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辦法─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網路通訊─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ugust 12,2015「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辦法
壹、 主旨:
莫拉克風災發生迄今已將屆一年,台灣南部大半區域皆受到風災的肆虐,造成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嚴重損失,為詳實紀錄屏東地區風災由發生、重建和新生的歷程,辦理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及「影像」徵選活動。
貳、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參、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研考處
肆、 徵選期間:即日起至民國99年5月31日(星期一)截止(郵戳為憑)
伍、 參加資格:歡迎社會大眾一起熱情參與
陸、 徵選題材:凡莫拉克風災由發生至災後重建期間,與風災相關的所有照片、影像,如設施建設、地貌樣景、生態環境、心靈療癒、產業再造等各種照片,拍攝地點和事件均限於屏東地區。
柒、 徵選內容:
(一)照片徵選
1.規格
(1)一般相機拍攝照片使用135 或120 規格之正片或負片拍攝。
(2)數位相機拍攝照片最小需為600萬畫素以上。
(3)參與徵選之作品無論傳統底片或數位檔案均需沖印為無邊8×12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
2.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8000元,獎狀乙幀
(2)銀牌獎1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幀
(3)銅牌獎1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4)入選30名:獎金9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5件為限。每張照片背面需浮貼作品資料表(如附件3,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3)獲選名單擇期公布於本府研考處網站最新消息
(網址:http://www.pthg.gov.tw/planreo/index.aspx),獲選者務必於接獲通知後一星期內(以郵戳為憑),將照片數位影像檔燒錄成光碟,以掛號郵寄予主辦單位,無法及時提供者,恕將取消獲選資格。
(二)影像徵選
1.規格:片長以3至8分鐘為限,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檔案格式限於以Mediaplayer可播放格式,繳交光碟片一式三份。
2.獎勵:
(1)金牌獎1名:獎金8萬元,獎狀乙幀
(2)銀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狀乙幀
(3)銅牌獎1名:獎金1萬元,獎狀乙幀
(4)入選10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3.規則:
(1)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以3件為限,每件影像作品均需填寫作品資料表,且光碟片外需另黏貼作品標籤(如附件4,可自行複製),否則視同格式不符不予評選。
(2)前三名(金、銀、銅牌)得獎者不予重複,入選則不在此限。
(3)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參賽者自行配音、特效及配樂,如有版權之音樂,需自行取得合法授權。
(4)寄送前請確認作品是否有播放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等),若因而影響評審分數,請自行負責。
捌、 附則
一、參選者均需填寫以下兩種表格,另依參加組別(照片組或影像組)分別填寫附件3或附件4。
(一)報名表:請清楚註明參加組別(照片組或影像組)。(附件1)
(二)著作權約定書(如附件2)
二、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三、獎項由評審會議視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請尊重本評審委員會議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四、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平面、網頁、數位化重製、編印圖錄、重製、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改作、編輯、散布之權利,不另給酬。
五、參賽作品若涉及智慧財產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得獎作品如事後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違法行為將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六、收件地點: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研究發展科收。信封上請標明參加「『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徵選活動○○組」。(可參附件5信封格式)
七、活動訊息及簡章下載請至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網頁最新消息:http://www.pthg.gov.tw/planreo/index.aspx
八、活動洽詢:08-7320415 轉6311 許小姐
傳真:08-7330743 e-mail:a001101@oa.pthg.gov.tw
【附件 1】
「『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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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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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組(每張照片背面均需另浮貼附件3之作品資料表)
共計有 件參選作品
□影像組(每件影像作品檔名請註明作者姓名並編號,例:王小明之1)
共計有 件參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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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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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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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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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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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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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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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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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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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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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得獎經歷
(條列式書寫最重要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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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影本 黏貼處(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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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影本 黏貼處(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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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以上資料請正楷清晰填寫,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各項規定。
簽名: 日期:
【附件 2】
「『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 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本人 並未公開發表,絕無侵害他人著作之事宜,若有著作財產權之爭議,本人願負相關法律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參加屏東縣政府舉辦之「『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影像徵選活動」保證參選之所有作品(以下簡稱該等作品),作品名稱 為 、 、 等(請自行增減),共計 件,均係出於本人之創作,
依本項活動辦法,凡經評定得獎之作品,由屏東縣政府致贈獎金、獎狀(座),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屏東縣政府所有,並同意不對屏東縣政府行使著作人格權。
屏東縣政府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本人無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本人作品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抄襲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本人願負糾紛排除之責,屏東縣政府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狀(座)外,並得向本人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屏東縣政府損害,本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姓名: (簽章)
身份證字號:
住址:
電話:
民國 9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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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每張照片背面均需浮貼資料表,不足部分請自行影印)
「『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
作品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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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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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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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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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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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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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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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照片」
作品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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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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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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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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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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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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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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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每件影像作品需填寫一份資料表,附在光碟內,光碟片外需另貼作品標籤,不足部分請自行影印)
◎作品標籤
請將右側虛線部份剪下黏貼在光碟片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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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免填)
作品名稱:
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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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紀錄影像」
作品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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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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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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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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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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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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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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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理念
(字數不超過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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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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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請貼足郵資)
即日起至99年5月31日止 郵戳還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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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直都在』莫拉克風災徵選活動 組別: (組) 【信封封面】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地址:
電 話: (Home): (Office): 手機:
屏東縣政府研考處研究發展科收
900 屏東市自由路527 號 聯絡電話08-7320415 轉6311 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