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品安全與農漁牧養殖產品安全管理之改革須從課責下手─人‧耕‧食 共同體─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February 22,2017台灣食品安全與農漁牧養殖產品安全管理之改革須從課責下手
作者/雷奇鳴
台北市衛生局公布十月豬肉加工品抽驗結果,發現全聯社販賣的「手打赤肉羹」、以及一家魚丸店的「貢丸」,都被驗出違法含有氯黴素,要求業者緊急下架回收。 位在雲林縣的供貨商表示,他們也是受害者,因為問題出在上游的養豬業者。
被台北市衛生局檢驗不合格的手打赤肉羹,含氯黴素○.○○四ppm,製造廠是雲林縣元長鄉的一家食品工廠,目前已經回收三箱產品回來,其餘產品也已經下架,也將陸續回收回來。
不過,業者也大聲喊冤,他拿出來源證明表示,所有肉品都是來自雲林肉品市場的合格和合法肉品,真正問題應該是出在上游的養豬業者 台北市衛生局是在十月份抽驗市售加工肉品,發現部分賣場販售的手打赤肉羹以及貢丸,分別被驗出含氯黴素○.○○四ppm,和○.○○○六ppm, 其中宗利食品廠出貨的貢丸已經全數賣出無法回收,手打赤肉羹正在回收中 衛生局人員表示,人體累積過多氯黴素,嚴重恐怕會導致心臟衰竭,不過雲林縣衛生局 也強調,肉品加工過程不可能添加氯黴素,除了衛生單位事後檢驗,最重要的是農政單位養豬源頭加強管制,才是有效的解決辦法。
來源:〈三項豬肉加工品 竟然驗出氯黴素 食品安全出包 雲林縣業者喊冤〉20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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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品安全與農漁牧養殖產品安全管理之改革,須進行課責思維之改革:
一. 須重建安全責任觀,凡進口、經銷、生產、加工製造、流通及終端販售之業者,皆負商品安全之責,包括檢驗與把關,是以,課責對象包括原料生產至終端販售每一環節及流程之關係人,如此,只要在賣場抽驗出違規商品,即須一路追查,悉予究責。
二. 罰則亦須改革,罰則須讓受罰者「得不償失」,才能有效扼制其僥倖之心,最輕罰則如下:
※ 在政府專屬網站公佈企業名稱、負責人姓名、大股東姓名、業務主管姓名及違法行為,時間至少三個月。
※ 於各大報頭版刊登上述公告,由受罰業者付廣告刊登費。
※ 強制受罰企業之負責人、業務主管及業務執行員工上食品衛生安全課程20小時。
重罰則:
※ 勒令永久停業;
※ 強制受罰業者刊登報紙與網路廣告,使受害者周知,而民事求償。
※ 企業負責人、大股東、業務主管不得再從事相關行業之投資、經營及受雇工作。
三. 課責改革,迫生產者與進口商須先克盡安全檢驗把關之責,否則,無業者敢於購入,是以,公權力即無須多耗公帑及行政支出於所謂源頭加強管制。公共治理,須善於立法,精準、有效而槓桿課責,則公權力「無為而治」。
原刊登網址:
http://cultivator.pixnet.net/blog/post/70261714
(讀者投稿)陳為廷為何敢對蔣偉寧「沒禮貌」?
文/袁紅兵
陳為廷在立法院備詢台時,譴責教育部長「我 認為你是一個偽善的部長,我認為你是一個滿口謊言的部長,我認為你是一個不知悔改的部長」,引起社會輿論嘩然,部分輿論認為陳為廷「沒禮貌」、不尊重,抑或造成反媒體壟斷運動失焦,有些人認為陳為廷不該進去。但上述言論都無法理解陳為廷為何會去立法院備詢、以及公開譴責蔣偉寧。
對於陳為廷之道德質疑或批評,不值一議,係在表層打轉,關鍵在於英雄主義之代代相傳。學運不是政治社會真空下成長發展,而是在前代學運、社運、街頭抗爭、選舉造勢及政客表演之歷史與環境下成長發展,除非有高度自覺之批判性反省,或者,模仿是必然。
拿著麥克風,高亢演講,煽動群眾情緒,喊口號,與警方激烈衝突,或設計各式動作以爭取媒體拍攝及增版面篇幅,大家習而不察,不以為非,不論在最前頭之演講者,或是到場之群眾,各安其位,各演其角奉行潛規則。本質上,此係反民主(民主應該是最大開放性之多層次多維度之理性溝通與爭論,使參與者公共理性、公共思維、公共智能得到培力及自主發展)之表演,不需劇本及導演而能自然奉行潛規則之表演。所以,陳為廷之問題不在於”模仿立委”,而是不由自主地進入表演位置,遂行表演邏輯,而且是不甚高明之表演。陳為廷也可發表一場論述性與感性兼具之精彩演說,而博得媒體與全社會之一致好評。但在敢飆罵部長就是英雄與符合期待之表演的學運/社運氛圍驅引下,陳為廷表演失策了。
職是,若不冷靜深沈地反省驅引陳為廷飆罵表演之氛圍及其由來之歷史,而將道德炮火集中於陳為廷,或定位為「運動策略」失當,不過是再一次失焦。
抗爭,一定要煽動嗎?一定要激烈衝突嗎?抗爭之目的究竟為何?我們應重新認真思考。
運動之目的,是引發人民大眾之關注及理性之公共討論──此係培力公民社會與人民之公共理性,抑或突顯個人形象?
原刊登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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