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黃金?還是艱辛?社區居住方案的下一個五年─社區居住聯盟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November 28,20122011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活動報導
台灣如何邁向居住正義?世界都在看
去年4月社區居住聯盟與瑪利亞基金會聯合舉辦了台灣第一次的社會住宅研討會,當時「社會住宅」一詞對一般民眾來說相當陌生,然經過一年的倡議,社會住宅已成為2012年總統選戰的核心議題之一。
同時,歷經一年的籌劃,由本聯盟及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以下簡稱住盟)、台大城鄉所主辦,瑪利亞基金會、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伊甸基金會、台大社工系等單位協辦,由行政院研考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指導,台灣有史以來最盛大的「社會住宅國際研討會」於10月3-4日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廳舉行,此次研討會共邀請來自德國、美國、丹麥、荷蘭、日本及韓國六國12位專家蒞臨演講。
研討會開始前(10月2日),大會特別安排一天的台北市及新北市公營住宅參訪行程,由台大城鄉所康旻杰副教授帶領,從延壽國宅、社會住宅預定地(寶清段)到安康平宅、溪洲部落、大龍峒出租國宅,途經豪宅帝寶、空總基地(小帝寶)等,雖然整天陰雨綿綿,講師們卻興致高昂,用心聆聽簡報並熱烈提問。....閱讀全文
臺灣社會住宅運動源起
轉載自2011年07月第63期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會刊雜誌(少部分文字與資料補正)
文/陳美鈴 2011.05.06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
‧台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創會常務理事
‧內政部營建署「修正整體住宅政策專案小組」暨「住宅法」(草案)增設「社會住宅章」與「住宅權益平等章」成員
家,生命安頓之所。居住空間,靈魂藏身之處。住宅安歇著漂流的身體,台灣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於焉成立。
常人生活,是最豐潤素樸的生活。住宅法與國家住宅政策之虚實,調節著生命氣息之躁緩。資本市場狂吠而去之時,公義之鐘當響遍大地。
祈願弱勢兒女如常人擁有平凡的家,互為社區好厝邊。祝禱海洋台灣,容納百川,展現共同生命的飽滿力量。
這是我為住盟成立所寫下的祝禱詞,也是2010年10月13日在總統府送給馬總統的祝禱詞,更是百年臺灣青年與弱勢的集體吶喊!
1950年代以前身心障礙服務以提供大型集中式教養機構服務(instiution care)為主,1960年代逐漸走向以社區為基礎的社區照顧(community care)模式。1970年代進一步發展獨立生活運動,美國於1982年組成「獨立生活全國會議」(National Council on Independent Living ) ;歐洲14個國家於1989年組成「獨立生活歐洲會議」(European Parliament Independent Living Resolution ),更積極倡議透過福利服務支持系統(support service)協助,身心障礙者有權選擇留在社區居住(community living),並與社會融合(social inclusion) 之獨立生活方式。......閱讀全文
台灣成人智障者新的居住服務方案(社區居住)成果─兩年追蹤研究
簡家欣 翻譯摘要、周月清校對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周月清教授辦公室研究助理)
本文翻譯摘錄自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周月清教授等人之研究報告(刊載於Chou, Y.-C., Pu, C., Kroger, T., Lee, W., & Chang, S. (2011). Outcomes of a new residential scheme for adult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ies in Taiwan: a 2-year follow-up.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 55, 823-831. 完整原文檔案請逕自與周月清教授聯繫索取(電子郵件信箱:choucyc@ym.edu.tw);如欲引用,請註明英文原文出處。
簡介
智障者由機構進入社區的運動,一直是世界各國公共政策中重要的一環。這個運動主要聚焦在參與者的生活型態與功能性技巧促進,如適應行為、社區參與、家庭接觸以及對其自身生活的自主性。而這個研究是要比較從家庭與從教養院搬進社區居住服務的智障者。
在台灣,2004年有81,600人被診斷為智障,這些人當中,有92%到95%是和家人住在一起,超過80%則是年滿15歲以上。由於政府相關的居住政策只補助有立案的教養院或社區家園(教養補助費),但不補助非機構式立案之六人及以下之社區居住服務。自2001年開始倡議「支持智障者居住在社區」(一個居住單位六人及以下)(PS: 為了和一般人一樣居住在社區,此社區居住服務方案不申請機構式立案),成功地促使政府補助一個先導計畫,如於2004年11月到2006年底之間補助12家沒有登記立案的居住單位。這個先導計畫即為社區式的小型住家、只能有六名以下(一名亦可)的居住者入住,是一「實驗性的居住方案」。這個方案主要是由那些關注智障者人權的服務提供者所提供,服務提供者中有些也提供教養院、日間照顧與就業服務。而搬進這些小型住家的智障住民先前都使用過教養院服務或是日間照顧。
和許多發展中國家不同,台灣目前並沒有所謂的『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 的政策。如果要搬進社區式的住家,智障者通常要取得他們的家人以及他們的服務提供者及其上司的同意。
去機構化脈絡下,在台灣我們尚且找不到評估從教養院到社區生活的研究報告。這個研究的目的就是要評估這個新的居住方案的成果。....閱讀全文
是黃金?還是艱辛?社區居住方案的下一個五年
「社區居住」是身權法法定各縣市應辦事項,代表台灣身心障礙者居住福利終於擁有多元化的選擇,自95年方案實施以來,欣見各組織秉持對生活品質的堅持,承辦方案以支持障礙者回歸社區生活。目前政府補助主要是開辦費、專業服務費及租金,另組織可向服務使用者酌收每人每月5千元以下費用,這些費用使用在一般家用開銷如水電、食物、交通外,已無賸餘,因為「社區居住」是「家」的概念,專業團隊提供的幾乎是全年無休的支持,許多夥伴分享,現行補助及收費根本不足以負擔,每個家平均每年要由組織再自行負擔50萬元以上的經費,補助項目中僅上限2萬元的租金補助,是唯一讓承辦單位安心,可以讓服務持續的重要支持(台北市區除外)。
然而,近日內政部審核101年度服務計畫,核下的補助卻大砍租金項目,讓人錯愕!當政府正擬將一般低收入戶租金補貼提高(原每戶每月3600元,將提高至4600元)時,卻反砍進入社區租屋更不易的身心障礙者之補助,而這群公民多是低收入者,面臨社會及經濟雙重弱勢處境。秘書處接獲許多會員告知因經費及人力壓力,無法再承辦方案,但也有堅持不走回頭路的夥伴們,祈禱景氣好轉,讓組織順利籌募到足夠的經費。我們衡諸時勢,社區居住是無法如政府宣示的擁有黃金十年,下一個五年依然是充滿艱辛的挑戰。
台灣的住宅幾乎都為資本市場所左右,聯盟成立前即預見高房價、缺少公有出租住宅(社會住宅)將是「社區居住」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因此不斷倡議「住宅法」及「社會住宅」政策,我們知道政策改變非一夕得見果效,但社區居住服務仍須往前走,我們期待政府是支持與合作的夥伴,珍惜服務的價值,莫讓補助的不確定性影響方案發展,抹煞台灣居住福利所走過的辛苦歷程。....社區居住聯盟會訊15期線上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