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報第394期】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公開說明會─台灣生態學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ugust 23,2017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公開說明會
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公開說明會
開會時間:103年6月22日下午2時
開會地點: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村活動中心
發言人:張豐年
代表單位:台中市后里區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民間水患治理監督聯盟、
台灣生態學會、台中市新環境促進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聯絡方式:fn.chang@yahoo.com.tw 手機:0937598752
與會意見
1. 本計畫主為應付層出不窮「工業開發之用水需求」,難獲民間認同,而反對之聲浪不僅出現於鯉魚村,於后里區更強烈,建議最好順此放棄:
● 96年間中水局首度在后里開地方說明會時強調本開發案主要是為了中科三期,未料遭鄉親強烈反彈,之後遂改口,表示中科僅佔其中之一小部分。於該會中居民雖要求再度召開,但之後中水局以相關公部門之閉門會議敷衍以過,種下后里鄉親日後對公部門不信任之遠因。由此亦可看出,水利署上級雖一再強調民間參與,但底下單位未必遵行。
● 近年來台中地區之民生、商業用水變動不大,農業規模現更被大肆縮減,本應不缺水,如今之所以會缺水,無疑被到處鯨吞蟬食之工業開發(如大度山科技走廊等等等)所拖累。
● 現今溫室效應導致之澇旱二極化災變、水資源不穩,主因工業開發過頭所致。若要改善,貴署確該從遵行自身水資源運用綱領「以供定需」之大原則著手,如今本末倒置地一味迎合開發,不免會讓自己越陷越深。
● 可預期本計畫效益不大:雖美名聯合運用,但大安大甲溪太近、同質性太高,若下雨則同下,濁水滾滾入海,留也留不住。待乾淨時,水已無多,建議順此環評結論被撤銷之契機而放棄。
2. 從石岡壩打隧道引水居民憂成小林村第二非無道理:
● 不要忽略如下事實:開發範圍內大小斷層10處,但百年來最嚴重之兩處震災,關刀山大地震(墩仔腳斷層)、九二一地震(車籠埔)都與本開發案之範圍重疊,且另一三義活斷層居中蠢蠢欲動,可預期大地震遲早會再度降臨。規劃中之大甲溪輸水隧道及其取水口就在車籠埔斷層錯動最高達10米之處,為何還要硬闖,不懼在太歲頭上動土之後果?
● 取水隧道通過頂埔及背山之圳寮巷,該處九二一地震時山崩地裂路塌,房子倒的倒,可謂柔腸寸斷,個人都有存照。當初在環評會也曾播放過,歷次開會更寫了不知多少意見,但卻都無法打動環委、水利署。假若車籠埔斷層再度錯動,不知如何自處?所幸老天總算有眼,環評結論終究被高等行政法院撤銷。
● 本案是為不折不扣之越域引水,只是改換個「聯合用水」之名稱,欺人耳目而已。歷來廣福里居民親見山坡滑移,憂成小林村第二非無道理。
3. 后里第二淨水場之開發案102年11月13日既經第249次環評大會撤銷,不知本計畫從石岡壩打隧道引水要引至何處?另尋替代場址看來極難有成,銜接管路就此長期預留住?本工程計畫與后里第一、二淨水場案事實上應屬同一開發,為免日後發生無法同進退之尷尬,當初環評時個人即一再強調不應分割處理,卻未獲理睬。如今回頭看來,不聽逆耳忠言無疑是自討苦吃。
4. 農業灌溉用水、民生用水,不僅規劃範圍內之后里區、鯉魚村,連整大甲溪及大安溪流域都受到嚴重衝擊:
● 基本上后里農民本就反對中科之進駐及本開發案,但在環評屢過關之無奈中,為能苟活,只得要求保障受影響最大之后里圳與內埔圳之供水,但公部門迄今還是無具體措施,建議順水推舟讓此案撤銷,改單純從該二圳本身著手,以減少彼此之麻煩。
● 不僅供應大台中地區農用水最主要之葫蘆墩圳(涵蓋原台中縣之豐原、潭子、神岡、大雅,原台中市之西屯、南屯、北屯、東區、西區),還有更下游之福馬一、二、高美、五福等圳都同樣受到不利之影響。
● 大安溪之水經由士林壩被截入鯉魚潭水庫,但該庫水卻主被用於大台中地區,對大安溪流域下游子民而言實不公平。且士林壩上游之河床亦因嚴重淤積導致象鼻部落等屢鬧水患,原住民無辜遭殃,不應繼續忽略。
● 99.10.29第199次環評大會之結論雖附有確保大甲、大安溪流域農用水及河川基流量之條件,但歷來實際情況卻常大相逕庭。事實上在枯水季常見下游斷流,魚蝦、毛蟹、鰻魚苗等當然都受不利影響。
● 就大甲溪而言,更慘者,某些紙廠排入之污水於冬季時因水少停滯,於中山高橋上游成一灘死水,惡臭隨風飄揚,紙漿更污染下游河道。
5. 農業灌溉用水本還有不少被忽略之生態環境功能,千萬不要小看:
● 灌溉若輪番:地下水得到之補注有限,一旦水位下降,仍有不少之使用井水者取不到水。水分若不夠,田埂、岸邊長不上植物,其保護水土、微調局部氣溫等生態環境功能亦連帶受損。大里溪車籠埤等周邊農地於101年之蘇拉、102年之蘇力颱風時護堤因無植物保護而潰決、石頭跑進,農作被毀,能不正視?
● 如能充分供應:農地可降溫,空調冷氣之使用不用如此多。萬一洪水來襲,農田周邊因有竹木阻擋,不致遭沖毀,淹些水反可發揮滯洪作用。
● 身為大甲溪之子民深知農用水在吾人小時幾長年不缺,如今卻必須藉由嚴格之輪灌而勉強支撐,如何談得上發揮生態環境功能?
6. 政策上如何確保農業灌溉用水,重拾農民之信心?
● 遵行水權「民生、農業、工業」之優先次序,現今如戒嚴時期,弄一特別條例即可輕易將農業用水移撥工業用之作法,應予改變。
● 若真要確保農業用水,建議由水利署召集農田水利會、工業單位(如中科等)、廠商公會、地方政府事先簽訂用水協議,載明萬一缺水,廠商同意先停工停產。若有此白紙黑字之保障,農民當可放心。本作法在當初之環評過程中個人即曾一再強調,惜迄未獲理睬。
● 想請教農田水利會,移撥取到之錢作何用途?有無真正回饋與農民?是不是搞一些工程,如弄大取水堰,護岸全面水泥化,讓問題更難收拾?
● 筏子溪、烏溪福馬圳等處都可看到類似加碼越搞越糟之工程災難。
● 內埔圳取水設施更是典型之例,93..97.101.102年取水道屢建屢潰決,總共不知花了多少冤枉錢?取水口如今高懸於水面上,原因何在?改用馬達抽水一年要花多少錢?誰來付帳?
7. 千萬不要忽略如下事實:石岡壩除自身難保外,其導致上下游河道淤積淘空之後遺症亦已難以善後:
● 上游之淤積災害:石城,特別是劉家伙房最為嚴重。下游之淘空範圍更廣:后豐斷橋、新舊山線鐵路橋一再補強改建、后里舊社堤防、豐洲堤防、國道四號神岡段橋墩屢補屢遭淘空。各圳之取水口因河床全面下刷而難取到水,只得一再往上移,尤以最接近石岡壩之內埔圳受害最嚴重(如上述)。
● 新山線鐵路問題:為了保護橋墩而拆掉內埔堰帶來不少問題,該橋橋墩因缺乏砂石補注而屢遭淘空,縱使現經改建,且下游段現正大規模挖填改道中,亦無法保證將來不再出問題。
● 若謂水利專業夠,何以北側壩體會如此湊巧地成九二一地震車籠埔斷層抬升最高之處?全世界有哪一壩體出現如此窘境?當初何以被忽略?
● 八八水災後,在環委之要求下由環興公司模擬南部八八雨量之災情,獲致大甲溪水位剛至壩頂,壩體可撐住之結論。很弔詭的是,該模擬僅侷限於壩區、河道內,卻避開周邊不提、不示。而石岡壩頂高度與路面一致,一旦水位高至壩頂,上游之溢流可謂汪洋一片,周邊勢必出現之嚴重災情卻完全不提(歷來颱風總雨量不到700豪米,石城地區即已嚴重淹水,若至2000豪米,整村落大概皆不免完蛋),是專業不足,抑或刻意之掩飾?建議以八八水災時高屏溪之大樹攔河堰(不僅是活動橡皮堰,且高度遠低於石岡壩)上游之嚴重溢淹為借鏡,不要如此低估。
● 石岡壩若不拆除,除上述諸問題難以改善外,後續還不知要投入多少冤枉錢於無謂之治標工程?
● 石岡壩建成後,舊葫蘆墩圳取水口(緊接著后豐鐵馬道下游南岸)即被閒置,另從石岡壩繞道取水,多花一筆冤枉錢。苟若石岡壩真能如願被拆除,建議葫蘆墩圳之取水回歸舊取水口。
8. 建議放棄此案--以提高調水藝術取代本案之硬體規劃:
1. 石岡壩:直接拆壩或漸進降低壩體高度最佳
● 大部分後遺症因上下砂石漸進回復平衡而得以自解。
● 保留豐原淨水場。
● 取水改採老祖宗斜堰或灘地伏水溝(傍河取水)之方式,出水口需保留。
2. 必要之配套措施:
● 於大甲溪南岸另覓淨水場址取代后里第二淨水場:
重新利用豐原中正公園之舊淨水場(現當公園用)。
於大甲溪南岸(石岡、豐原)寬廣之溪埔地另覓:
土牛:東勢大橋下游不遠處,利用河濱運動公園(原九二一地震廢棄物場),還有其他休閒遊憩設施之用地。
豐原:后豐鐵馬道花鋼橋(舊山線)至后豐大橋中間(利用三河局、水規所擬歸劃為河濱遊憩公園、救難站等處
3. 水源之調配:除充分利用原本之大安溪、鯉魚潭及其淨水場外,還需:
● 與台電通力合作,讓上游五霸充分發揮沈澱、周轉功能,另就近以馬鞍壩後池堰取代石岡壩。
● 充分運用食水嵙溪:豪大雨後除該溪本身濁度很快可降之外,大甲溪混濁之水還可藉由白冷圳、八寶圳之輸送、農用灌溉過程來淨化,尾水再經由食水嵙溪而可充分取用。
● 就如尖峰狀態台電之聯合調度,只要供應端之電網能串連在一起即可,非得一定要將源頭之二發電廠拼湊在一起。要聯合運用該二流域之水,設法讓流量較大之大甲溪就地發揮較大功能即可,未必一定要將該溪之水打隧道越域調至后里與大安溪者攪和一起,讓二流域分別運作,在豐原端加以有效串連即可。
4. 能拆壩或漸進降低壩體高度最好,如不願:
● 在石岡壩區內師法屏東來義鄉二峰圳取林邊溪之伏流水(可請教屏東科大之丁撤士教授),因面積更為寬廣,應可大幅降低濁度。八八水災後,個人親往屏東勘查,不僅水量充裕,水質亦極為乾淨。
5. 提前實施水利署規劃中之後續方案:如擴大豐原淨水場,或分上下甚或三層,增加運轉空間。
9. 針對本案對開發單位(中區水資源局)及水利署之其他建議:
1. 如果是我當署長,或中水局長,我會秉持專業良知地建議如上,可惜過往該些動作一直缺乏,期待年輕之邱副局長能領銜作為如下:
● 為替自己解圍,請署長往上建議行政院或環保署:推動全方位之總量管制,考量國土開發能承受至何程度?經建開發之上限門檻在何?水電資源能供給多少?污染(空氣、水、土)能承受至何程度?任何超標或缺一皆不可。若暫無法考量整體,至少先考量中部地區。
● 水利署秉於專業重新檢討目前各種水資源之開發規劃,之後再來取捨,特別是中部地區,建議依次考量如下:(1)放棄此案(利用環評被撤銷之契機)。(2)進一步探討石岡壩是否該拆除?(3)順便探討濁水溪之集集堰是否亦該拆除?
2. 當初一階環評之地方說明會,在石岡、東勢、新社等地亦皆召開,如今進入二階,理該更為慎重,但光在苗栗三義鄉之鯉魚村與台中市之后里區召開是為不足。水利署既然一再強調資訊公開與全民參與(明日在水利署台中部辦公區有一場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民眾參與注意事項之研商會),且吳副局長亦期待此案能立下日後類似案件之處理典範,建議擴大參與範圍,多舉辦幾場地方說明會。
3. 后里第二淨水場之環評既被退回,本案之工程計畫連帶亦應該有所調整,但所看到者還是原先之老套,建議下次再召開時應有更明確之方向,各種可能之替代方案亦應明列出,讓民間據以建言。
4. 現今自來水見抄率63.39%,換言之超過三分之一之水漏掉,在此之下縱使本開發案能有一些成效,但實際成果亦不到三分之二。假若將漏管汰換掉,能節流之水將遠超本規劃,何不改往該方向邁進?
10. 最後建議眼光看遠一點,利用環評結論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 銷而被迫進入二階環評之契機好好進一步探討如下:
● 緣於所有之問題皆為相對,有得必有失,有建設必有破壞,只是後遺症(因果)出現之時空遠距效應一下子看不出而已。就以石岡壩為例,其建立對整大台中地區用水或許稍有助益,但大甲溪本身之農業用水、生態環境就不免遭殃,連帶上下游亦因嚴重之淤積淘空後遺症而無法收拾。因而建議凡事不要衝過頭,該適可而止;若必要時,甚且該回頭。老祖宗一再提醒「敬天畏地、天人合一」,是有為後代子孫之永續生存著想之深切含意在,切忌一再忽略。
● 島內只要建有大壩之流域都同樣出現嚴重的淤積淘空後遺症,籲請整體考量該些事實,及早面對大壩該有之退場機制。特需強調,大甲溪主流共有六壩,處島內之冠,而處最下石岡壩之下游總括淘空卻無淤積之大成,因此橋樑、堤防、灌溉取水之沖蝕毀損最為嚴重,想治都治不了,此個人之所以一再強調石岡壩必需拆除之最重要原因。
● 水利單位該提升自我專業:(1)認清是在為這塊土地能否永續經營負責,而不是幫廠商財團,幫政客、幫執政黨開疆闢土、打前鋒、衝業績。(2)針對各種開發案:千萬不要爭功諉過地刻意膨脹各種經濟效益,卻避談各種潛在之風險(後遺症)或外在成本等等。
● 須知:民生、農業最重要,縱使沒有商業、工業,但只要還有農業存在就能過活,這種情況遲早會發生,如:開發過頭累積到一定程度而大自然開始反撲(溫室效應)或萬一戰爭發生時,千萬不要幸災樂禍,更不要等出問題時才來後悔莫及。
● 目前看來:經建開發確已過頭,針對舊有者,考量該如何加強、如何好好維護,無論如何不要輕易屈就新的工業開發。若萬一被提出,則該請經濟部優先估算尚有多少閒置之工業區可資先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