『禁燒』,因此也提出一份民間版本,請見完整比較表:

雲林縣公私場所使用燃料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比較暨立法說明

 

備註3:

但由於李縣長後來已直接將『雲林縣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列入主要政見,因此我們才又和公民團體們聯名發表民間版『雲林縣電業設備燃料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未料,李縣長才剛上任未滿一個月,卻違背選前承諾,重提選前的倒退版本!

 

懇請鄉親立即連署:

要求李縣長優先兌現『六輕禁燒石油焦和煤』

 

民間版『雲林縣電業設備燃料管制自治條例』草案

1.         雲林縣電業禁燒石油焦與煤,限用低碳、低污染之環保燃料。現燒石油焦或煤之電業設備,應於本條例通過兩年內停燒之,違者處以無限期停工。

2.         針對停燒後改採之燃料應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以公開透明為原則之審議,委員會成員由環保局、關注空氣污染之公民團體、學術團體、公共衛生專家與在地公民團體共同組成。

推薦訂閱
@【文香的「我好漂亮」電子報】
@【希望基金會電子報】
轉寄『縣長上任未滿月,選前承諾『變超大』!』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