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電子報 2009.12.04】 「縣市長婦女政見大跳票 多數縣市婦權會形同虛設」記者會─婦女新知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ne 08,2011婦女權益,就從資訊公開和兌現政治承諾做起!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針對12月2日自由時報「婦女新知調查/婦權政策 5縣市劣!劣!劣!劣!」的報導,開場雖簡單介紹本會記者會公布五位男性首長主政的高雄縣、基隆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被評為「劣等」,但後面卻大篇幅的呈現這些縣市自我辯護的片面之詞,而未再向本會求證實際情形為何。
因此,為捍衛民眾知的權利,我們必須在此澄清,本會記者會當場及會後所發的書面新聞稿,都已經清楚說明,這次記者會之目的是檢驗各縣市長在2005年競選期間,簽署本會所提出的四項婦女政見後─各縣市的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一年開會至少四次以上;縣市長親自主持兩次以上;並設置專屬網站,公布會議記錄和委員名單;網站設立民意論壇專區─這四年來的實際執行情形為何。
所以,本會在11月上網搜尋各縣市政府的網站,發現很少將婦權會的會議資訊放上網站,我們只好打電話聯絡各縣市政府婦權會業務的承辦人員,並充分說明本會將於12月1日記者會中公布各縣市首長是否兌現政見和檢視婦權會執行情形,據此要求各縣市將歷年來各次會議記錄寄給我們。
不少縣市及時寄來,有些縣市卻回答要請示長官,但直到我們要舉行記者會前夕都沒看到會議記錄,因此我們只能將這些沒有提供會議資料的縣市評為劣等。我們的會後新聞稿寫著:「有些縣市(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金門縣、連江縣、高雄縣)並未提供會議資料給本會,也不肯放上網站,不免懷疑這些縣市的會議是否有認真召開?」
但自由時報不知為何獨獨漏掉南投縣,而且其他幾個沒有提供會議資料的縣市,對本會評分的長篇回應也十分可笑,理不直卻氣很壯,批評本會「在資訊欠缺下,做了錯誤的評斷」,高雄縣社會處氣憤地指名罵本會「草率、不精準」,新竹縣甚至推卸說,本會並非該縣的婦權會委員,因此不會主動提供。
這些縣市政府人員完全不解釋自己為何拒絕提供資料、拒絕民間監督,卻扭曲說成是本會「只是」在網站上找不到資訊,就打劣等。這些縣市長愧對當初自己所簽署的婦女政見,其中明白寫著─網站應公布婦權會的委員名單和會議記錄「使民眾擁有知的權利」。
資訊公開透明的原則,一直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這些縣市長背棄自己的政治承諾,只不過是多開幾次會、會議資訊公開上網的程序性要求,連這種基本底線也做不到的話,我們選民還能相信什麼婦女政見、什麼會重視單親和受暴女性需求的空話嗎?
更何況,我們這次記者會也說明過,本會在各縣市長一上任後,2006年就寄過婦女節賀卡提醒要記得兌現婦女政見,2007年也舉行過記者會檢視縣市長執政一週年的婦權會執行情形,當時也曾經聯繫過各縣市承辦人員,要求提供會議資訊,並應盡快上網公開。但這次我們聯絡時,竟有些縣市政府人員回說,不知道必須放上網站。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這些會議資訊本就應該公開上網,民眾才可監督。可見這些縣市首長有多麼輕忽自己的政治承諾,而縣市政府人員又多麼無知於民主政治的資訊公開原則。
這次事件讓我們再度看到,婦女權益的被漠視,政府的官僚習氣難以改革,以及政治人物的空話不可輕信。我們呼籲所有選民現在就上網,去查詢你的縣市有哪些委員,會議內容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婦女權益的爭取,是不會從天而降,需要每個縣市民眾一起努力!
後記:
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為此事致電《自由時報》,認為本著新聞平衡報導的原則,《自由時報》應該同時向本會求證實際情形為何,而不該一面倒的呈現這些縣市的自我辯護之詞。《自由時報》是以在2009.12.3的「生活新聞版」上做了如下的資訊澄清。「縣市長婦女政見大跳票 多數縣市婦權會形同虛設」記者會
2009.12.1 婦女新知基金會 記者會
§ 記者會出席代表:
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黃長玲(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左)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右)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黃長玲。
本週六12月5日即將來臨的地方選舉,將有17個縣市進行改選。縣市長乃是地方自治的重要首長,但至今我們只從電視上看到兩大政黨主席忙於拜票輔選,多數民眾難以瞭解各縣市長候選人有何政見、或政績如何檢驗。婦女新知基金會從婦女政見落實程度的檢驗指出,今年爭取連任的所有縣市長中,只有雲林縣長蘇治芬和屏東縣長曹啟鴻勉強及格;其他爭取連任的縣市長政見都跳票,表現不及格。而明年將進行改制選舉的8個縣市中,仍以北高兩市較佳,尤其是高雄市長陳菊表現較為特出。
多數縣市婦權會功能不彰、形同虛設
若要檢驗各縣市長是否重視婦女權益,最簡單的基本指標,就是看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是否發揮功能。婦權會作為統合各項婦女政策(勞動、教育、福利、衛生、文化等)跨局處的協調機制,各縣市在2002年起陸續成立,背後推力乃是民間團體與中央政府共同推動,希望地方政府藉此機制來展開各項政策性別主流化的工作。
但我們卻發現各縣市的婦權會功能不彰,縣市首長很少依照行政院婦權會由院長主持的慣例,往往交由副手、或社會局長主持,虛應故事。甚至,縣市長往往不願做到資訊透明公開的原則,沒有專屬網站滿足民眾知的權利,無從監督民間委員的社會代表性是否足夠?會議內容是否達成任何具體成果?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2005縣市長選舉 要求候選人簽署婦女政見
然而,此一機制是否淪為虛設,執行上是否落實,關乎單親、家暴、新移民、災區、原住民等女性能有多少實質的權益。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05年底上次縣市長選舉,曾經邀請各縣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加強各縣市婦權會功能」的婦女政見,內容包括:
- 第一、 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每年應至少開會四次。
- 第二、 縣市長應至少每半年親自主持會議一次。亦即,全年四次會議中,應至少有兩次為縣市長親自主持。
- 第三、 設立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專屬網站,公布各屆委員名單、歷次會議記錄,使民眾擁有知的權利。
- 第四、 網站中並應設有民意論壇專區,方便民眾表達對各項婦女及性別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上任提醒兌現婦女政見 執政一週年令人失望
當選後的現任縣市長中,除了金門縣長李炷烽、連江縣長陳雪生拒絕簽署,以及後來補任的台東縣長鄺麗貞、當時尚未改選的北高兩直轄市之外,其他縣市長都有簽署該婦女政見。所以,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06年婦女節前夕,曾經寄過婦女節賀卡,給當時剛上任的各縣市長,提醒其所簽署的婦女政見亟待落實。
我們又在2007年3月6日舉行婦女節記者會,當時各縣市長就職已屆滿一週年,本會向大眾公布檢視各縣市婦權會的執行情形。但一週年的成果令人失望,有簽署本會提出婦女政見的20個縣市是全部跳票!而且在當時已經成立婦權會的23個縣市中,有17個縣市完全沒有在網站上公布任何一次會議紀錄;其中唯一在一年中有召開四次會議的僅有雲林縣,可以說,女性縣長(蘇治芬)確實有可能更重視性別政策。
執政四年仍無改進 各縣市漠視婦女權益
現在,各縣市長上任已有四年,我們再度失望的看到各縣市的婦權會仍然執行不佳,這些縣市長政見所承諾的四項要求幾乎全都跳票、或未完全做到(詳見附表)。本次地方選舉,雖僅進行17個縣市的改選,其他8個縣市將留待明年改選,但我們為了選民方便比較,這次仍一併檢視所有縣市婦權會的執行情形。
綜觀婦女政見四項要求的執行情況,多數縣市一年僅舉行兩次會議,2006~2009的數年間,縣市長若有主持過一兩次就很不錯了。25個縣市中有18個沒有將資訊上網公開,所有縣市的網站都沒有設立民意論壇、討論婦女政策的專區。
再細分來看,先以最簡單的指標來檢視,一年開會四次以上的縣市仍然僅僅一個,25個縣市中只有雲林縣做到,雲林縣網站上也有公開2007年起的會議資訊,但很可惜的是,雲林縣長蘇治芬並未主持會議,不過雲林縣開會次數多、資訊又透明,相對之下是表現較佳的及格生。
另一位今年爭取連任的首長中的及格生,是屏東縣長曹啟鴻。2006年起定期開會,並且將每次會議資訊上網、做到資訊透明原則,因此表現也算及格。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指出,高雄市長陳菊是在所 有25個縣市中,唯一每年都主持會議兩次以上的首長,特別值得肯定。2006北高兩市選舉時,本會並無特別要求候選人簽署婦女政見,但陳菊上任後,從2007年起,每年都主持會議兩次以上,顯示其重視婦女權益的程度,對各局處做出良好示範,統率社會局、勞工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單位橫向合作,共同推行各項婦女政策。
整體而言,本會依照各縣市政府是否落實前述四項政見,進行簡單的評分,並且分為五個等級。但是沒有任何一個縣市達到A級(4分以上)。范雲強調,嚴格來說,沒有任何一個縣市做到婦女政見的四項要求,可以說是全都跳票!
達到B級及格的縣市,則為雲林縣、屏東縣,以及今年沒有改選的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至於婦女政見落實度最差的縣市(E級)則有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及今年未改選的高雄縣。次差的(D級)包括了台東縣、桃園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及沒有改選的臺北縣、台南縣。
范雲教授分析,評分最劣等的縣市,首長幾乎都是男性;及格縣市的單項表現,則以兩位女性首長(蘇治芬、陳菊)最為突出。可見推動女性參政,有助於落實婦女權益和性別政策。
從婦權會是否認真開會 可看出政治承諾是否空話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說明,中央和地方的婦權會的共通特點在於民間參與和政策統合,也就是邀請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從民眾需求的角度,來與各政府單位共同討論和制訂各項性別政策。這其實是要求國家必須扮演推動性別平權的重要機關,也就是國際推動「性別主流化」的作法和潮流趨勢,並非台灣獨創。
所以,婦女新知基金會所提出的婦女政見四項要求,其實是很卑微的、起碼的基本要求,連這樣的程序性要求,各縣市卻都做不到!更別提其他政見的實質承諾,如家暴政策,更可能淪為空談!黃長玲教授指出,從婦權會形同虛設,就可看出有些男性政治人物常愛講一些「我很尊重我太太,所以我很重視婦女權益...」,這些空話都是政治表演而已。
范雲董事長也指出,這次記者會,有些縣市(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金門縣、連江縣、高雄縣)並未提供會議資料給本會,也不肯放上網站,不免懷疑這些縣市的會議是否有認真召開?
黃長玲教授進一步分析,各縣市婦權會的會議記錄格式不一致,有些縣市的紀錄很簡陋,甚至結論只簡單寫「洽悉」而已。但像雲林縣的會議記錄就有進步,從早年的各局處業務報告,現在進展到仿照中央婦權會的管考格式,清楚列出各項提案內容和執行報告的追蹤列管,才有可能循序落實各項性別政策。
鼓勵女性參選議員 委員會也應1/4女性保障比例
由於12月5日的投票,乃是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的三合一選舉。未來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的程度,不僅與縣市長是否重視婦女權益有關,縣市議員的性別意識和女性比例也非常重要。
根據政大政治系副教授楊婉瑩的研究,整理歷屆1986到2005地方縣議會女性當選、及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比例,顯示從過去到現在,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女性比例相當有限(不論新舊制),佔總當選人數不到5%;但是因為女性議員人數比例相對低(15%-26%),所以女議員中因為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比例,從最高到最低將近27%(23/118)-10%(34/127),因此婦女保障名額制度還是有其實質效果,不過有逐年漸低的趨勢。
屆別 | 合計 | 男人數 | 男比例 | 女人數 | 女比例 | 保障 | 保障比例 (保障/總人數) |
十一(1986年) | 837 | 710 | 84.83% | 127 | 15.17% | 34 | 4.06% |
十二(1990年) | 842 | 714 | 84.80% | 128 | 15.20% | 27 | 3.21% |
十三(1994年) | 858 | 729 | 84.97% | 129 | 15.03% | 20 | 2.33% |
十四(1998年) | 865 | 714 | 82.54% | 151 | 17.46% | 21 | 2.94% |
十五(2002年) | 871 | 680 | 78.07% | 191 | 21.93% | 24 | 2.76% |
十六(2005年) | 874 | 646 | 73.91% | 228 | 26.09% | 23 | 2.63% |
黃長玲教授分析,地方制度法2002年上路後,因有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使女性議員的比例首度突破20%,但現在還是只約佔1/4保障比例的低標而已。在現階段性別比例仍失衡的情況下,我們還是應鼓勵女性當選議員,以數量達成質變的契機。因此,我們應多支持女性議員的候選人參選。同時,地方制度1/4女性比例保障的考量,不應只是在選舉時有意義,也應反映在議會的代表行為中,應在不同的委員會多增加女性名額,共同為婦女爭取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結語時強調,接下來我們會把本次記者會資料,寄給兩大政黨及縣市長候選人,選舉結束後也會寄給當選的縣市長,讓他們知道民間一直在監督婦權會的執行情形。我們也希望藉此提醒廣大選民,不要再被選戰的花言巧語所騙,要用選票來作主人,從檢視縣市長婦女政見和縣市議員候選人的性別比例及平等意識,選出真正重視婦女權益和民生福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