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聯盟電子報第70期--靜坐關病院 人權大步退─殘障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16,2020靜坐關病院 人權大步退
作者: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
2011年10月,台東專校邱姓女學生在校慶活動中靜坐,抗議學校漠視她所申訴的性騷擾和校園霸凌事件,卻遭到校方、警消人員及衛生所護士強制架離送醫。
從當天影帶中,完全看不出邱生有任何傷害自己或他人之虞,且之前也無精神疾病之病史,但卻遭到校方以邱生有精神疾病之虞通知警消到場處理,邱生遂在警消人員及衛生所護士強制下,火速被架離並送至台東榮民總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當天台東榮民醫院醫師,即認定邱生為《精神衛生法》所稱之「嚴重病人」且有「自傷」、「傷人」之虞而有全日住院治療的必要,雖邱生努力爭取自身權益,但因已先被台東榮總醫院判定為「嚴重病人」,導致一切抗議均被視為「病癥」的表現,其後,該案雖因邱生及母親表明並無「自傷」、「傷人」之虞而拒絕接受住院治療,才送至衛生署審查會審查,但因衛生署審查會採書面審理,邱生遂在無法為自己辯護的情況下被衛生署審查會判定應強制住院51天。
邱女從一開始為表達對學校的不滿而靜坐抗議,最後不僅落得「嚴重病人」的標籤,更被剝奪人身自由51天,過程中一切為自己自辯的聲音完全不被聽見,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的認定流程,完全無法達到程序正義的保障,也違反憲法及兩公約所保障之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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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友善校園—『賦權自己和他人,對抗霸凌』之三
作者: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張正芬教授、王慧婷助理教授(本文轉載自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刊物--牽引)
參、賦權學校、自己與他人
一、什麼是「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SWPBS)?
全校性正向行為支持的概念自國內實施多年,為使佣一個整合方法來評估、介入校園內可能發生的問題, 像是學生行為、學生學習成就、校內成員的角色與責任等,目的在於發展共同任務,使校內所有成員都會使佣最有效的方法把學生行為問題降到最低,建立支持系統與防範校園暴力。基本上,這是種預防勝於治療的概念,如同心理衛生三級預防,初級預防有80%的學生行為問題可以在一班教師的班及經營中解決;15%在次級預防額外的介入中得到支持;僅有約5%的學生才需要三級預防中特殊且別的支持系統(圖1)。
舉例來說,某學校有三項準則:有禮貌、有責任感、尊重別人,是全校師生皆知道的,初級預防就是在班上透過教師口頭提醒、訂立班規、平日課程活動中培養、全校性公開表揚等來執行並鼓勵學生做到這三項準則(政府宣導亦屬之),如果有學生仍無法遵行,就轉介給輔導老師、學務處等其他單位來介入,這便是次級預防。次級預防大多以團體的方式進行,將初級預防中仍不見效果的學生聚集起來,藉由小團體教學、楷模學習等方式來介入。
若在次級預防中還是無法使學生遵守三項準則,就進入個別的介入模式,也就是了解學生的主要問題在哪、是否有特別因素造成、是否需要特殊教育的介入與鑑定、擬定個別介入模式,也就是了解學生的主要問題在哪、是否有特殊教育的介入與鑑定、擬定個別的介入入計畫等,此即三級預防。而SWPBS就是要透過初級預防的大防護網,將全校近80%的學生導向良好的行為規範。因此,做好SWPBS不僅能防範與降低霸凌的發生可能,還能使學校節省資源與人力在事後處理與無效介入輔導上,將其充分運用至個別化的正向行為支持。有別於負像的霸凌行為,「正向」行為支持,及不用懲罰(負向)的概念來處理負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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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購買商業保險之權益
作者:殘障聯盟研發組長郭洛伶/專員林恩淇
由於,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為保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有無故拒保,或是訂定相對不合理的承保標準,以致身心障礙族群經常遇到拒保或買不到保險之情況,再加上各家保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的承保標準與作法也各有不同,如:有些保險公司對部分身心障礙者,評估認為屬於罹病率、危險率較高的群體,而被要求加費後才承保。各家保險公司僅靠著對身心障礙者的想像,產生「身心障礙者的死亡風險比非身心障礙者高」的說法,在沒有任何實証資料或精算統計之下,對身心障礙者訂定差別待遇的保險費率,上述種種因素,使得身心障礙者在投保商業保險時,長期處於不平等之待遇。
過去,談到這個問題都只能得到這是「商業行為」做擋箭牌,但保險業為特許行業,主管機關應要有約束權。為了使身心障礙者投保商業保險的權益受到保障,101年3月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政府首要解決了身心障礙者投保商業保險被拒絕或有其他不公平之疑慮,終於使得身心障礙者投保商業保險的正義得以伸張。<<閱讀全文<<
我們要新增「社會福利及家庭署」
馬英九總統曾於社福政見中曾提及現行社福機關分屬不同部會,為解決多頭馬車的亂象,減少福利資源的浪費,應將中央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提升至部級單位。建構從中央至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一條鞭以社會工作專業為主軸的服務體系。然而,從新的組織改造中討論的衛福部組織架構圖卻將福利與衛生合部,甚至整併後將變為「衛生獨大、社會福利不見」的局勢。
2.不讓社會福利設「署」,卻規劃國民健康分別成立「署」和「司」之怪現象
1.社會福利獨立設機關。
2.倘使一定要將社會福利與衛生合併為衛福部,至少要新增一個「社會福利署」
3.更名:「兒少及婦女司」、「老人及身障司」
4.成立衛生及福利研究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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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放稻草到男性身上了
4月9日聯合報民意論壇有一篇文章,指稱男性容易身心障礙,呼籲想生男性的父母要深思,筆者想要替蒙受社會價值期待、基因染色體與勞動結構所苦的身心障礙男性們抱屈,也企圖替眾多父母緩解傳宗接代所須背負的重擔,去除不必要的偏見與「刻板印象」的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