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野電子報】還我土地運動,蠻野情義相挺;礦業改革之路,蠻野攜手同行─蠻野心足Wild at Heart─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October 02,2017來自蠻野實習生的一封信
親愛的支持者您好
我是林蓉,是一個大學生。
今年,是我在蠻野實習的第二年。
今年,《礦業法》修正草案成功進入立院,排入修法議程。
也是今年,亞洲水泥公司在「修法前」搶先展限礦權,將在「太魯閣族人」土地上開採的年限拉長到第「八十年」。
高中課本都說台灣缺乏自然資源,竟然還有礦場?
台灣目前仍有234個礦區,總面積接近兩個台北市,其中四成的礦場位於花蓮。從礦種而言,大理石開採占了大宗,也是俗稱的水泥礦。
我們生活需要水泥,開礦好像沒什麼不對的?
憲法明定「礦」屬「國家所有」是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然而礦權的審查卻是黑箱作業。更誇張的是這些從台灣國土榨取出來的天然資源所生產的水泥,每年有約將近3成外銷,政府對進口水泥課高額的反傾銷稅保護國內水泥業者,讓業者壟斷國內市場,卻又低價銷售水泥到國外。
為何要修礦業法?
台灣現行的礦業法,與其說是管理,不如說是為台灣的礦場護航,礦業權一通過就是20年,展延期限不須經過環評,而台灣多數的礦場都在環評法通過之前就取得礦權,因此從未被環評過。礦業法也保障,礦場可以不經地主同意取得私人的土地開採。
蠻野心足長期以法律專業扶助的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太魯閣族人,就是其中的受害者。四十多年前,他們被鄉公所與亞泥以爭議手段奪走了世代耕種、居住的土地,被趕到山腳下。數十年來,礦場距離村子不到500公尺,爆破的巨響與碎石嚴重影響了族人的生活,身後的青山被斷頭,族人長年活在潛在土石流與山崩危機的恐懼中。
蠻野13年前就開始投入此案,協助族人的法律訴訟。纏訟十多年的過程中,2012 年原委會的訴願中勝訴確定,指出國家有義務將原保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原住民。今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確保了兩位耕作權人的土地所有權。我們除了持續協助其他族人透過法律途徑取回自己的土地,更與其他公民團體合作,投入在亞泥的新竹關西石灰石礦復礦的抗爭,以及針對金昌石礦違法未完成環差就進行開採,提出公民告知書,並協助當地族人提起行政訴訟。也在今年,蠻野致力於礦業法修正議題中,參與民間版礦業法的擬定,並成功將其送進立院。
在蠻野的日子裡,我跟著協會的專職律師孟羽一起去花東,討論抗爭策略、採集族人的故事,在台北時參與數次礦業議題記者會,我看到國家如何與大企業共謀,法律不再是保障人民,而是合理化掌權者剝削弱勢的武器。但在公民團體與這些掌權者不斷的抗爭與拉扯中,我看到了希望。我們打贏了訴訟,也在今年送出了修正草案,我真實的看到,蠻野熟悉法律這套國家的語言,能在其中成為極大的助力。
我相信,在捍衛我們生活的環境、捍衛資源開發中被犧牲的弱勢的路上,每一個人都是重要的力量。蠻野為了成為公民社會忠實的捍衛者,不接受財團的捐助,因此更需要大家作為堅實的後盾。訴訟是長期抗戰,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百位族人的所有權移轉登記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最近蠻野更投入在撤銷亞泥展限處分的訴訟中,阻止修法前的闖關潮。礦業法的修法,更需要公民團體持續的施壓與關注。你的捐款,能讓我們更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投入訴訟、投入抗爭。
誠摯邀請您,一起參與這場戰役,
這場為這一代人、下一代人的生活環境奮鬥的戰役。
林蓉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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